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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7 04: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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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泰宁尚书第建筑群之世德堂民居火灾事故的通报》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泰宁尚书第建筑群之世德堂民居火灾事故的通报》
时间:2005-3-4 9:29:32 文章来源:福建文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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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厅文件
闽文物〔2005〕27号
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泰宁尚书第建筑群之世德堂民居火灾事故的通报
各设区市文化(文化与出版、文物)局、文管办,厅直属各文博单位:
今年春节正月初二(2月10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泰宁尚书第建筑群之世德堂的第一、二幢民居发生火灾,这是我省建国以来首次发生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火灾事故,影响非常大,教训极其深刻,应引起各地高度重视。现将火灾情况通报如下:
一、火灾情况
泰宁尚书第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25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世德堂民居并入泰宁尚书第,更名为泰宁尚书第建筑群,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德堂民居位于泰宁县杉城镇胜二街,为明代建筑,主体建筑6幢,总占地面积5658.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66.78平方米,主体保存完好。其中第一、二幢民居为明晚期建筑。世德堂民居自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安全消防工作监督管理由泰宁县古城管理处、泰宁县博物馆负责,归口泰宁县文体局监督指导。
2005年2月10日21时53分,泰宁县古城管理处值班人员发现世德堂民居第一幢起火,立即报警,21时57分消防队员赶到救火。泰宁县委书记郑维荣和各级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组织救火,22时20分,火情全面控制;23时25分,明火扑灭。
二、火灾事故原因及存在问题
火灾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系世德堂民居第一幢住户外出,未关电视机引发火灾。火灾过火面积426平方米,世德堂民居第一、二幢前厅木构件和未抢救出的居民物资基本烧毁,未发生人员伤亡。
“2·1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泰宁尚书第之世德堂民居发生的火灾事故,突显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严重不足和薄弱环节,亦反映出群众的防火意识差,文物保护单位的生活用火、用电存在着严重的隐患。在古建筑内违规用火、用电等现象屡禁难止,是造成此次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从观原因来说,一是相关部门缺乏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安全监管不到位,对文物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管理松懈,安全保卫制度执行不严,资金投入不足,消防器材配备不够,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在第一时间发现和用最短的时间扑灭。二是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存在问题。泰宁尚书第是大金湖旅游的一大亮点,为泰宁县的社会经济和旅游发展创造了较好的效益,泰宁县政府从本地区的角度出发,成立泰宁县古城管理处,以此来筹措资金,融资、开发、收储泰宁尚书第建筑群之世德堂民居,并统一管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泰宁尚书第建筑群和泰宁县博物馆,古城管理处主任兼任泰宁县博物馆馆长,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工作职能交叉,无法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影响文物保护和管理的正常工作开展。
三、加强和完善安全消防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2·10”火灾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表明我省文物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博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务必高度重视文物安全消防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各级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文物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加强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文物安全保卫机构,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真正重视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对文物安全消防工作责任感。
2、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行政第一把手要对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文物安全和消防工作负全责。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规章制度,加强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对因抓安全消防工作不认真、不落实,玩忽职守、思想麻痹,造成文物损失和群众安全的,应依法对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不得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的体制,未依法定程序批准,已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或隶属关系和性质、任务、用途的,应尽快予以纠正,恢复原管理体制或隶属关系和性质、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和正常开放。
4、各级文物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文物办发[2003]8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请及时上报文物案件和火灾事故的通知》(文物办函[2004]1620号)要求,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规范文物案件和火灾事故的报告制度,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5、省厅将在近期内会同公安、消防部门一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的文物安全大检查,各地、各单位应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先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和不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防范于未然。
福建省文化厅
二OO五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文化 文物 火灾事故 报告
抄送:省人民政府汪毅夫副省长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督局、省消防总队\三明市人民政府、泰宁县人民政府、泰宁县文体局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05年3月1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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