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移民台湾的历史记忆
本帖最后由 andrew 于 2011-9-17 00:11 编辑客家移民台湾的历史记忆
杨彦杰
作者简介:杨彦杰,男,现任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兼科研处处长、客家研究中心主任。
摘要:本文从官方文献、民间记述以及口头传说等方面,分析清代客家人移民台湾留下来的各种资料,并把它们都视为社会历史记忆的一部分。文章认为,就客家人移民台湾而言,官方和民间的记述明显不同。统治者关心的是社会治乱,因此在官方文人的笔下,客家人被描述成社会边缘人群。而民间资料则具体生动地反映了他们的生活画卷。客家人的民间故事保留着老百姓的记忆,但它们不是客观地呈现历史,而是在原乡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表达自己对历史的理解。因此,不管是官方文献还是民间资料,都有“记忆”和“失忆”两个方面。善用这些资料,并对它们进行深入的解读和分析,对于我们理解客家人迁移台湾以及他们在台湾的历史文化创造,才具有真正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客家;移民;历史记忆
中图分类号:K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05 12-0062-05
明末清初以后客家人相继迁移台湾,这是客家移民史的一个主要内容,在台湾历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客家人迁移台湾尽管不是有组织的集体行为,但它却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发展趋势,因此留下了不少文献和口述资料。这些资料有的是官方记录的,有的则属于民间文化的范畴,但都是社会历史记忆的一部分。因此,利用这些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对于深入理解明清时期客家人迁移台湾以及当时台湾的社会状况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官方历史文献的记载
官方历史文献包括官修地方志、官员及文人形成的奏折、文稿、笔记、诗词等。有关客家人渡台的记载,最早当属成书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的《诸罗县志》,该志卷八《风俗志》云:
佃田者,多内地依山之犷悍无赖下贫触法亡命,潮人尤多,厥名曰客;多者千人、少亦数百,号曰客庄。朋比齐力,而自护小故,辄哗然以起,殴而杀人、毁匿其尸……及客庄盛,盗益滋。庄主多侨居郡治,借客之力以共其租;猝有事,皆左袒。长吏或迁就,苟且阴受其私……诸罗自急水溪以下,距郡治不远,俗颇与台湾同。自下加冬至斗六门,客庄、漳泉人相半,稍失之野;然近县故畏法。斗六以北客庄愈多,杂诸番而各自为俗,风景亦殊郐以下矣。?1?
这则记载从官方立场出发,反映的是清朝初年统治者对台湾南部客家人的总体印象和描述。撰者关注的重点在于客家人的来源、职业、习性、族群关系以及在诸罗县的分布情况。如:(1)关于客家人的来源,提到大都来自“内地依山”地区,“潮人尤多”。盖因雍正十一年(1733年)以前,粤东嘉应地区仍属潮州府管辖,因此来自粤东的客家山民仍被称作“潮人”,有的方志干脆称为“山客”。?2?(2)这些客家人渡台主要是“佃田”,即成为垦户的佣丁,负责开垦草地,因此与居住在郡城的闽南“庄主”即垦户形成相互依存的主佃关系。(3)这些客家人被认为多属无赖不法之徒,在官府的眼里是值得关注的人群,而且喜欢聚居,所谓“多者千人、少亦数百,号曰客庄”,“及客庄盛,盗益滋”等等。(4)客家人分布的地点,主要在府县城以外的乡村,尤其是离统治中心愈远客家人愈多。因此不管从居住地看,还是从职业、行为习惯等方面,在官方知识分子的笔下,他们都被描绘成为一个处在社会边缘的群体。这是清朝初年官方对台湾客家人的基本描述,也是一种颇有代表性的刻板印象,在许多历史文献中多有类似记载,以下再引两例为证。
雍正二年甲辰(1724年),蓝鼎元《与吴观察论治台湾事宜书》云:
广东饶平、程乡、大埔、平远等县之人,赴台佣雇佃田者,谓之“客子”。每村落聚居千人或数百人,谓之“客庄”。客庄居民,朋比为党,睚眦小故,辄哗然起争,或殴杀人,匿灭其尸。健讼多盗窃,白昼掠人牛,铸铁印重烙,以乱其号(台牛皆烙号以防盗窃,买卖有牛契,将号样注明)。凡牛入客庄,莫敢向问,问则缚牛主为盗,易己牛赴官以实之,官莫能辨,多堕其计,此不可不知也。
客庄居民,从无眷属,合各府、各县数十万之倾,侧无赖游手,群萃其中。无室家宗族之系累,欲其无不逞也难矣。?3?
