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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建議一個適合時代的客家人新定義(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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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6 18: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203.69.74.188:8105/TADetail.asp?ManagerID=11&WhichTopic=70

二、三十年來,大陸客家研究風起雲湧,不但許多高等學府設有客家研究機構,而
且國內外常常舉行國際客家學研討會,把客家研究視為一種社會人文科學來研究稱
為「客家學」。一九九O年國務院社科規劃辦把客家學研究列為歷史學二級學科立
項研究。

然而,客家學的對象是客家人,而什麼是客家人,到現在都還沒有公認的定義。一
九九二年筆者擔任世界客屬總會美東分會會長時,曾提出客家界說(定義)問題,
認為客家學泰斗羅香林教授所下客家定義已不合時宜,似應予以修改,當時只指出
問題所在,並未提出定義全文,現在擬在狹義和廣義兩方面,提出客家人新定義,
以就正於客家賢達和學者。筆者十分希望本文能引起多方熱烈的批評和討論,終於
得到公認的客家人定義。

(一)過去幾種客家人定義的分析

據筆者所知過去客家學者所提的客家人定義共有四種:

1.客家學泰斗羅香林先生於一九五O年所提的定義;
2.李逢蕊先生於一九九O年所提的定義;
3.賴雨桐先生於一九九三年所提的定義;
4.張佑周先生於一九九四年所提的定義。

茲將這四種定義依發表日期的先後分述為次:

1.羅香林定義

羅香林先生於一九五O年在所著客家源流考中所下的定義是:「自時間言之,當以
趙宋一代為起點。客家居地,雖至今尚無普遍調查,然依其遷移所居,大體言之,
其操同一客語而與其鄰居不能相混者,則以福建西南部、江西東南部、廣東東北部
,為基本住地,而更及於所再遷之各地,此就空間言之者也。鄙意凡屬客家之共土
本住地,自趙宋以來之文物或活動,除極少數不能並計外,大體皆可認為客家之文
物或活動。吾人研究客家問題,因當上溯源流,下瞻演變,然其基本對象,當不能
離此地域、此時間一般操客語之人群及其所活動之跡象。」

根據這個定義,客家人必須具備的第一個條件,是趙宋以來由中原南遷的漢人,在
趙宋以前南遷的漢人,只能說是「客家先民」,不能說是「客家人」。羅先生所以
以趙宋一代為客家的起點,是因為他認為客家民系的形成是五代至宋初。在此之前
,客家先民的南遷,羅先生認為是始於東晉五胡亂華。他說:「客家先民源自中原
遷居南方,遷居南方後,又嘗再度遷移,總計大遷移五次。其他零星的遷入或自各
地以服官或經商而遷至的,那就不能悉計。而其先世,則多居於黃流域以南,長江
流域以北,淮水流域以西,漢水流域以東等,即所謂中原舊地,其第一次的遷移,
則以受五胡亂華所引起,此可從客家人的家譜記錄,而得其實的消息。」又說:「
此種記載(即客家的家譜),雖零碎不全,然亦足證客家先民的南徙,實以東晉南
渡為始機。又客家各姓家譜,往往謂其祖先原日嘗居河洛、安徽東南、江西西北、
湖北東北等地,而此等地域,即五胡亂華後內地第二支南遷漢人的居地。據此推考
,則知客家先民的南遷,是屬東晉民族大遷移的第二支派的。」

客家人必須具備的第二個條件,是地籍,即中原南遷漢人,必須是遷往福建西南部
、江西東南部和廣東東北部,然後有遷其他各地的,即所謂閩贛粵邊區的,才是客
家人,因為中原南遷漢人,後來分化為五種不同民系,一為越海系,即今日浙系,
二為湘贛系,三為南海系,即今日兩廣的本地系,四為閩海系,即今日閩粵的福佬
系,五為閩贛粵系,即我們所述的客家系。

