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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世界客家青年文化夏令營 招生簡章
資料來源 : 哈客報報
一、關於夏令營:
(一)活動名稱: 全球客家‧歡喜學習~2005世界客家青年文化夏令營
2005 Culture summer camp of world HAKKA youth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城鄉區域發展協會
(四)活動目的:
讓海外對客家文化認同之青年藉由親身體驗及互相學習觀摩的方式,認識台灣客家,並增進對全球客家文化的瞭解及培養對客家語言、民俗、音樂、戲曲美食、信仰等的興趣;同時豐富全球客家觀點。
(五)活動時間:自94年7月4日起至7月24日止。(計三週)
(六)活動特色:全客語環境營造、全客庄生活體驗、全課程英文口譯、全程專業顧問陪同
(七)課程簡介:(暫定)
中區客家戲劇體驗週: 日期/
時間 09:00
10:30
12:00
14:00
16:00
18:00
19:30
07.04
探索活動(破冰、信任、全方位價值契約、共識與團隊建立)
07.05
客家歷史源流 母語教學
生活用語
午餐
美食體驗活動(艾粄、 "米齊"粑製作) 晚餐
小組活動
戲劇排演
07.06
華陶窯農村體驗、三義木雕參訪 晚餐
小組聯誼
07.07
客家戲劇之美 母語教學
生活用語
午餐
童玩世界(再生紙 、龍球、陀螺) 晚餐
小組活動
戲劇排演
07.08
全球客家文化講座
客家影片賞析
午餐
民俗體驗(扯鈴、草編) 烤肉聯誼活動 迎新
營火晚會
07.09
香格里拉鄉野體驗
07.10
客家田園之美(苗栗至墾丁:彰化永靖、田尾、台南客家探源)
南區客家民俗體驗週: 日期/時間
09:00
10:30
12:00
14:00
16:00
18:00
19:30
07.11
戲劇肢體 道具製作 午餐
客家獅製作
晚餐
小組活動
客家戲劇排演
07.12
客家民俗與慶典 母語教學
客家俗諺
午餐
美食體驗活動(擂茶、客家糕點製作) 晚餐
07.13
美濃客庄參訪(導覽、彩繪油紙傘、捏陶) 晚餐
小組聯誼
07.14
宗教與陣頭藝術 母語教學
客家俗諺
午餐
節慶陣頭演練 晚餐
小組活動
客家戲劇排演
07.15
全球客家文化講座客家影片賞析 午餐
田野活動體驗 晚餐
07.16
青年領袖親水活動 (墾丁水上活動、海生館參訪、恆春古城導覽) 高雄之夜
07.17
台灣客家采風(墾丁 e 桃園:四草生態導覽)
北區客家生活體驗週: 日期/時間
09:00
10:30
12:00
14:00
16:00
18:00
19:30
07.18
客家生活文化 客家婚嫁習俗 午餐
客家迎娶儀式演練 晚餐
小組活動客家迎娶儀式排演
07.19
客家文學與歌謠 母語教學
歌謠教唱
午餐
美食體驗活動(搓湯圓、米苔目製作) 晚餐
07.20
北埔、義民廟進香參訪(柿餅、福菜工廠) 晚餐
小組聯誼
07.21
台北都市之旅(故宮博物院、陽明山國家公園、龍山寺、國父紀念館、 101大樓登頂拜訪等)
台北之夜
07.22
台北都市之旅
(總統府參訪)
午餐
北台灣之旅
晚餐
小組聯誼
07.23
九讚頭家庭生活體驗 客家青年 Live show 成果發表彩排演練
07.24
成果發表 /結業式 午餐
賦歸
(八)招收學員:預計80人。
(九)申請資格:
1.申請人需17足歲以上,28歲足歲以下(西元1977年7月31日以後至1988年7月31日以前出生者,以護照所載年齡為準)
2.現居海外並認同客家之華裔青年
3.報名參加之青年需身心健康,無吸毒等不良嗜好,並能適應團體生活之自願者。
二、報名相關事項:
(一) 報名期限:自4月1日起至5月15日止。
(二) 報名地點:
請填具報名表格後親至或以郵寄方式各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理報名。報名表格可至本會網頁下載。
(三) 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
(四)報名手續: 繳交下列文件:
1. 報名表(如附件)。
2. 健康證明。
3. 醫療保險影印本。
4. 出生證明或護照影印本。
5. 四張近六個月半身照片(護照尺寸,2”x2”)
(五)資格審查:上述文件須於報名期間內送達受理報名單位,經審查後決定錄取與否。
(六)費用:
(1)客家委員會負擔部份:學員在國內研習期間膳宿及集體活動、交通、行政等費用。
(2)學員須自行負擔費用如下:
1.僑居地至台灣之往返旅費。
2.報名費150美元。(請繳美金銀行本票或旅行支票並於報名時繳交)
3.醫療費用。
4.提前報到或延後離營之膳宿及其它費用
