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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嘻哈幫歌詞、音樂 Download
http://www.tpus.com.tw/hh_music.htm
比賽規則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2003嘻哈客 Hip Hak唸歌大賽說明
一、 活動名稱:2003嘻哈客Hip Hak唸歌大賽
二、 活動主旨:創發客語的活潑生命力,使青少年有機會接觸客語,愛好客語,特別結合目前流行的 Hip Hop街舞及
饒舌文化,舉辦全國嘻哈Hip Hak唸歌比賽,使各族群年輕人愛上客家。
三、 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承辦單位:大壩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四、 比賽內容:分﹝表演組﹞及﹝創作組﹞二類組
1.﹝表演組﹞:由主辦單位提供之4首指定曲中,自選出1首參賽(指定曲及音樂Kala可向本公司索取或
網路下載 (www.tpus.com.tw),參加初賽者須將Rap歌曲錄製成CD或錄音帶,郵寄至
承辦單位(大壩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230號8樓之2)以供評選。
2.﹝創作組﹞:自行創作Rap歌曲(伴奏可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Kala或自行準備;創作歌詞語言不限,客
語使用愈多者,加分愈多);參加初賽者須將Rap歌曲錄製成CD或錄音帶(附上歌詞),郵
寄至承辦單位以供評選。
3.初賽評選出各組參賽者前十名優秀隊伍,經承辦單位輔導演練後參加決賽。
4.客語使用度不限全程,使用愈多加分愈多。
五、參加對象:不分年齡、性別、族群、國籍皆可報名參加;參賽隊伍人數不限,可1人或多人參加。
六、活動時間/地點:
初賽:
1. 12月7日(日) 截止報名
2. 12月8、9日星期 (一) (二)進行評選
評選地點:台北市客家文化會館
12月10日星期(三)公佈決賽名單
決賽:
12月21日 (日) 3:00pm 開始
決賽地點:台北市京華城B3地心引力廣場
七、報名方式:
1.請至專屬網站www.tpus.com.tw
2.詳閱徵選辦法後,自選參賽組別,填妥基本資料。
3. 下載資料表(work檔案)後,請自行列印。
4. 報名初賽必需檢附下列資料:
A. 填妥報名表
B. 附上copy完成之詞曲CD帶(一份)或歌詞作品(請自行影印十份)
C. 身份證影印本×1 (創作及表演人代表)
D. 詞曲使用同意書
5. 請將以上資料一併寄至:
106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230號8樓之2
「2003嘻哈客Hip Hak唸歌大賽」活動組收
(洽詢專線:02-27081000 周小姐)
八、決賽比賽獎項:
﹝表演組﹞評選優勝前3名及佳作2名: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3萬元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2萬元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1萬元
佳 作 獎金新台幣5仟元 (2名)
﹝創作組﹞評選優勝前3名及佳作3名: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6萬元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4萬元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3萬元
佳 作 奬金新台幣1萬元 (3名)
九、相關事項規定:
1. 徵選作品內容必須未在任一公開媒體發表過、未得獎、未與任何單位簽約,並嚴禁抄襲。若違反徵選規定,經查
證屬實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入選資格。
2. 報名表內容若與事實不符,則一律取消徵選資格。
3. 創作組之徵選作品須將Rap歌曲(附上歌詞十份),錄製成CD或錄音帶(一份即可),郵寄至承辦單位以供評選。
4. 作品恕不退件,若需退件,請附上填寫完妥及附上郵資之回郵信封。
5. 已報名參賽隊伍之人員若有變更時,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變更。
6. 進入決賽隊伍,舉行比賽前抽籤(逾時或未參加者由承辦單位代抽)。
7. 進入決賽隊伍,請於承辦單位要求時間內到達,未到以棄權論。
8. 比賽進行時參賽者不得任意離場,過程中不得身體互相接觸,及以言語傷害他人的舉動出現,如發現毆鬥;打群
架事件,並經裁判認定者,即刻取消比賽資格。
9. 賽前大會將確定每隊之人數及身份,比賽中不得更換隊員(非參賽者之人員不得進入比賽範圍)
十、舉辦說明會時間/地點:
1. 新竹/ 11月16日(日) 14:00 pm in 新竹市文化局前廣場
2. 桃園/ 11月16日(日) 17:00 pm in 桃園縣文化局前廣場
3. 苗栗/ 11月21日(五) 19:00 pm in 苗栗縣文化局前廣場
4. 南區/ 11月23日(日) 16:00 pm in 高雄市立文化中心前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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