客家人必須具備的第三個條件是能操客語言,第四個條件是日常生活符合趙宋以來
客家基本佳的文物或活動,換句話說,即符合客家的風俗和習慣。

2.李逢蕊定義

福建龍岩師專校長李逢蕊先生於一九九O年發表「客家人界定初論」一文,他所下
的定義是:「由於歷史原因形成的漢民族的獨特穩定的客家民系。他們具有共同的
利益,其有獨特穩定的客家語言、文化、民俗和感情心態(即客家精神),凡符合
上述穩定特徵的人,就叫客家人,否則就不能稱之為客家人。」(文集第一頁第三
段)

根據這個定義,客家人必須具備的第一個條件是屬於漢民族獨特穩定的客家民系,
李先生在這個定義裏沒有指出漢民族中客家民系的形成年代,但他在說明中表明客
家民系形成的原因與內涵。他說:「客家人所以成為漢民族的重要民系,是因為客
家人原本就是中原漢族人,因防範和開發「南蠻」、官廷內訌受貶戰亂和自然災害
等種種原因,形成了六次大南徙(即羅香林先生所說約五次加上秦朝一次),與南
方的百越族(主要是畬、黎、瑤等族)融合而成一支獨具特色的民系。所謂獨具特
色,就是保留了中原文化主流特徵,又容納了南方少數民族的文化精華,而形成的
新的文化意識特點,顯示為一支獨特的漢族民系,即閩、粵、贛系,也就客家民系
。(文集第二頁第三段)

李先生沒有說為什麼客家民系的「共同利益」。任何一個民系都必有其共同利益,
不一定是客家民系所獨有,故似不必把共同利益列為客家人必須貝備的條件之一,
第二個必須具備的條件是獨特穩定的客家語言,李先生說:「……從語言學的角度
,証明客家話源於中原,保留河南中州音韻,是河南的官話,也是土話。以梅縣為
標準的客家話更接近官話,又證明客家人來源於中原,是漢民族的一支氏系,還證
明這種客家話是獨特的,而且是較穩定的,儘管和少數民族(川百越族等)長期交
融形成客家話的多樣性,不同程度夾雜入畬、瑤、黎等少數民族的方言成份,但從
整體看,仍係客家話的主體性。這是因為客家人具有獨特漢民系穩定群體的歷史淵
源,特別是閩、粵為嶺南山脈所阻隔,所受影響滲透較少,才有不能保存著一些較
古的方音,形成客家話的特色,而且世代相傳至今。」(文集第三頁第一段)

客家人必須具備的第三個條件,是「特殊的客家文化和習俗」,李先生說:「從客
家文化意識的形成和發展角度來看,原本客家的文化意識主導和特徵是儒家的人文
精神,其主要內涵即指三綱五常、忠孝節義、仁信禮智……。進入近代,產生了新
的變化,客家文化的基本特徵是:既帶有濃厚的理想主義色彩,又當於求實的精神
,且有重名節薄功利、重孝悌薄強權、重文教薄無知、重信義薄小人等為人處世的
道德價值觀念,此外,他還提到客家人特別注重教育,愛好清潔和客家婦女不束胸
不纏足。其實,簡單說來,筆者認為客家人最獨特的文化和習俗是:一、重名節,
義不帝秦,和二、重勤勞,辛勤創業。

客家人必須具備的第四個條件是,獨特的客家精神,李先生認為這個精神就是革命
精神和開拓精神。

張佑周先生對李先生的定義有精闢的評論。他說:「這篇文章對客家民系的形成,
客家人獨特的語言、文化習俗,尤其是難能可貴的客家精神,作了精闢獨到的論述
,對於人們從宏觀上界定客家民系,更好他弘揚客家精神。無疑有極其重大的意義
。然而,如果用上述四條去界定或判別具體的某一個人物是否客家人,則仍見仁見
智,尤其是用以界定某一歷史人物則更是困難重重。因為身為客家人流寓外地較長
時間後不曾講客家話者大有人在,而非客家人能講流利的客家話者卻也為數不少。
再此,也非所有的客家人都一如既往地履行客家文化習俗或體現出鮮明的客家精神
,而在非客家人身上能見出有如李先生所說的魂繫故土、尊師重教、革命性開拓性
等基本特徵和可貴的精神此恐怕也絕非寥寥。」(文集第七頁第一段)

