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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发不会写作,才会写诗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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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9 22: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赵毅衡
http://news.xinhuanet.com/book/2003-06/09/content_910215.htm#b1648463
  李金发已经在历史上有一席之地。对这样的人物,说好说坏都已经无奈他何。任何中国现代文学史家不能不提到这位“中国象征派第一人”。在恰当的时候,做了恰当的事,这本身就是天才的表现,凭这一点就不能说此人是浪得虚名:其实历史人物大部分都是这样的幸运儿,但是这并不是说,已经不必讨论这些人物“历史功绩”究竟如何取得的,不然文学史只有史而无文学。

  我们可以读到关于李金发的无数讨论,1925年起,李金发的诗陆续发表在国内重要文学刊物,立即引起激烈讨论,加入争论的文学批评名家有钟敬文、赵景深、穆木天、朱自清等,在近年台湾,则有苏雪林、覃子豪、痖弦、向明等加入争论。


  有讥评,也有赞许,毁誉参半。越到近年,历史的放大效果越佳,文学史家对开拓之功更为重视,因开拓而开脱,赞大于贬的比例就越来越大。

  如果我说读不懂李金发的诗,就得先说清我自己“的确”懂诗。

  如果我说李金发不会写诗,我就得说清“什么是诗”。

  显然,我无法说清,因为谁也没有说清过。

  不过,让我们换一个角度看,看李金发的留洋经过,他在什么样的教育准备后写这些诗,或许有所答案。

  李金发与1901年出生于广东著名客家侨乡梅县一商人家庭,世代在毛里求斯做生意,兄弟中有两人去毛里求斯继承父业。侨乡教育作风守旧:李金发6岁起在家乡私塾,15后在家乡中学,听细讲古文,《幼学琼林》之类读了不少,在私塾里学会作对子。至于李金发沉醉过的课外读物,据他说,是古剧《牡丹亭》,文言小说《玉梨魂》。向明先生不久前著文,说李金发的受教育史,证明“传言李氏中文造诣欠成熟,并不公允”,“应是误传”(《文讯》2000年11期)。我觉得要看说的是什么“中文”。

  18岁李到香港攻读英语,终因乡塾教育程度太低,难以有成,灰心返乡,看来命定以乡绅侨商终其一生。此时正是五四新文学风起云涌之关键时刻,身据南地的李金发,对此毫无所闻。

  但是家中希望兄弟辈出一个读书人,以光大门楣。1919年初他接上海复旦中学朋友来信,谓李石曾,吴稚晖,蔡元培正号召“工读互助”,组织到法国“勤工俭学”,程度不论,只要能付100大洋船费,均可留法。该年参加此计划赴法青年达两千人。

  李金发闻之跃然,即向家中要了几百元,到上海买了钳锉工具,真准备到法国干苦活。1919年夏从上海启程去马赛。这个乡下小商之子,香港尚不适应,落到巴黎的摩登世界中,其苦其乐,难以尽道。李金发被分到枫丹白露中学读法文,全班程度不齐,教师无法应付,只能让大家自行揣摩。但李金发天性敏悟,终于靠半自修学通法文。两年后到巴黎国立美术学院学雕塑,与林风眠等同学。

  当时在巴黎的中国新文化健将有多人。18岁的李金发被人介绍见刘半农、徐悲鸿等,他觉得这些人“摆长辈架子”,他虽然年少,也不愿曲意攀迎。这个文化人聚居的拉丁区之黄肤新客,偏偏又是喜好文学之人,“受新思潮影响,过分重视瘟疫,自己总想在历史上留名”。从他的经历来看,这“新思潮”,是法国的诗坛之风。

  向往文艺,却几乎完全没有接触中国新文学,拒绝同新文学同好来往,在20年代中国文学青年中,李金发恐怕是独一无二的例子。连这个词“新文学”,也是听留法同学,后来成为共产党总书记的李立三说的,但是他认为李立三好高谈阔论,并不尊重,所以听说了也没有印象。

