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从认同要素看畲客的转化
根据以往的研究成果,除了历史记忆之外,语言、宗教、地域、习俗等文化特征也是族群认同的要素。1985年以后逐步落实民族政策被确认的畲族,当地的客家人与畲族都不觉得彼此间具有文化差别,很难从以上纬度去分析。
语言在某种程度上是表征族群性的符号。从一个族群语词的语源和演变、造词心理、亲属称谓、姓氏等等,都可以追溯其文化渊源,语言可称作是维系族群认同的明显成份,这也促使有的学者依据语言进行族群划分,如李泳集认为客家人是以方言为组织原则的,方言是他们的群体认同标识。[1]我们调查的畲族与主要靠姓氏与当地汉族人区别,姓氏成为他们表征族群性的符号,尽管这个区别不完全可靠。
一般来讲,宗教也是族群认同中作为区分依据的重要因素。在族群内部,共同的宗教信仰是一种强大的文化聚合力,如藏族和回族;在族群之间,不同的宗教信仰也是强化我群(self-group)和他群(others-group)的区分力量。如果不同的族群有着同一宗教,这种共同的信仰可能会成为促使族群相互认同的潜在动力。如宁夏回族自治区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族、东乡族、撒拉族之间保持互相通婚,而禁止与非伊斯兰教的民族通婚。“宗教是文化中真正能够持久的基质,它同本族的民族意识紧密结合为一。同时,宗教在人们之间造成的认同和歧视更为剧烈,而且排斥性更强。”[2]我们调查的畲族与当地汉族人在宗教信仰上完全一致,宗教不能作为区分依据。
通过畲族,我们可以发现族群认同并不仅仅依存于诸多文化要素,族群认同不仅是族群成员对族群文化的接纳更是他们主观心理归属的反映。我们调查的畲族存在明显的心理认同与实际上文化表现形式的差异。就象许多海外华人自认为是“中国人”一样,他们的后代许多尽管并不会讲汉语,也不奉行中国的民间信仰,但他们依然认同中国文化,认同中国人。吴燕和先生认为文化在族群认同的图式中有时是虚幻的。[3]王明珂先生也认为一个族群共同的历史记忆并非是历史事实。这在我们调查的畲族中得到了很好的验证。
五、小结和讨论
从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除了姓氏的区别外,不管历史记忆也好,语言、宗教等文化现象也好,我们调查的畲族都已经与当地客家融合。至于族属的改动,一是政府落实民族政策,二是与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有关。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广东东部是畲族传说中的文化中心,其凤凰山更被认同为畲族的发源地,可是在这场恢复畲族的运动中,广东反而没有其强烈。究其原因,首先与广东省政府没有强力推行恢复族属相关,其次粤东北是客家文化的中心,对客家文化的认同超越了其他族群的认同
但是族属一旦改动,族群的认同就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这个角度讲,族群认同是一个漫长的心理历程,通过不断的积淀得以强化。只要需要,任何族群特征都会形成不同的认同形式:情感归属、社会分层、政治组织、价值体系、行为规范等等。
70-80年代关于族群认同的理论可以分为两派,一为根基论(Primordialists)(又译为原生论),一为情境论(Circumstantialists)或工具论(Instrumentalists)。根基论认为族群认同主要来自于天赋或根基性的情感联系。格尔兹指出这种根基性的情感来自亲属传承的既定资赋。一个人生长在一个群体中获得了一些既定的血缘、语言、宗教、习俗,因此他与群体其他成员由于这种根基性的联系凝聚在一起。但是,根基论者并不强调生物遗传造成族群,也不是以客观文化特征定义族群。相反,他们注重主观的文化因素,认为造成族群的血统传承,只是文化解释的传承。如一个人从出生的家庭和社区中获得一些非自我能选择的“既定资赋”——语言、宗教、族源信仰等等。但一个中国人自称是“炎黄子孙”,并非说他真的是炎帝、黄帝的后代,而是他主观上认为如此。如一个现代大城市长大的蒙古族人不会说蒙语可仍然是蒙古族。江西赣南的畲族已经失去了根基性特征,所以用根基论是难以解释其族群认同的。
情境论者(Circumstantialists)或工具论者(Instrumentalists)强调族群认同的多重性,以及随情境(工具利益)变化的特征。这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常见的,如一个香港的上海人,可能自称上海人、香港人、汉人、中国人;每一个自称都让他与一群人结为一个族群。但用什么自称,要视场合来定。原则上,当我们与人交往时,会用最小的共同认同来增加彼此最大的凝聚。如这个人在美国遇到香港上海老乡时,若说“我们都是中国人”,这就见外了。说“我们都是香港的上海人”,这时两人间的距离才可拉得最近。如果换一个场所,同时有香港人、台湾人、大陆人在场,说“我们都是中国人”便能恰当的拉近彼此的距离。在澳门回归以前,一些大陆的移民想方设法申请葡萄牙籍,认同葡萄牙文化,但葡萄牙人失势以后就转而认同中国文化了。语言的使用也会随场合的变化而变化。
近年来,一些权威学者把两派理论综合起来,如Keyes 和Bentley 等学者就认为只有在可行的根基认同与可见的工具利益汇合时,族群认同才会产生。斯蒂文•郝瑞认为族群情感与工具因素尽管同时并存,但事实上在不同情况下,两者发挥的作用不同。在中国,即是如此。一方面,国家介入民族识别,通过法令将官方认定的民族成为永久性的范畴;另一方面,工具论的利益只要符合国家的政策,也会在某一民族范畴中持续下去。(斯蒂文•郝瑞2000页27)我们调查的畲族就是一个典型的个案。在1985年落实民族政策前,一般民众认为属于少数民族或者是汉族没有什么不同,也不关心这些问题。当族群中的精英意识到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倾斜之后,凭借久远的族群记忆或族群的痕迹,向国家提出改变族属的申请,国家通过相关法令确定了畲族成分。《汝南堂蓝氏续修族谱》序言中很郑重提到:“赣南地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民委八一民政字六百零一号文件精神,分别先后对我蓝氏批准恢复为畲族民族的成份。寻乌县人民政府于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下发了作五寻政发六十八号文《关于承认澄江乡,桂竹帽综合垦殖场蓝姓为畲族的通知》。”改变族属后对于畲族多多少少有一些好处,包括高考的20分照顾,扶贫的援助与政策倾斜。这无疑有利于强化畲族的认同,实现从部分精英到普通民众的一致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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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泳集认为客家作为一个方言群,方言为其认同标准,参见《性别与文化:客家妇女研究的新视野》,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页。
[2] 周庆智:“文化差异:对现存民族关系的一种评估,”《社会科学战线》95年第6期,第253页
[3] David Y. H. Wu: Ethnicity, Identity and culture, The HUMANITIES BULLETIN, Volume 4 December 1995, Faculty of Arts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P17。
http://club.hinews.cn/read-htm-tid-95007-fpage-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