蓝鼎元是朱一贵起义时随清军渡台的一名文人,他也是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以儒家知识分子特有的敏感来记述或谈论台湾的地方社会。从上面所引的资料看,蓝鼎元也是在强调客家人渡台是为了“佣雇佃田”,这群人好斗、健讼、盗窃,“无赖游手,群萃其中”,同时他注意到当时客家人在台皆无妻室儿女,人数众多等,这些特征与《诸罗县志》的描绘基本一致。
雍正十年壬子(1732年),蓝鼎元《粤中风闻台湾事论》又云:
广东潮、惠人民,在台种地佣工,谓之客子,所居庄曰客庄,人众不下数十万,皆无妻孥,时闻强悍,然其志在力田谋生,不敢稍萌异念,往年渡禁稍宽,皆于岁终卖谷还粤,置产赡家。春初又复之台,岁以为常。辛丑朱一贵作乱,南路客子,团结乡社,奉大清皇帝万岁牌,与贼拒战,蒙赐义民银两,功加职衔,墨沈未干,岂肯自为叛乱。?4?
这段记载与前述稍有不同,不再强调客家人多属无赖游手之徒,以及斗殴、健讼、盗窃等群体恶习,而是强调他们渡台“志在力田谋生”,并没有造反的“异念”,经常往来于两岸之间,因此是官府可以利用的一支社会力量。由于出发点不同,这两篇文字所采用的语气、措辞都有明显区别,显示官员文人保留下来的历史文献作为一种社会记忆,它的形成与作者当时的写作目的以及所处的“社会情境”是密切相关的,一群同样的人,在某种场合是“盗贼”、“无赖”,而在另一种场合则是“义民”,不见得历史留下的每份记录都是“全面、客观”地反映历史面貌。
由于客家人经常被描绘成群聚无赖和健讼盗窃的形象,因此早期文献中多有施琅禁止“惠、潮之民”渡台的记载。如雍正初年第一任巡台御史黄叔璥在《台海使槎录》中引《理台末议》说:“终将军施琅之世,严禁粤中惠、潮之民,不许渡台。盖恶惠、潮之地素为海盗渊薮,而积习未忘也。琅殁,渐弛其禁,惠、潮民乃得越渡。”?5?对于这条资料,信者有之,不信者亦有之。?6?其实这条资料的出现已在施琅去世之后,与其说它是一则可以证明的信史,还不如说它是当时人对过去历史的一种印象和追记。它的思想倾向与前引《诸罗县志》等文献的记述是一脉相承的,都在强调惠、潮之民具有“盗”的积习,是台地社会治安动乱的根源。至于施琅是否真正禁止他们渡台反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当时人的记忆里,作为撰述者的表达,以往历史上有些东西给凸显了,而另一些方面则被遗忘或“失忆”了。事实上,在台湾移垦初期,施琅家族在台湾南部占垦的大量草地中,就有许多是由粤籍佃户开垦的。?7?