  到巴黎学会法文后,19岁的李金发开始读法国象征派诗,“喜欢颓废派作品,波德莱尔的《恶之花》与魏尔仑的诗集,看得手不释卷。”但是法文不会自动转换成中文。体验到法诗意境,就有个如何转换到现代汉语的问题。此时他定购了一些新文学刊物,终于读到了胡适与康白情,觉得“只是歌谣而已”,不足为法;冰心与宗白华也只是“有哲理的短句诗”。因此,他这一年开始写诗,直接取法乎波德来尔与魏尔伦,而承接入汉语的工具,却是半文半白的《玉梨魂》句式。李金发的诗风,实际上是用半文言,用自由诗形式,改写法国象征派颓废派诗。

  如此漠视现代汉语诗的潮流,有好处,就是自成一体,“无缰之马”,完全是自说自话的风格。或许这就是造就诗人的条件:天上地下惟我独尊,就能写出一种新语言。是好是坏暂且勿论,诗人的任务,无非就是创造新的语言方式。

  到1922年,李金发才21岁,他的作品就多到可以结集,第一本题名《微雨》。同年马克大跌,中国学生拥入德国充阔老大把化钱,这就是他的第二本诗集,1923年的《食客与凶年》名字的由来。应当是开玩笑,这个题目却有“恶”的狠相。李金发虽是“毫无计划地到德国玩玩”,在柏林竟与一个德国姑娘相恋,同时诗越积越多。1924年回巴黎后集稿成《为幸福而歌》。李金发的几乎全部诗作,都是在巴黎学习雕塑时的副产品,只有在德国的半年,几乎每天一首。

  前面两本手稿,他寄给周作人,作为一名文学青年,请求“品题”。周作人敏感地看到这些诗有可取之处,回信多方鼓励,并且同意收入北大《新潮》丛书。但是他并没有抓紧出版,也没有布之于刊物。一直要到李金发1925年回国后,他的诗才出现在《语丝》等重要杂志,第一次被人读到,并且引起轩然大波。

  于是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如此让人瞠目结舌的诗行:

  长发披遍我两眼之前,

  遂隔断了一切羞恶之疾视,

  与鲜血之急流,枯骨之沉睡。

  ……

  这是《微雨》的第一首“弃妇”的前三行,诗中还有“无牙之颚”,“无色之颧”,骷髅满地,死神夜飞,刻意恐怖。李金发家境不错,在巴黎的学业也说不上艰苦,对社会不公,人生疾苦,似乎也没有痛心的关切。这些惨苦意象,只不过是因为有意从恶中写出花来而已。

  音乐之震动

  将重披靡其筋力,与紫红之血管么?

  这首题做《希望与怜悯》,很哲学的标题,很不通的中文,很凶戾的形象。其他谈不上。李金发明白,既然写中文诗,至少中西必须结合。但是他心里的中,是私塾中学到的中国古诗词。

  实际上李金发当时连如何用“白话”写散文,也不清楚。《食客与凶年》的“自跋”中说:“余每怪异何以数年来关于中国古代诗人之作品,既无人过问,一意向外采辑,一倡百和,一味文学革命后他们是荒唐极了的”。因此他想“试为沟通”。此“跋”的文字与他的诗一样不通。不通而沟通,就有以下诗句:

  欲按琴微歌,又被鸟声惊住:

  “梦儿使人消瘦,冷风专向单衫开处。”这是乡下私塾学生写的课业。而诗句如“送君皆此崖而返君自此远矣”,则是非中非西亦非诗了。

  1925年他回国后,第三本诗集由郑振铎推荐给商务印书馆出版。郑振铎并且介绍他加入“文学研究会”。李金发参加一些活动,觉得沈雁冰、叶绍钧、赵景深、傅东华等当时文坛巨子,不过是“亭子间里的寒士”,非常看不起,当然也不屑于在中国做这样的文学家。李金发一生与中国文坛,几乎没有任何往来。与后起的“象征派诗人”戴望舒、穆木天、王独清等人毫无过从,虽然文学史上把他们归为一派。

