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薪傳師開班數 遭質疑恐浮濫開班
【文╱轉載自客家電視台/陳鴻偉 賴冠諭 台北】
根據新修訂,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要點,未來薪傳師每5年必須開3次班,希望藉此鼓勵多開班,這項規定引發一些聲音,立委也指出縱使薪傳師各有所長,未必具開班能力,須深入了解開班困難,甚至媒合學校、社區需求,提供教學平台,而非僅將開班次數,列入認定標準。
結合歌謠、舞蹈學客語,吸引年輕學子上課,這群由客委會認定的客語薪傳師,每年在各地社區校園,開班授課的約300至400位,不到總數的3分之1,原本希望薪傳師,協助推廣客語的目的似乎大打折扣,出身教育界的立委,陳碧涵認為,薪傳師來自不同專業領域,未必皆具招生開班能力,客委會應了解開班困難,並給予協助。」
國民黨立委 陳碧涵:「開不成的原因到底在哪裡,是他不願意開呢?還是在某個區域裡頭,他開課條件比較困擾,所以這個東西,我們就要多元去把學生找出來,協助薪傳師來把課開成,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在社區裡面,然後來結合學校。」
為了提高薪傳師開班意願,客委會新修訂的認證作業要點,規定每5年內,須開設3次傳習計畫,並須修滿繼續教育積分,否則須重新取得資格,然而也引人質疑,未來薪傳師,若為了符合要求浮濫開班,立委也提出推廣客語的師資認證,不應僅將開班次數,視為退場條件之一,而無相關配套機制。
民進黨立委 吳宜臻:「據我所知並沒有將這個,既有這種的證照,他的推廣業績當作退場機制,客語薪傳師,其實也是一種客語的證照,國家表示說他對客語的,他的程度貢獻,其實可以比照,像律師、醫師證照執照,這樣來管理。」
客委會主委 黃玉振:「大家對客家文化傳承,這麼熱心就是有使命感,但是如果拿到薪傳師,又不去傳承的話,那就設置這樣的薪傳師的意義,就變質了。」
客委會表示,確實有薪傳師反應,偏鄉及人口較少地區,開班不易,新的資格認定實施後,各地開班需求及困難,可直接反應,客委會將視個案情形,協助引介至鄰近學校授課教學。(201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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