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營機構客語服務 公領域發聲
【客家电视台黃姿銜 黃兆康 范傑翔 台北】
客家基本法通過之後,客委會為了營造全方位的客語環境,以及增加客家話在公共場合中的使用率,積極將客語納入公事語言的範疇之中,目前客委會已核定 293個公民營機構,率先使用客語,不過有學者表示,應優先加強客庄內的公務人員,以客語作為第一順位的使用語言,同時增設地方法院及醫院的客語諮詢人 才,讓鄉親們能站在語言平等的基準點上,獲得尊重。
為了推動公事語言,客委會從92年到100年,共核定293件公民營機構實施辦理客語廣播、電話及電梯客語語音服務,並開辦客語志工及諮詢,以營造客語無障礙環境。
客委會副主委 鍾萬梅:「戶政機關、醫院、法院,現在考試院的電梯也有客家的了,你看,就慢慢一步一步來,現在遠東百貨有客家廣播了,我們現在透過相關 的行政會議來宣傳,拜託大家一起來(推動客語)。」
實際走訪新北市政府檢視公事語言的推廣成效,來到服務台,看看是不是真有一位客家話講得非常棒的志工,在為客家鄉親服務。
新北市政府客語服務志工 詹淑惠:「您好,我們客家事務局在新北市,有提供客語服務,時間是禮拜一到禮拜五,早上9點到12點,下午1點到5點,客家鄉 親如果有需要,隨時我為您服務,謝謝您。」
客家基本法第六條規定,以全台69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優先推動公事語言,而自99年起,高雄署立旗山醫院不但在院內推動客語廣播,還鼓勵醫師用客語問 診。
署立旗山醫院醫師 藍聖星:「(病患)會說哪裡會癢,那裡長出什麼,這種情況,假如說是用客語,就是第一手的傳播。」
就醫民眾 鍾進福:「大部分的客家人比較不會講河洛話,如果沒有讀過國語的就不會講,有會講客家話的醫師在,我們就覺得很方便。」
不僅醫院,就連新北市基層里長,也自發性推動公事語言。
苗栗地方法院更在3年前,就推出包含客語志工解說導覽、訴訟輔導、客語翻譯等七大客語服務措施。
苗栗地方法院發言人 宋國鎮:「來法院,有志工為你服務,如果不會講國語,還是特別希望用客家話說,志工就會用客語為你介紹。」
洽公民眾 賴小姐:「(法院)讓人不知所措,幫人指揮,就知道要怎麼去了。」
雖然台灣各地,已陸續加強並推動公事語言,但有學者建議,應優先鞏固客庄內,公民營機關的行政人員,以客語為第一順位使用語言
文史工作者 陳板:「連公務人員本身都不夠,沒有達到標準的時候,那怎麼樣去期待會有公事語言。」
客委會副主委 鍾萬梅:「全(鄉)公所裡面,可能有15人不是客家人,一下子說全部要講客語,他講不來,慢慢來,慢慢教。」
學者認為推廣公事語言,不應僅給予通過客語認證的公務人員記功嘉獎,而應特別加強語言訓練,辦理定期受訓課程,客委會行政十週年,積極想與地方配合推廣 公事語言,雖然中央訂定出許多獎勵辦法,希望全力推廣客語,但也需要地方全力配合,才能真正營造客語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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