因此可见,我们经常引用的历史文献,其中大量都是属于官方知识分子所为,他们关注的重点是社会治乱,反映的是主流、占强势地位的社会群体的声音。而客家人作为移垦时期的弱势群体,处在社会边缘,他们的声音是很难在官方文献中体现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研究客家移民史,必须同时注意到客家民间的材料,并对这些材料予以解析和利用。
二、民间文献的记录
客家民间的文献资料包含甚广,最能反映移民历史的主要是族谱、契约、书信,以及由知识分子整理而成的歌谣、故事等。客家族谱浩如烟海,在广东潮、嘉、惠地区,以及福建汀洲府的永定、上杭、武平和漳州府的南靖、平和、诏安等县,都能找到有关客家移民台湾的族谱资料。这些族谱都是为凝聚族众、体现认祖归宗的目的而编撰的,记录的是个人资料,因而往往比较零散甚至语焉不详,但对于某人属于某个祖先派下的关系却很清楚,这也说明民间族谱资料同样存在“记忆”与“失忆”两个方面。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从族谱资料中得到来自民间的一些重要信息。在福建省诏安县二都,这里聚居着大量客家人。据当地霞葛《江氏族谱》记载,该宗族从康熙年间开始就有人迁移台湾,而且有的移民资料是比较具体的。如十一世德瞻公之第九子“士甲,字兴商,娶林氏,生五子。因贼案伤人命往台,家破,生卒不详。长世硁,字声清,娶张氏,往台湾。次世确,因命案死于途中。三世砥,娶陈氏,反目改嫁。四世勇、五世强,均随父母往台”。?8?可见江士甲“因贼案伤人命”往台,随同一起迁台的有一家老小六人。又一本《江氏族谱》残本载:十二世“吕嘉公次子名队,字朝伍,生康熙庚寅年(1710年)九月初五日戌时,娶□氏,生雍正己酉年(1729年)十二月初五日申时,生五子:长天立、次□□、三天时、四天齐、五天检,俱住台湾”。夫妻相差将近20岁,可见江队渡台、娶妻生子的经历是颇为艰辛的,一家七口人都在台湾生活。十二世“列文公次子名揽,字提章,生康熙甲午年(1714年)二月十八日子时,娶张氏,继娶林氏,传六子,长阿佑、次阿甘、三阿林、四阿宅、五阿庙、六阿室,俱在台居”。?9?也是全家八九口人一起在台湾生活,而且上述这些个案迁台的时间都在康熙末年至雍正年间,与前节所引的官方文献在时间上是一致的。
无独有偶,笔者在台南调查时,曾访问到江氏在鹿陶洋繁衍的一支。据鹿陶洋《江氏祖谱》记载,其开基祖是霞葛江氏的十二世,名如南,字信笃。“如南公早前亦有得无字天书,故能得借土坉法,亦能作法活掠雀鸟而来与小孩子游戏,本是天师神转世,故能为师之职位”,可见他原本是一个有法术的民间道士。他渡往台湾是因为“幼年时好赌博致破家资,积欠赌债止存叁石种田以奉母亲之瓮歹”,出于无赖,只好携长子日服避居台湾。当时正值朱一贵起义,江如南就辅佐“鸭母王”造反,后来清军镇压躲过一劫,就在鹿陶洋附近地方隐居下来。他的次子日沟仍留在大陆陪伴祖母,九岁时随乡邻买卖果子,“十一岁窃贩私盐,稍有余利,方偿还父债”,不久祖母去世,至乾隆五年(1740年)才只身渡台寻父,此后就在鹿陶洋地方发展起来。?10?这篇可能得自家族口传的文字资料,使鹿陶洋江氏从大陆到台湾的开基细节得到了较完整保留。从中可以知道,所谓清朝初年客家人渡往台湾,每个移民的背后都有相当具体的生活背景,只是由于历史的失忆,很多移民事迹最后成了相当刻板的记述。上述这些移民个案,几乎都不是一个人渡台的,有的全家同往,有的孤身或只带一个儿子,但后来还是全家一起在台生活。由此对照官方文献中记载的早期“客庄居民,从无眷属”,“皆无妻孥”,可以让我们更加警觉,不致于简单利用官方或民间资料就作出过于武断的评判或结论。
这里自然让人想起台湾民间流传的“有唐山公,无唐山妈”的说法。陈孔立教授曾撰文对此表示怀疑,?11?笔者也有相同的看法。应该说,清代台湾汉族移民人口中性别比例严重失衡是不争的事实,但不等于说所有移民都只是男性一人渡台,携带家眷举家东渡的例子也可见到,尤其是清朝中后期台湾土地的开垦日渐成熟,全家渡台的例子就更加增多。笔者在台湾访问时,曾见到一份渡台契约就是这方面的明证:
