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敌献身的明朝陆河秀才罗大魁
诱敌献身的明朝陆河秀才罗大魁据考,陆河大部分姓氏,其先祖都是元末明初时从周边迁入,陆河县河田镇火山下罗姓也是。在明朝的时候,陆河及周边县市曾经爆发过很大的匪乱,为害数十年。此事在明朝陆河人彭希周撰写的《吉康治乱记》一文中有非常详尽的记载,其中也谈到了陆河秀才罗大魁遇害的事情。
罗大魁,是陆河县河田镇火山下(也叫许山下、大山下)人,生于明朝嘉靖年间,卒于1573年,是明朝邑痒生(即县学生员,俗称秀才)。明朝时的海丰县吉康都火山下村落,现在分为宝山与河北两个行政村,两村的罗姓居民源自同一祖先,即都是河田镇火山下罗氏开基一世祖罗秀文派下的子孙后裔。罗大魁父亲的祠堂在河田镇河北石禾町村,而罗大魁本人的祠堂在河田镇宝山江子头村。
彭希周在文中称:“明朝嘉靖以降,吉康都(陆河)人文渐盛,彬彬辈出,科不乏人。吉康都以文显者,五云有彭愚鲁、彭慎、彭奋庸,仑岭(水唇)有彭有定、彭有能,河田有罗世资、罗大魁、罗以乔、罗以静、罗和金、黎传、丘山;三溪(河口)有朱志穆、朱志贯,螺溪有叶尚、叶宗德、叶上济。”可见,罗大魁是当时海丰县吉康都有名的文人之一。
据考,在清朝乾隆十年(1745年)版《陆丰县志》卷之八人物志中,对罗大魁的事迹有记载。该志记载称,罗大魁是吉康都许山下(今火山嶂)人,为海丰县(当时陆丰尚未建县,属海丰县)的庠生。当时,罗大魁的父亲(罗竹庭)被贼寇所害,他非常愤怒,常说要报仇,甚至说不惜为此一死。明朝万历元年,官府发大兵征讨吉康都的贼寇。罗大魁得知后,就向官将进言说,愿意带路,并亲自前去诱敌,要官方伏兵剿贼。督抚感动于他的孝义,就答应了他。后来,贼寇果然中计被剿。可惜的是,罗大魁也死于这场残酷的剿匪战争。
而《吉康治乱记》则记载,罗大魁是于万历元年(1573年)被贼寇抓去,又于万历元年(1573年)九月初十日,在归善(当时包括今天的惠东惠阳紫金)总兵张元勋统兵万余与贼寇在归善牛牯岭员潭子的战斗中被害。据彭希周在该文中描述,当时官军兵分多路进剿,有当地复仇民众带路的那一路官兵,剿灭的贼寇就更多。
另据陆河县火山下罗氏族谱记载,陆河县河田镇石禾町村罗氏宗祠的开基始祖罗竹庭(火山下罗氏五世),生有四个儿子,其中一儿为罗智亩(火山下罗氏六世),是河田镇下坝祠始祖罗上举(火山下罗氏十二世)的先祖,另一儿为罗我星(火山下罗氏六世),又名罗大魁,是明末礼科都谏叶高标(陆河县螺溪人,今螺溪有叶氏五星公祠)的外公。
罗氏族谱称,罗大魁的夫人叶氏,在吉康土寇马子昌、花腰蜂(伍端)等占巢河田时,被贼寇所害,蒙难身故。接着,罗大魁就到海丰县杨安都寻友,并在当地以教书谋生。次年,娶了李南山之女为妻。罗大魁出事后,李氏还不到二十岁,亲朋好友都劝李氏改嫁,但是她决意守节。后来其外孙叶高标(陆河县螺溪镇人)中进士后,表奏皇帝,钦封李氏为义士节妇。当时的巡按布政司陈云操赐匾旌,曰:“节义齐芳、节义增光。”后皇帝又钦赐三省匾旌,书“满门节义”。而且,官方还将李氏的事迹收入海丰县志、惠州府志,后来出的陆丰县志也有收录。
在《陆丰县志》卷之八人物志续篇中,对罗大魁的妻子李氏就有记载,将其归为“节妇”。据该志记载,李氏,生员罗大魁(吉康都许山下人)之妻,结婚时才16岁。罗大魁死后,其夫人李氏也才19岁,正怀孕三个月。后来,生下来是个女儿。罗氏族谱称此女身上有一圈黄色毛发,所以称其为“黄毛幼(友)姑”,活到七十八岁。该版《陆丰县志》在此还明确指出:“罗大魁这个遗腹女就是明末礼科都谏叶高标的母亲。而罗大魁的儿子,当时也才两岁。李氏在丈夫罗大魁死后,没有改嫁,含辛茹苦二十多年把两个孩子带大。”
此外,清朝陈梦雷编撰的《古今图书集成》之明伦汇编闺媛典闺节部,也对罗大魁的妻子李氏有记载,称:“按广东通志,李氏,海丰人诸生罗大魁妻,年十六归魁,佐夫为善。山寇乱,魁父死于贼。癸酉大征,魁欲身诱贼歼之。归语李氏,李氏力勉。遂入贼巢,以抚为名诱出,官兵伏击,魁阵亡。李氏年十九,子绾方三岁,茹荼抚孤,苦节五十余年,有司旌之。”
总之,明朝陆河秀才罗大魁为报父仇以身偿贼的感人事迹,当时留传很广,在许多史书文献中均有记载。(QQ:33079930)
幽壹
2014年2月24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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