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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珍,广东五华人。出生于1911年。出生于地主家庭。出生不久,父亲做生意赔本,认为她是“杀星女”,被送给一贫农户当童养媳。
1925年,参加农会和妇女协会,发动妇女开展减租减息运动。1928年,到八乡山参加赤卫队,当宣传员。1929年4月,国民党军三次“围剿”八乡山根据地,她深入敌区了解敌军行动的情报,农民自卫军打伏击战,粉碎了敌人的阴谋。1929年冬,到东江红军教导团工作。1930年春,参加中国共产党。
1930年11月,带领5名红军战士给红十一军军部送信,途中与地主武装发生激战,消灭了敌人14名,在突围时被捕。在审讯中,她虽被打得皮开肉绽,始终没有泄露半点革命机密。
1931年6月19日,临刑前,她用客家话唱道:
红白总要分胜负
白花谢了开红花
她生前唱的五首山歌,被收入《革命烈士诗抄》,为世人传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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