3.賴雨桐定義

廣東蕉嶺縣誌主編賴雨桐先生於一九九三年發表「客家人界定芻議」一文,他所下
的定義是:「……我認為今天界定客家人的依據是:一看語言,所講的話是否客家
方言,保留中原古音:二看民俗,衣食住行、婚喪喜慶、歲時節日是否仍保留中原
禮俗;三看籍貫,現籍或祖籍為中原漢族人,現籍或祖籍為國內客家地區的純客縣
或主客混合縣或由此轉徙至海內外各國和地區者。這三個依據中,語言是主要的。


這個定義有兩個特點,值得注意。一是不以客家民系的形成為準繩,只要是中國漢
族人,不論什麼時候南遷,如符合其他客家條件,都可視為客家人。這是與羅香林
定義不同的地方。第二個特點是以語言為主要條件。凡是不會說客家話或本來會說
客家話,但後來因環境關係,而改說其他民系的方言,忘記客家話的人,都不再是
客家人。他舉了下列幾個實例。

粵北客家人,由珠璣巷轉徙至珠江三角洲一帶,他們的語言,由客家話逐漸變成廣
州話,他們便由客家人變成廣州人。清乾嘉以後,惠川、興寧、五華等縣客民,前
往廣州經商此數萬人,梅縣大埔蕉嶺客家人,前往汕頭經商此數不少,逐漸成為汕
頭工商業的大戶。若干世代之後,這些人的子孫為廣州人或潮汕人所同化,不講客
家話,而講廣州話或潮州話,籍貫也已變成廣州人或潮汕人,這些人不能再稱為客
家人。台灣台北縣、彰化、南投、嘉義、雲林、台南市、澎湖等地的居民,不少祖
宗是大陸客家地區遷徙去的,因當地「福佬人」多,數傳之後,語言風俗皆被同化
,不懂客家話,只講閩南話,這些人被當地稱為「福佬客」,不能再稱為客家人。

4.張佑周定義

張佑周先生於一九九四年發表「客家民系的形成及客家人界定試論」一文。他所下
的客家人定義,是筆者拜讀的最後一個定義,去年十一月參加龍岩舉行的第二屆國
際客家學研討會後才拜讀。這個定義比較周全,而且與筆者不約而同,認為客家人
的定義,應分狹義和廣義兩類,原文如下(文集第一O頁)

「客家人的界定應分狹義和廣義兩類。狹義的客家人是指唐末圭明清時期落籍於閩
、粵、贛邊區以及由漢地播遷外地聚族而居,並且仍然保留客家的語言、文化習俗
等主要因素的人們。此外,還有世代生活在客家地區,並在客家民系形成後,被徹
底同化了的當地土著(其中也許還包括少量的少數民族等,如蕾族等)。廣義的客
家人,則除此以外,還有客家先民和客家後裔兩類。換句話說,廣義的客家人應包
括客家先民、客家人和客家後裔三類。」

什麼是「客家先民」?什麼是「客家後裔」?張先生說:「所謂客家先民(借用羅
香林先生的定名),指的是先於客家民系形成之前南遷並落籍於客家地區的漢人和
當地土著,而其子孫後代在客家民系形成後已被同化而與客家人融於一體的那一部
分人,如客家地區的土著鍾、雷、藍諸姓氏的先祖和南遷的張、朱、丘諸姓的先祖
等;而客家後裔則指客家民系形成後,由客家地區播遷至非客家民系聚居地,並且
被當地人所同化的那一部分人,如郭沫若、鄧小平、李嘉誠等。至於那些雖非群體
播遷),但遷居非客家地區乃至海外後,繁衍昌盛、枝繁葉茂或陸續聚居,形成頑
強地使用客家語主目、保持客家文化習俗的客家社區和所謂『客家方言島』此仍應
視其為正統的客家人,如北方和西南的客家村落的居民和海外的客家華僑、華人等
。」(文集第十頁第三段)

