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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中院建设全方位司法公开渠道沟通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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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4 21: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网站,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公布裁判文书,形成了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自有媒体与大众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式、全方位司法公开渠道。

  审务公开再拓新领域

  10月15日,梅州中院在腾讯网正式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指引、案件查询、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

  官方微信不但设置了诉讼服务、司法公开、了解法院等栏目,与梅州中院门户网站内容同步,而且还提供诉讼文书样式下载、案件排期查询、联系法官等司法服务。据了解,通过微信平台的“每日推送”功能,能及时与“听众”分享法院新闻、工作动态、法院公告和相关司法文件等资讯。

  该院目前已先后开通新浪、腾讯及人民网官方微博,在推出“微发布”、“微专题”、“微直播”等活动公开司法信息的同时,更加注重与网民的沟通和互动,迄今已发布各类信息7636余则,图片1400多幅,拥有粉丝近20万人,收到评论4106多次,帮助网友解决立案、查档、执行、案件咨询等实际困难36余人次。

  针对一些社会敏感案件,该院通过官方微博“客都天平”,先后对案件的庭审进行了直播,网友纷纷发声表示支持:“把司法置于阳光之下,我们看到梅州中院打开了司法公正的一扇窗!”

  裁判文书网上“晒”

  今年4月,梅州中院在官网上公布了502件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判结果。在此前一个月,梅州中院在官网上发布了这批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前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经过法官审理,共有78人被裁定不予减刑、假释,另有一批减刑幅度有不同程度缩小。据了解,这是梅州中院官网发布的第三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和裁判结果。梅州中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直言,此举虽有压力,但主动接受监督才能真正减压,更能减少群众误解。

  审判监督庭负责人说,通过网上公示,保障了社会公众特别是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监督权,让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在公开、透明中进行,挤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

  网上“晒”司法是梅州中院大力推进的一项工作。据统计,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共有4457份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更是高达80%。如今,全市法院已形成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机制,法院工作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一律对外公开。

  和民众沟通零距离

  为加强与民众沟通,梅州中院畅通对外公开平台,突出便民诉讼服务功能。公众可在门户网站上预约立案、查询案件进度、进行信访投诉、举报“老赖”财产信息和法院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现象。

  据介绍,当事人在梅州中院立案后,对于案件的立案信息、开庭信息、开庭时间及判案法官等可通过手机或电脑查询梅州中院网址链接,输入案件相关信息即可实时查询本人所涉案件办理进度情况,包括当事人信息、审判组织信息、审判流程节点信息等。梅州中院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便利了当事人及律师查询案件诉讼进度,让司法公开服务不再受到时间、地点的限制,让当事人真正触摸到了司法的温暖和亲和力。(作者:黄义涛)
                        
来源:http://www.court.gov.cn/xwzx/fyxw/dffyxw_1/gdfyxw/gd/201411/t20141124_1994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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