立请约人彭瑞澜。今因合家男妇老幼共九人要往台湾,路途不属(熟),前来请到亲罗亚亮亲带至台湾。当日三面言定:大船银并小船钱,总铺插花在内,共花边艮(银)叁拾壹员正。其银至大船中一足付完。其路途食用并答(搭)小船盘费系澜自己之事。此系二家甘愿,不得加减。口恐无凭,立请约付照。
批明:九人内幼子三人。
见请代笔兄瑞清
嘉庆九年正月二十五日立(花押)
这份契约是由新竹县一位姓罗的朋友祖传下来的。他们祖籍在广东省陆丰县。契约中提到的罗亚亮即是罗姓在台开基祖的弟弟,常年做“客头”生意,后来不知所终。而与之立约的彭瑞澜等人与罗家是姻亲关系,因此,他们“合家男妇老幼共九人要往台湾”完全是通过亲属关系来实现的。值得注意的是,这全家九口人中还有三个是“幼子”,从广东陆丰出发的时间在嘉庆九年(1804年)春节过后不久,可见此时广东惠州人渡台谋生已成风气,否则很难设想有这样举家迁移的举动。彭姓移居台湾后并没有依靠罗家生活,现在他们的后裔在哪里尚不清楚。
道光初年,居住在新竹城内的熊姓族人曾委托一个合伙作生意的嘉应人回乡寻亲,结果得到远在潮州府惠来县的族兄熊应茂回复的一封信。这封信当写于道光四年(1824年),收信人是在台族弟熊唐隆,信中充满对骨肉亲情的眷念感慨,并介绍和回忆了当年渡台的一些情况。先将此信摘录于下:
兄兰字应茂启:予行年七十矣。忆叔祖往台湾时,茂年才十一,自后杳无音信,或存或亡,未得而知也。兹于六月初旬,忽按(接)长乐县曾将?12?荣高先生并附唐隆贤弟手书数番,欣快兼至,知弟与曾先生共开药材生理,曷胜欣慰!……季叔祖行三,讳在周公,晚娶祖婶蔡氏。前人子,姓郭名浩,长兄二岁;次子亲出,名荣,少兄三岁;三子名秋;四子则兄不识矣。往台湾时,家眷共五人,年系乙酉(按,乾隆三十年),至今六十载矣。考台湾治下四县,风俗淳厚,土地肥腴,现惠、潮两府多往生理。倘可营生,兄愿携眷而往。弟所开药室在竹堑街者,谅是府城外植刺竹为河沟名?烦为开载明白知来。余言不尽,仰祈留心,复惠好音。专此复
唐隆贤弟台电及
惠邑兄应茂?13?
从这封信的内容看,乾隆三十年乙酉(1765年)“季叔祖”熊在周渡台时,共携带全家老幼五人一同前往,而且信中还提到“现惠、潮两府多往(台湾)生理”,如果在台可以谋生,已经70高龄的熊应茂也愿“携眷而往”。足见至少在嘉庆、道光年间,广东惠、潮两府民人前往台湾已成风气,而且不少是携带家眷前往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提到的熊氏原来住在程乡(今梅县),后来迁到河源,再迁潮州府惠来县,亦属客家无疑。清末台湾北部的惠、潮移民均被视为客家人,是否与清代原乡客家山民往沿海的迁徙移动亦有一定关系?值得考虑。
客家移民台湾除了通过亲戚接应之外,还有很多是由“客头”招募偷渡前往的,这些人所占比例很大,其命运更为悲惨。以下引录一首显然是用闽南语传唱、但却保留在客家族谱中的民间歌谣,用以说明清代大陆百姓偷渡台湾的痛苦经历以及他们的共同历史记忆。值得说明的是,这首歌谣仍将台湾称作“东都”,表明它的流行当始于清初。而歌谣中提到在台湾路边相遇的都是“查甫”(男人),与官府的记载如出一辙,足见早期台湾男性之多,给时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劝人莫过台湾歌
在厝行无路,计较去东都。直行去海干,想要去偷渡。无惊船仔小,生死天注定。身边带干粮,番薯加菜脯。十人就起船,九人呕又吐。托天来保庇,平安到东都。乘夜紧起山,暗暗摸无路。问人要去东,贼仔报汝西。银两提出来,无钱汝得害。祗好作奴才,谁人叫汝来。唐山过台湾,路边相遇的,全部是查甫。打拼一世人,免想要娶某。娶某娶番婆,算汝福气多。?14?
