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扬敬(1894-1988)字钦甫,广东东莞城区县后坊人,李章达族弟,陆军中将。广州市市长、国民党第四、五、六届中央执委,广东陆军小学堂第四期、广东陆军速成学堂第三期步科、武昌陆军第二预备学校、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六期期辎重科毕业。
1912年入广东陆军速成学校步科,与陈济棠同学。
1917年入保定军校第六期辎重科。
1919年毕业,又入北京大学预科就读。
1921年任粤军第一师独立营副官、工兵营连长。5月任孙中山总统府警卫团连长。
1922年6月陈炯明叛变时,率部力拒叛军,护送孙夫人脱险。后历任粤军少校参谋、中校营长、处长等职。
1925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十一师参谋长。
1927年秋任黄埔军校教育长兼入伍生部部长。
1928年5月,黄埔军校改称国民革命军军官学校,仍任教育长;12月兼该校特别党部筹备委员。
1929年任讨逆军第八路总指挥部参谋长,兼广东省党部组织部秘书;8月任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六十三师师长,参加内战。
1931年宁粤分立,任广州“国民政府”所辖第一集团军第三军军长,兼“国民政府”军委会委员。11月当选为广州国民党四大主席团主席、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
1932年1月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西南执行部委员兼广东东区绥靖委员,参加“剿共”。
1935年连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执委。
1936年晋任陆军中将。7月任第四路军副总司令兼第三军军长。
1937年抗战爆发,历任军委会参议官、武昌珞珈山军官训练团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训练团副教育长等职。
1938年与陈诚、陈立夫筹组三青团。
1939年后历任湖南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湖南省民政厅长。
1945年5月连任国民党第六届中执委。抗战胜利后,历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长、广东省政府秘书长。
1946年当选制宪国大代表。
1949年10月任广州市长,同月退守海南岛。年底任海南防卫副总司令兼参谋长。
1950年5月到台湾,历任台湾当局“国防部”中将参议,“总统府”国策顾问,“国大”代表,“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还担任台北市东莞同乡会名誉会长,台北市私立珠海中学兼珠海书院董事长等职。
1988年7月20日逝于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