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 撤销揭东县设立揭阳市揭东区
2012年12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揭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揭东县,设立揭阳市揭东区,将揭阳市榕城区的磐东街道划归揭东区管理,以原揭东县(不含地都镇、炮台镇、登岗镇)和榕城区磐东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揭东区的行政区域;将原揭东县的地都镇、炮台镇、登岗镇划归榕城区管理。以上资料来源于 行政区划网,原文链接:http://www.xzqh.org/html/show/gd/21409.html 原揭东县10万左右的客家人给分成两半了。
揭东区的玉湖镇和新亨镇
蓝城区的龙尾镇和白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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