三、民间传说及其历史意义
民间口传资料包括传说故事、歌谣、谚语等,上面所引的渡台歌谣、鹿陶洋江氏开基祖的故事等,最早也是通过口头进行传播的,只是后来被文人记录下来,由此披上了“文字”的光环,成为学者比较喜欢的文献资料。
事实上,在一个普遍文盲、半文盲的传统社会里,普通百姓保留和传递历史信息,主要是依靠世世代代的口耳相传。人们通过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加工传说故事,来诠释自己认同的历史,构建属于乡村百姓的历史文化传统。因此,民间口头传说包含着普通百姓的思想、情感、价值观念以及他们的文化创造,是底层民众认识过去、理解自身历史的通俗版本。客家移民也不例外。
笔者在鹿陶洋调查,就曾经听到江氏族人在讲述开基祖放养鸭子的故事。其梗概是:江氏开基祖刚来的时候,居住在鹿陶洋附近,贫穷潦倒,以放养鸭子为生。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养的鸭子经常跑到一个地方生蛋,而且每只鸭子一天都会生两个蛋,这样他很快就富了起来,后来就添置了田产,并在鸭子经常生蛋的地方建起了祠堂。江氏族人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满脸真诚,很多人都会讲,有的人还会插话说,以前某某人养的鸭子也是一天生两个蛋,以表示这个故事是真的。其实,作为经常在闽西作田野调查的笔者,早就对这类故事耳熟能详,没想到在台湾居然也可以听到!
在闽西以至闽南客家地区,所谓祖先放养鸭子(或母鸡、母猪)找到风水宝地的故事比比皆是,从宁化、长汀,到武平、上杭以及地处闽南的诏安县等地,随处都可以听到,而且基本内容都差不多。在长汀县南安村,李姓开基祖的故事说他养了一只母猪,后来这母猪自己跑到南安村的一个树林里产下九只小猪,主人发现后认为这是一块宝地,于是就迁到南安开基。?15?武平县孔厦村吴姓的开基故事说,他们的始祖原先来到孔厦种地,后来发现家养的一群母鸭每天都会到一个固定地点生蛋,而且每只鸭子都会生两个蛋,后来才知道这是一块风水宝地,并最终从亲家手里得到了它。?16?上杭县官庄乡七里村的蓝姓畲民,其开基祖最早居住在蓝屋驿,后来换了几个地方,此后又“因放禽于七里,在七里详察了一处美地”,就迁到七里山永远开基。?17?至于诏安县霞葛镇江氏,他们的传说故事也是开基祖放养的鸭子每天都会生两个蛋,而且地点就在后来建祠堂的位置。令人感兴趣的是,就在离江氏不远的林姓住地,笔者也听到了完全相同的说法。在与之比邻的广东省潮州,也有一只鸭子生两个蛋的传说。?18?一个相同的故事在客家及其邻近地区广为流传,尽管一些细节有点变化,但主题没变,其实质都在表达他们的风水观念。鸭子、母鸡或母猪都是繁殖力很强的家禽家畜,通过这些禽畜无意中得到的风水宝地,寓意着宗族会人丁兴旺,事业发达,而且这个“福气”是老天爷赐予的。因此,诸如此类的风水故事,与其说是真实地再现了某个宗族的开基史,还不如说是在同一个文化背景下不断被复制、加工出来的文化产品,是普通百姓价值观的一种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风水故事也随着移民传到台湾。鹿陶洋江氏的祖居地就在诏安县霞葛镇,尽管乡民们不知道这个故事如何产生,但讲述者对此都充满真诚,相信他们所说的确是自己祖先的一段经历。对比两岸流传的这个故事,鹿陶洋江氏也在强调祖先祠堂与风水宝地的关系,这点与大陆一样;但另一方面,他们还强调一只鸭子可以生两个蛋的细节,用以说明该宗族比别人发达的原因,从而使宗族的田产积累得到合理化解释。其实,鹿陶洋江氏的发展历程显然不会如此简单,但普通百姓更相信这个充满生活气息的传说故事,用这样的故事去理解和诠释本宗族的过去。
