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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01: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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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颍川本源 at 2005-5-12 00:22
老兄,這個證書是……
什么性質?
拿着它就可以要求對方講通用語(國語)嗎?
台灣教育部在2002年空前絕後的舉辦了一次"國民中小學鄉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檢核.
考試分閩南語及客家語兩類,因考試日期相同,只能擇一參加,不限學歷,不限年齡.
第一試為筆試,考題有客家文化歷史...及聲韻學等基本題目,甚至有國語翻客語及閩南語翻客語的題目.通過者可以參加第二試(錄取分數各縣市不一,苗栗縣客語部分標準為70分)
第二試為口試,一對一考試,當場抽籤以客語讀一篇唐詩及一篇現代文,另外與考官口語對話.
二試通過者,需自費至台灣師範大學住校參加短期訓練,成績合格者發給修業證明,再以修業證明向教育部換發證書.
取得證書的這批人員,客語部分大約是700-900人,閩南語好像是1900左右,實際多少人我記不清了.當時因不限學歷和年齡,報名非常擁躍,第一試刷掉很多人,又因空前絕後,所以知道的人不少.
我告訴對方我有客語證書,意思就是要對方尊重我的母語,我當然會閩南語,但對方一點都不懂客家話,除非他也會客家話,否則我有權不與他說閩南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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