這個定義和上述羅香林定義一樣,以客家民系的形成時期為界定客家人的起點,這
個時期就是羅先生所說的唐末五代至北宋。這個定義的特色是不以客家方言為絕對
標準。上述「客家後裔」本來是客家人,但遷居其他地方,後被當地人所同化,不
再說客家方言,仍視為廣義的客家人。另一個特色,是把客家居地被客家人徹底同
化的當地土著,列為狹義的客家人,亦即正統的客家人。筆者認為前者應看他們是
否仍信守客家習俗,自認為客家人而定,如果是的,則仍應視為狹義的客家人,即
正統客家人,不應只視為廣義的客家人:如果不是,則根本不應視為客家人。至於
世代定居客家居地,被客家人同化的當地土著,因為沒客家有血統,似應視為廣義
的客家人,不應視為狹義的客家人。此外,張氏把客家民系形成之前南遷,並落籍
於客家地區的漢人,列為廣義客家人,筆者不敢苟同,這些人似應視為狹義的客家
人,以免數典忘祖之嫌。

(二)界定客家民系的兩大問題

看了上述四種客家人定義,可知要界定客家人,有兩個問題必須加以澄清:一是應
否以客家民系形成年代為起點,二是客家方言是否為客家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1.客家民系問題

客家民系形成時期,說法不一。羅香林先生斷定晚在五代至宋初,台灣饒穎奇先生
則認為始於秦,較羅氏的論斷推前了五百多年。台灣秦史研究專家黃麟書先生認為
客家民系的形成不能在周秦以後。梅州歷史文化考察團認為,客家民系在唐代末至
南宋逐漸形成,較羅氏提出的宋初推後三百多年,黃開祿博士等認為客家民系的形
成在宋末元初,較雨桐先生認為客家民系的形成在元末明初,江西大學歷史系萬芳
珍、劉綸鑫先生所著「中國客家民系研究」一書中,認為「客家是指明清時由閩粵
贛三省交界地大批外遷的移民」,丘權政教授在所作「試論中國客家民系的形成」
一文,亦認為客家民系於明清形成。

在這樣眾說紛紜之下,實難斷定誰是客家人,誰是客家先民,故不如只以中原南遷
漢人為條件,其南遷不論至客家民系形成之前抑在形成之後,只要是遷往客家基本
住地,一律視為客家人,我們所下的定義是客家人的定義,不是客家族群定義,為
客家族群下定義時,才須說明客家民系的形成年代。

2.客家方言問題

客家方言,是我國中原古音。客家人「把客家方言當作客家群體的重要標誌和維繫
力量,世代遵循『寧賣祖宗田,不賣祖宗言』的遺訓,熱愛與尊重自己的方言。據
云:廣西過去各地客家人都訂有相當嚴肅的家規族約,不說客家話被視為忘了祖宗
,不准上祠堂,客家人學說別種語言則可,丟掉客家話則不可。」故上述四種定義
都以能講客家話,為客家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然而,時移勢易,由於交通方便,族群雜處,客家人與非客家人通婚者,愈來愈多
,出國求學謀生者亦愈來愈多,甚至與洋人通婚者亦不少。據李瑞芳教授所作調查
(見所著一九九O年英文「中美通婚研究」(Chinese American Infermarrage)
一書,紐約市一九七二年華人與異族通婚的,佔結婚華人的百分之十六,一九八二
年則佔百分之十五,在這十年期間,華人與異族通婚的比率雖然不多,但人數則由
二六四人增至三九O人,而增加百分之五十。據黃開祿博士一九九O年統計,新加
坡客家子弟能操客言者,恐未及千分之一。印尼一九六O年以後出生的華裔公民,
一概不識華文華語。(註十四)可見海內外客家人不曾講客家話的愈來愈多。

去年十一月在福建能岩舉行的第六屆國際客家學研討會所用語言,也不是客家話,
而是普通國語。我們怎能以客家話為客家人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如果這個條件不
改,則不知多少客家人都不能算是客家人!所以筆者認為我們為了顧全現實,不能
不忍痛放棄這個條件。

