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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消息: 近日,市政府下发《三明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对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此规定将解决人才住房,主要面向国家和省级各类高端人才、引进人才,重点学科和技术带头人,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术工人等供应,为市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规定指出,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由物价部门按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价格的70%-80%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执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商业性贷款。
在申请条件上,规定指出,申请家庭或个人必须同时符合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三明市区无自有住房,没有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等政策性购房优惠;申请人或配偶在三明市区创办企业(研发机构、小微企业),或已被三明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等多项条件。
在配售和售后管理上,规定指出,限价商品住房采取分批次和公开抽签、摇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申购人依据选房顺序的先后依次选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该规定还对限价商品住房的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要求,申购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骗取限价商品住房的,收回限价商品住房并依法注销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不得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审核、销售、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http://www.focus.cn/news/xm-2014-11-05/5718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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