(3)學員報名經錄取後,因故未能報到參加活動者,至遲應於6月10日前,以書面通知原報名單位,所繳之報名費,必須扣除美金50元作為行政手續費,其餘100美元於活動結束後退費,若未於上述期間向原報名單位提出退費申請者將不予退費。
(七)保險:
1.承辦單位於活動期間為每位學員辦理意外平安保險,保額為新台幣400萬元整。並附加意外醫療險新台幣40萬元整。
2.承辦單位擇定之場地、交通車輛使用期間,並均附旅遊平安險100~500萬不等,以確實保障學員安全與權益。
3.研習期間學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概由學員自行負擔;未滿20歲者,家長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簽證:研習營學員停留超過三十天,不適用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請事先向我駐外處申辦適當停留期限之簽證持憑來台,否則發生無法延長停留狀況,主(承)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
三、生活照顧與營規:
(一)生活照顧
1.安排國內相關課程優秀講師、參訪導覽解說員與隨車服務領團人員,以及隨團醫護人員2名
2.安排2名在海外求學之客家青年學生為海外營隊助理,另有8名具英、客語會話溝通能力之大專在學青年為營隊助理、5名專業營隊顧問;全部課程有英文口譯人員同步翻譯。
(二)營規
1.參加研習之學員如有特殊疾病(包括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疾病及其它可能發生身體重大不適症狀疾病等)將可能影響活動之正常參加者,請勿報名參加。否則如因此發生意外事故應自行負責。
2.參加研習之海外學員應於出發前在當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如未依規定辦理者,一律不接受報到。
3.研習期間學員如因疾病送醫治療,應自行負擔醫藥費,學員及家長不得向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4.參加研習之學員應無異議接受分配組別,分配確定後,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更改。
5.參加研習之學員如有提早報到或延遲離營,其所需膳宿、交通等費用請自理。
6.團體活動期間必須守時,遵守紀律,非經請假獲准不得無故缺席。
7.學員於活動期間不得無故請假參與其它活動或旅遊。
8.禁止在研習營區內飲酒、賭博等。
9.學員於晚點名後,不得逗留於異性房間內或外出。
10.學員在活動期間不接受輔導及不遵守規定事項,致發生意外事故,應自行負責,主、承辦單位除有重大過失,對於該學員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11.如有任何爭議皆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
12.參加研習之學員返國後,應遵守活動規定(詳載於學員手冊及活動開始時之生活說明規約中),若有違反且情節嚴重者,主辦單位有權中止其繼續參加活動,並通知其家長及在台監護人。
13.學員於活動期間發生任何意外事故,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僅就其故意過失負責。
14.學員因違法行為或其他歸責於學員之事由,致遭政府治安機關羈押或留置時,應由該學員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涉,並負責賠償本活動主、承辦單位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
15.學員如因故須提前離營時,應事先提出申請(未成年者必須提出家長許可文件)並辦妥有關離營手續,且不得請求退還已付費用外,學員離營後一切行為應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涉。
16.學員攜帶行李應力求簡單輕便,不得攜帶任何違禁品及保育類動物製品。
17.因病或其他原因無法上課或參加活動,需事前向承辦單位請假(備證明) ; 其需請假離營者須取得主辦單位同意。
※附件:報名表下載:http://www.ihakka.net/htm/2005文化夏令營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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