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探客家宗族社会的成因及发展缘由
探客家宗族社会的成因及发展缘由摘要:客家先民一批批举族辗转南迁,在闽粤赣交界地区聚族而居,形成以血缘关系为前提,地缘为纽带的宗族社会,本文主要阐述了这一"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原因。
关键词:客家文化 宗族社会
中国图书分类号:K2
引言:客家宗族社会是客家文化中的一个部份,是客家精神的一种体现
客家民系的形成
谈客家宗族社会,还需先说之客家民系的形成。
客家人是中原民族南迁"移民"形成的一支民系,据罗香林教授研究,客家大规模的迁移运动有5次,路线由中原迁移到了江南,广东,福建,台湾,澳门等地区,甚至远至欧美各洲。
客家在长期迁徙过程中,既保留了中原汉文化的特征,又吸收了入居地民族的精华,因而形成了不同于汉族又区别于当地民族,具有独特文化特征的共同体--客家民系。
客家宗族社会的形成
客家先民在社会激烈动荡中处于不断迁徙的状态,这种迁徙单靠个人或某一家庭的力量是绝对办不到的,随时都有被吞的危险,求生的本能促使人们去寻找得以自保和自卫的力量。而最自然,最易获得的保护力就是血缘团体。恩格斯说过:"同氏族人必须相互援助,保护,特别是在受到外族人的伤害时,要帮助报仇,个人依靠氏族来保护自己的安全,而且也能做到这一点,凡伤害个人的,便是伤害了整个氏族,因此,从氏族的血缘关系中便产生了血族
复仇的义务,假使一个氏族成员被外族人杀害了,那么被害者的全氏族必须实行血族复仇。"于是,在社会调控无法将自己的逻辑秩序实施于社会时,自然发生的共同体,唯一能成为秩序的就是血缘关系,以生物学为基础的血缘关系,是一种天然的秩序。在社会控制不及或脆弱的地方,血缘关系便外化为一种社会秩序。在中国古代便形成宗法制度,进而演变成家族秩序。
客家人在迁徙中,携家契子,举家而迁,他们不仅把"家居杂物"随身带走,而且更把无形的中原汉民族的宗法观念,宗族传统带到他们 的颠沛生活中,唯有如此,他们才能依靠血缘共同体的力量生存下来。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越往前追朔历史,个人,也就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显得越不独立,越从属于一个更大的整体,最初还是十分自然地在家庭和扩大成为氏族的家族中,后来是在由氏族间的冲突和融合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公社中。"
迁徙是艰难的,垦拓也是在腥风血雨中进行:入居地的原住生产方式落后,对大量的迁来客家人充满疑惧,严酷的生存环境,促使客家人继续利用血缘的亲和力及血族团体的凝聚力,向自然宣战,同居住在他们周围的土著居民奋争;再者,客家人入居地,耕地既少,又非肥田沃土,维持生活的资源总量处于贫寡状态,在这样一个资源总量不足的社会,人们只能选择较原始和简单的组织形式,深受宗法制度影响的客家人,便把家族这一古老而有弹性的血缘团体"选作"组织形式,家族不仅能够使人们利用"共同体"的力量去获取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资源,而且还可用血缘共同体的亲合力来聚集所得的资源,使之相对集中,形成可抵御外来侵袭的一定规模,因此,这既是继续扩展的剑,又是维持自保的盾。
客家人由于迁徙的历史,入居地地理环境的影响及土著居民的抵制,必须依靠团体的力量方能求生,加之中原传统的宗法观念和农业生产特性,使客家人逐步形成了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
总起来说,客家人到达闽粤赣边区定居地后,面对着的是十分严峻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客家人为了争得生存空间,获得生产资料--土地,以及防御未开化的土著居民的袭击,必须举族占用土地,举族居住在一个自然村,加强军事化,形成以血缘为依托,有高度凝聚力的客家人社会的宗族制。
客家宗族社会的发展
客家人社会的宗族制实际上是大家族小家庭制。其主要形式是由众多有血缘关系的小家庭聚族而居,一般是始基祖带着妻子及子女在一地(村)定居下来,待子女成年(结婚)而后析产分家,儿辈又另独立成一小家庭,如此一代代聚衍裂变下去,如是由始基祖开创的家庭,逐渐发展为宗族。宗族以一最长者为族长,"全族之事听命焉"。这种形式的宗族制,既有利于宗族的巩固,在社会上的立脚,又有利于发挥小家庭各自经营的积极性。这也是客家人社会宗族制能够长期存在并发展的原因。
