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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9 11: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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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客家音乐节活動內容
壹、主 旨:
響應政府落實鄉土教育,提昇客家歌謠藝術水平,推展基層藝文活動並提倡正當休閒娛樂,且透過「精心設計」的客家歌謠比賽活動,除了擴大參與的層面外並將原本屬於緊張的競爭氣氛轉換為輕鬆有趣的表演,充分達到「寓教於樂」的效果。同時擴大年輕人的參與機會,以及增加社會團體以及學校團體的比賽項目,讓客家文化真正的普及在民間,也落實紮根於校園,讓客家話、客家歌得以「聲聲不息」,讓客家文化得以源遠流長,代代相傳。
貳、指導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教育部
參、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肆、承辦單位:苗栗縣文化局
伍、執行單位:弘益傳播事業有限公司
陸、協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局、民政局、建設局、警察局、農業局、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上發傳播、吉聲傳播、漢興傳播、龍閣傳播、嘉應唱片、嵐雅傳播、客雅傳播
柒、組別報名資格:團體社區社團組、團體國中國小組、團體樂團組、非傳統個人演唱組,共分成四個組別
1. 團體社區社團組:凡喜愛客家歌謠之全國民眾可組隊,限八人以上〈含領隊、指揮、伴奏〉之表演團隊報名參賽,表演內容以演唱客家歌謠或客家歌曲為主的合唱或歌舞表演,參賽人員每人〈組〉一次為限,同一類組不得重複報名。
2. 團體國中國小組:凡喜愛客家歌謠之全國民眾可組隊,限八人以上〈含領隊、指揮、伴奏〉之表演團隊報名參賽,表演內容以演唱客家歌謠或客家歌曲為主的合唱或歌舞表演,參賽人員每人〈組〉一次為限,同一類組不得重複報名。
3. 團體樂團組:凡喜愛客家音樂之全國民眾皆可組隊,限三人以上(含演奏、樂師)之表演團隊報名參賽,表演內容以演唱客家歌曲為主的樂團或對唱表演,參賽人員每人〈組〉一次為限,同一類組不得重複報名。
4. 非傳統個人演唱組:客家音樂創新個人組,不限年齡,凡喜愛客家音樂之全國民眾皆可報名參賽,參賽人員一次為限,同一類組不得重複報名。
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九十六年元月十九日截止報名〈僅接受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
玖、報名郵寄地址:弘益傳播事業有限公司 苗栗市文峰街36號 037-356936
活動網址:http://honge.honstar.com.tw
拾、比賽日期及報到時間:
1. 團體社區社團組:96年元月27日,報到時間8:30~9:30
2. 團體國中國小組:96年元月28日,報到時間8:30~9:30
3. 團體樂團組:96年2月3日,報到時間8:30~9:30
4. 非傳統個人演唱組:96年2月4日,報到時間8:30~9:30
拾壹、比賽地點
1. 初賽:苗栗縣文化局中正堂
2. 決賽:苗栗縣巨蛋體育館
拾貳、賽程規則:
1. 團體社區社團組:演唱形式為合唱,得設指揮一人及伴奏若干人,亦可無伴奏,演唱自選客家歌曲一首,初賽錄取10組晋級決賽。
2. 團體樂團組:演唱形式為樂團,自選非傳統客家歌曲一首,尚未發表過之全新創作曲亦可,初賽錄取10組晋級決賽。
3. 團體國中國小組:演唱形式為合唱,應設指導老師一名,得設指揮一人及伴奏若干人,亦可無伴奏。演唱自選客家歌曲一首,初賽錄取10組晋級決賽。
4. 非傳統個人演唱組:演唱形式為個唱,自選非傳統客家歌曲一首,尚未發表過之全新創作曲亦可,初賽錄取15位晋級決賽。
5. 伴奏方式由各隊自行現場樂隊伴奏或自備原版音樂卡帶,不得有伴唱人聲或自行預錄演唱對嘴聲音,一律現場演唱。
6. 各參賽者務必在比賽當天報到時間內攜帶身份證完成報到手續,否則以棄權論。
7. 倘若報名不到十組之組別,改為表演賽。
拾參、評分標準:〈擬訂,詳確評分方法以評審委員會修訂之〉
唱腔、咬字、韻味:30% 演奏/演唱技巧:20% 服裝、道具:20%
台風:20% 團隊精神、儀容:10%
拾肆、獎項:
1. 非傳統個人演唱組:第一名獎金拾萬元、第二名獎金伍萬元、第三名獎金參萬元
2. 團體樂團組:第一名獎金拾伍萬元、第二名獎金拾萬元、第三名獎金伍萬元
3. 團體社區社團組:第一名獎金拾伍萬元、第二名獎金拾萬元、第三名獎金伍萬元
4. 團體國中國小組:第一名獎金拾伍萬元、第二名獎金拾萬元、第三名獎金伍萬元
拾伍、其他未盡事項依大會另行公佈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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