「阿姆話」是我們客家的大招牌,筆者建議放棄這個招牌,心裏也覺得很沉痛,有
一天清早一覺醒來,躺在床上,心裏很不安,自問怎能建議把這個大招牌放棄?但
再仔細一想,放棄比不放棄好。今後只能提倡學習客家話,使客家子弟不會說客家
話的愈來愈少。

(三)適合時代的客家人新定義

為客家人下定義,筆者以為與其失之嚴,毋寧失之寬,以免有遺珠之憾。在這個前
提下,再根據上述不以客家民系形成時期為起點,以及不以客家話為必須具備的條
件兩個原則,試擬狹義和廣義的客家人定義如下:

狹義客家人

凡具有中原南遷漢族客家(即閩粵贛系)血統,信守客家習俗的人,都是客家人。
廣義客家人

除上述狹義客家人外,凡非中原南遷漢族客家後裔,但通曉方言,且自願崇奉客家
習俗的人,也是客家人。

客家人是中原南遷,聚居閩粵贛邊區漢人,是公認的定論。所謂「中原」,根據羅
香林先生「實北起並川上黨,西屆司州弘農,東達揚州淮南,中至豫州新蔡、安豐
;換言之,即漢水以東,穎水以西,淮水以北,北達黃河以至上黨,皆為客家先民
的居地。上黨在今山西長治縣境。弘農在今河南靈縣南四十里境上,淮南在今安徵
壽縣境內,新蔡即今河南新蔡縣,安豐在今河南潢州(唐以後又稱光州,民國改今
名)固始等縣附近。」至於遷移動機,不外外患、饑荒、匪盜、兵、政府獎腋、召
募或安插及外地經濟吸引等。

狹義的客家人注重血統,不計較客家方言,凡是遠祖為上述南遷客家先民的後裔,
不論在世界上什麼地方,只要信守客家習俗,縱使不會說客家話都認為是狹義的客
家人。雖說猶太人也很重視血統,只要母親是猶太人,縱使不曾講猶太話(希伯來
話),亦視為猶太人,不過這種血統關係由於上述異族通婚愈來愈流行,將來會愈
來愈稀薄。

廣義的客家人,恰恰與狹義的客家人相反,可以不計較血統,但必須通曉客家方言
,且須崇奉客家習俗,如果沒有客家血統,只通曉客家方言,但不崇奉客家習俗,
仍不能視為客家人。廣義的客家人,計有下列三種:

一、客家住地稱客家人同化的當地土著及其後裔;

二、客家人所收養的異族子女,如印尼熊德龍先生;

三、在客家住地生長,能說客家話,且自認為客家人的洋人,例如客家地區傳教士
的子女。

(三)結束語

我們客家人一向以「中原望族」、「衣冠南下」而自豪,也曾被外國人譽為「中華
民族的精華」。歷代,尤共是近代。的確出現了不少著名的客家人物。今後如何保
持這個清譽於不墜,是每一個客家人的責任,也應該是客家學研究的一個課題。

台灣客家人口,據估計約四、五百萬人,約佔全台人口約五分之一,大陸客家人口
,據一九八八年張衛東和劉麗川兩位先生按一九八二年人口普查數據估計,約四干
多萬人(「客家研究第一集」第102頁),全球客家人口,據台北世界客屬總會一
九八O年估計,約為一億或一億以上,我們要問,客家人在台灣、在大陸及至在全
世界,有沒有在政治上和經濟上得到客家人口相當的勢力?這應該是今後我們客家
人努力的目標。

界定客家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自客家學泰斗羅香林先生以來,一直困擾著客家
學者。本文旨在拋磚引玉,非常希望客家賢達與學者,不客氣予以批評或投本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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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6 18: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主題:建議一個適合時代的客家人新定義(转)

謝謝你的轉貼.
其實與其發表沒甚麼內容的言論,還不如老實地轉些好貼過來,只要交代來源,都可以的.
可惜,現在本壇能夠主動轉貼的人不多,經常這麼做的不超過5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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