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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06/11/28 作者:記者蔡維斌/虎尾報導
雲林第二監獄日前因一名客家老婦人與受刑兒子會面,用客語交談,被管理員以聽不懂,違反規定制止。獄方昨天檢討會客語言規定,決定加強以錄影錄音監聽。
雲林二監副典獄長蔡協利指出,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基於安全,所有會客均需接受監聽,細則八十一條規定,「接見及發信應用我國語言及文字,不得使用符號或暗語,盲啞受刑人得使用手語或點字,外籍受刑人則用所屬或國際通用語言」。
本月二十日,苗栗縣一名七十多歲老婦人到雲林第二監獄與兒子會面,她用客語說沒兩句話,在旁監聽的管理員因聽不懂,即予制止,老婦擔心兒子因此在牢中受到不公平待遇,加上自己不會說國語和閩南語,即悻然離開,老婦的女婿後來向媒體投訴。
政府正積極推動各族群「母語」,加上會客接見細則中,並沒有規定所謂的「我國語言」到底是指何種語言,且會面經常交談的台語也被視為「方言」,客家老婦探監時使用母語交談,卻遭管理員制止,因此引起爭議。
蔡協利指出,監獄管理員雖也有客家人,但幾種客語也有所差異,管理員不一定聽得懂老一輩的客語。若原住民也使用母語探監,將使監聽工作產生極大困擾。因此,原則上會以會客室現有的錄音、錄影設備處理,事後再交由專人翻譯。
蔡協利指出,雖然目前國、台語為普遍的語言,但基於尊重族群,會客時並無硬性規定要用「國語」交談,所以錄音、影應是最好的方式,往後獄方會在這方面有所改善,方便會客家屬並兼顧監視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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