  当文坛多人指出他的诗“看不懂”时,李金发说:“我满不在乎,只认为他们浅薄而已。每一个时代凡创始之事业,必有人反对或讥讽,到头来必得大于天下。”实际上他已经不写诗,在乎不在乎,都不相干。任何批评或建议,对“金发体”已经不起作用。

  开始发表诗歌时,李金发取了现在这广为人知的笔名。不少人认为这恐怕是乡下佬的俗气名字“金发”之改头换面。在1942年抗战时期出的散文集《异国情调》一书中(此书由商务印书馆以粗纸刊印,现已很难找到),李金发自己说了这笔名的来源,“完全是一个梦的结果”:

  记得是1922年的夏天,在巴黎……因手中无富余钱,不能避暑于海边,只有逛画院,看博物馆,看小说……日看小说,夜看小说,直至神经衰弱还不知。满天星斗,几乎晕倒下去……那天大热大泻,昏昏迷迷,老是梦见一个白衣金发的女神,领着我遨游空中。自己好像身轻如羽,两脚一拔,即在空中前进数丈。

  此为他笔名的由来。李金发承认“这有点像编撰的故事了,但信不信由你。”我本人信,这位金发保护神当然即是西洋诗神缪斯,李金发自那以后写诗即一发不可收拾,其诗作的确满是法国味,当然是拜此位洋缪斯之赐。此段中文,倒也字通句顺,不过已是在他作诗人二十年之后。

  李金发隔着大洋,在中国诗坛“烧了三把火”之后,回国却转头弄自己的一技之长雕塑,先与刘海粟在上海艺专合作,后觉得刘海粟是“白相人”,不欢而散。当时给名人立铜像成风,李金发自办雕塑作坊,受孙科委托作伍廷芳铜像,受广东省政府委托作粤军将领邓铿像。都是商业行为,艺术上平平,金钱上却很成功。

  李金发在手痒时还是会写作:他写了不少短篇小说,题材主要是在法国的留学生活,可以说是开了“留学生文学”之先河。但是文风平实,故事浅白:中文会写了,却没有旧日敢于吓人一跳的气派,因而也就从未有人提起。抗战时,他甚至写过宣传鼓动诗,文通字顺,过目就忘,无人重印。的确,文学选家评家史家,都有点受虐狂。

  回到本文开头的问题:如果真有所谓“无能晦涩”(IneptAmbiguity),我认为李金发诗的诗就是一个好例,就是《文心雕龙》中所说的“晦塞为深,虽奥非隐”。我始终坚持一个标准:一个懂外语的写作者,如果他连翻译都做不好,就谈不上借鉴二字。现代汉语作为文学语言,并非能说话就能写出,更并非学过古文就能写。所谓“白话诗”,还是需要有意训练,或潜移默化。

  在法国的四年,李金发环境隔绝,没有学现代汉语的机会。所以他的这些诗,是一个私塾底子的“童贞”青年硬搬法国诗的产物。一旦脱离了在国外的封闭环境,学会写通顺的中文后,再也写不出旧日风格,就是明证。

  但是至少李金发写出的不是“不诚实朦胧”(InsincereObscurity),不经意中得之,少年自以为是时急就之,留西洋无人“批评指点”,也没有先贤巨大的影子投下“影响焦虑”。如此留学,竟成隔绝,正好坚持走自己的路:不随流不媚俗不学样,天上地下惟我独尊,这才不依不傍,独成大家。也是 一段至今有启示意义的妙事。

  30年代初,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的诗歌卷,列李金发为最重要的新诗人之一,选诗19首,仅次于闻一多、徐志摩、郭沫若。从此,李金发就成了超出毁誉之上的历史人物。

  1928年李金发的德国妻子回国探亲,一去不归。后与梁智因女士结婚,有子两人。1943年李金发放弃艺术生涯,任外交官,长期任职中东伊朗、伊拉克。1950年弃职去美国新泽西州办鸡场。失败后,在纽约“大隐隐于西”。1976年辞世。晚年偶写旧诗,在水平线上下,无甚足道。一生有三年辉煌,于诗人足矣。(稿件来源:《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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