客家先民在南方找到了安身立命之所,而且开发了江南。到了明代,江南地区的商品经济有了较好的发展,福建,广东沿海的商品经济的发达,深刻影响了客家人聚居的闽粤赣山区经济的开发,而随着山区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客家人聚居区内的手工业生产亦随之兴旺起来了。
商品经济的发展,本应对宗族制起瓦解作用,然而明中叶后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没有促使客家人的宗族制瓦解,相反地,在这特定的历史时期,客家人的宗族制还得到进一步强化。正如日本学者稻叶君山说:"保护客家人的唯一障壁,是其宗族制度。这制度支持力之坚固,恐怕万里长城也比不上。"明中叶后客家人宗族制度的进一步强化,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不仅仅因它在社会上的持久性和坚固性,当时的形势是一方面是社会经济要求发展,新的因素在萌发,另一方面是封建政府对商品经济的强力压抑。这就必然造成社会躁动不安的局面。在这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产生了"倭寇之患"这些倭寇不仅袭击沿海村镇,也扰犯靠沿海的"客家人"的居民点。同时,在客家人居住的腹地闽粤赣边界山区,社会也处于动荡不安中,产生一股一股的经济土匪。在这种动荡的社会环境中,客家人要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必须像过去长途迁徙活动或定居开发伊始那样,只有靠家族的团结,发展家族的势力,才能有效地抵御"倭寇","海盗","山寇"及"土匪"的侵犯,以保护本家族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农业生产的相对固定性,使农业民族依附于土地,在特定的时空中,血缘便溶合了土地。"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会的原始状态。"在社会处于较低发展水平时,血缘共同体的发展范围是有一定限制的,血缘的地缘关系的合一,是家族共同体形成的必要条件,而发展区域的限定便导致了家族共同体的聚居性。当客家人在边区定居已久,人口有了很大增长时,以血缘与地缘相联结的宗族制,因血缘关系的不断扩大与地缘的有限,两者间发生了尖锐矛盾,为解决这个矛盾,不少人迁移世界各地,未外移的宗族则通过械斗等方式来争夺土地,山场,宗族间的纠纷直至械斗,使宗族内部的团结显得尤为重要。只有保持宗族在当地的社会地位,才能保障自身的安全。
综上各因,明中叶后,为了抵御外来势力的侵犯与提高本族在地方上的声望,各宗族均以各种手段来强化宗族的内聚力,增强自己的实力。因此,客家人的宗族制在新的形势下,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了强化,宗族组织日趋完善,宗族管理日益严密,宗族共有财产日渐增加。
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客家人社会的宗族制,越发巩固,发展。宗族将大批族众团聚在一起,在社会的基层中形成了一个个小单元,构成客家社会的组织基础,宗族制直到1949年始终没有受到大的冲击。原有的宗族社会不仅存在,还不断得到巩固,分枝,再生,外殖,在农业社会中超常地保留下来。 参考文献:
马克思选集 第4卷,第87页
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选集第2卷,第87页
(日)稻叶君山中国社会文化之特质,转引自梁漱溟《中国文化要求》第35页,学林出版社1987年版
费孝通:乡土中国72--73页,北京三联书店1985年版 看完这篇文章,我怎么觉得这个过程有点象原始氏族的形成和发展呢,或者说这里存在着某一个规律,某个团体或者族群的形成有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包含人的因素和历史的因素以及环境的互动。 历史是人类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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