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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遭不法盜濫採土石,留下許多大坑洞,據101年的統計,共有272處,至今已回填64處,其中有26處,屬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管土地,獲中央編列新台幣13億元回填,後續並將進行造林,而私有土地坑洞,則有38處完成回填,並報准解除列管,屏東縣政府強調,還沒回填的會繼續辦理回填,以維護國土完整及公共安全。
位於屏東縣高樹鄉的國有地,共有35處因土石遭盜採,所留下的大型坑洞,財政部從102年辦理回填作業,已陸續填平26處坑洞,接下來將進行平地造林,除了避免土石再被盜採,也兼具水質涵養的功能。
屏東縣水利處長 張朝恭:「土地的部分,讓它有更多的綠帶產生,那對我們的水質涵養,地方的環境會更加地友善。」
在私有土地部分,由地主自行回填已有38處,這些新回填的土地,必須通過屏東縣政府的相關檢驗,日後才能解除列管,讓土地回復正常的使用形態。
屏東縣水利處長 張朝恭:「包括農業處、地政處、環保局等單位,要確認它的土質沒有問題,我們才幫它解除列管。」
根據101年統計,屏東縣遭盜濫採土石,留下的坑洞共272處,扣除目前已回填的64處,仍有208個坑洞尚待回填,屏東縣水利處表示,會持續督促土地所有權人盡速填平坑洞。 (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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