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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4 13: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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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地下资本”超过四百亿 急切盼望合法化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日期:2006-03-24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24日电 据2005年末的统计,温州民间金融的规模大致有400亿至420亿元。
参加"2006温州民间金融发展论坛"的专家呼吁国家制定和完善"民间金融法"、"反高利贷法"等,规范民间金融行为。同时,将温州列入民间金融合法化试验区,允许温州大胆进行这方面的改革与实践。
这道闸门,如果开了,中国数以百万计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难题,将得到根本性的改观。
3月21日,"2006温州民间金融发展论坛"正式举行,"民间金融合法化"成为此次论坛的核心议题。多位与会专家呼吁,应加快金融对内开放,大力推进民间金融的合法化。
他们最大的希望,就是将温州列为民间金融合法化、规范化的试验区,在此蓝图下,设立小额信贷公司、民营银行(民间银行)、社区银行、中小企业投融资公司、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民间投资财团等,将民间金融纳入国家的监管之中。
"地下资本"应当合法化
在会上,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厦门大学金融系主任朱孟楠教授表示,2005年5月25日,人民银行公布了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首次对民间金融作了比较正面的评价,给民间金融正了名。该报告提到,要正确认识民间金融的补充作用,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同年,山西平遥建立了首个小额信贷公司。
朱孟楠透露,同样是在2005年,温州银监局也搞了一个课题,在温州进行中小企业投资融资公司的可行性研究。中小企业投资融资公司设立后,可对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民间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发行企业债券,发行百万元以上的个人大额存单等等。类似尝试的实质含义就是,把"地下的资本"转化为"地上的资本",让其合法化。
据朱孟楠介绍,某大学曾做过调查(中央财大),目前中国地下信贷规模大概是7000亿至8000亿元之间。2005年,央行的统计数字认为,目前民间融资规模是一万亿元,如果这一万亿元的民间金融控制不好、引导不好,引发的问题将很多。
朱孟楠说,"地下资本显然应当转到地上。由于各地的中小企业都有融资需要,因此,类似于地下钱庄的机构,仍然活跃在监管之外。这些灰色金融、无监管金融,隐含着巨大的风险。"
朱孟楠说,在当代的经济里面,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是并存的,民间金融有很大的动力,需要政府进行引导,在引导的过程中,现有的正规金融,特别是银行业需要发挥很大的作用。
他建议,温州可进行试点:个人可以入股一些新的金融机构,进行个人民间委托贷款,以后再突破,成立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民营金融机构,如民营银行。
民间金融关系温州经济命脉
温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刘爱芬表示,去年以来,温州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30条举措,这是继国务院制定36条以后,温州推出的重大举措,里面就涉及到温州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
刘爱芬说,民间金融是温州经济发展的命脉。温州出现过私人钱庄,尽管其不合法,但其存在有合理性,私人钱庄也为温州商品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2006温州民间金融发展论坛"策划者之一、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也认为,温州经济是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以中小企业为主,温州的民间金融可以说是伴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而发展。"2003年末,温州民间金融的规模大致是300亿到350亿元,到2005年末的统计,大致是400亿至420亿元,全国是8000亿元。温州民间金融的发展历程显示了民间金融对市场经济环境强大的适应力和生命力。"周德文说。
对民间金融宜堵疏结合
周德文说,"民间金融有利有弊。"
"言其利,有利于资金资源的优化配置,促动本地贷款规模的扩张;有利于弥补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足;有利于推动银行业完善信贷管理办法,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言其弊,会分流银行部分存款,加剧区域资金供求矛盾;还会影响正规金融机构及其制度变迁;甚至还会因为高风险、高回报,带来社会问题,比如,滋生出黑恶势力,放高利贷,损害企业的正常利益。"
周德文呼吁国家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对内开放,堵疏结合。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如制定"民间金融法"、"贷款公司法"、"反高利贷法"等,用法律来规范民间金融行为。
"还可以积极制定政策、大胆尝试多种形式的合法民间金融机构和投融资机构;鼓励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积极尝试建立‘民营银行(民间银行)’、‘社区银行’、‘中小企业投融资公司’、‘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民间投资财团’等。将民间金融纳入国家的监管之中。"周德文说。
周德文希望国家将温州列入民间金融合法化、规范化的试验区,允许温州大胆进行这方面的改革与实践,让"敢为天下先"的温州人在民间金融最为活跃的地区闯出一条新路来。(作者:岳敬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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