除了南部之外,在台湾北部客家地区也同样流传着放养鸭子的故事。如新竹县九芎林下山庄郑氏宗族,他们的故事说:开基祖从广东来时,最早在香山港上岸,后来才到九芎林。他放养了一群母鸭,这群鸭子每天都会生两个蛋,因此就有很多鸭蛋积累下来,每隔几天就用箩筐装着挑到新竹城内送给郑用锡家。郑用锡也姓郑,与他们关系极好,后来就送给郑家很多的土地。笔者在那里调查时,确实见到在郑氏祠堂屋檐下还挂着一块以前复制的郑用锡中进士的牌匾,蓝底黄字,中间刻着“进士”两个大字。由此可见,这个故事也是郑家历史创造的一部分。故事中已经没有风水传说的内容,但同样在强调一只鸭子可以生两个蛋的细节,并通过这个细节来说明他们与郑用锡的密切关系,以及郑氏家族田产的来源。郑用锡是台湾第一个进士,闽南人;而九芎林郑氏来自广东,是客家人。清末台湾北部地区许多山地的开垦是福佬人与客家人合作完成的。这个故事明显包含了当时的历史发展脉络和族群关系,也是人们根据实际经验加以改造的结果。
一个简单的风水故事,从原乡到台湾,从南到北,在客家地区广为流传。如果我们不做广泛的田野调查并加以比较,就很难清楚认识这类故事的渊源及其所代表的历史意义。人们在不断讲述祖辈传下来的故事,并且用当时人的理解在加工和诠释这类故事,以致在不同时空脉络下呈现出地方社会的发展轨迹。因此,这类经过长期历史选择保留下来的口头传说,其实也是普通百姓的一种记忆,是他们进行历史创造的一部分。
四、简短结论
通过以上讨论可以知道,历史上人们的活动是极其丰富多样的,今天我们所搜集到的各种文献资料和口头传说,其实质只是社会历史记忆的某些“碎片”。就客家移民台湾而言,官方和民间的记述明显不同。统治者关心的是社会治乱,因此在官方文人的笔下,客家人靠佃田为生,是一群无赖游手,对他们的评价也随“社会情境”的改变发生着变化。而民间资料则反映了具体生动的社会画卷,他们渡台经历了千辛万苦,大部分人因生活所迫只身渡台,但也有携带家眷前往的,尤其是中后期这种风气相当明显。客家人在台湾奋斗都有很具体的生活内容,民间故事保留着老百姓的记忆,它们不是客观地呈现历史,而是在原乡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表达自己对历史的理解。因此,不管是官方文献还是民间资料,都有“记忆”和“失忆”两个方面,都是从不同角度在记录着过去的某些片断。善用这些资料,尤其是对它们进行深入的解读和分析,对于我们理解客家人迁移台湾以及他们在台湾的历史文化创造,才具有真正的价值和意义。
注释:
?1?周钟瑄:《诸罗县志》卷八《风俗志》,台湾文献丛刊本,第136-137页。
?2?王锳曾:《重修凤山县志》卷三《风土志》,台湾文献丛刊本,第54页。
?3??4?蓝鼎元:《鹿洲全集》(蒋炳钊、王钿点校本)上册,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49页?236页。
?5?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四《赤崁笔谈》,台湾文献丛刊本,第92页。
?6?有关这方面的研究仅举几例:庄金德《清初严禁沿海人民偷渡来台始末》(上),载《台湾文献》第十五卷第三期;杨熙《清代台湾:政策与社会变迁》,天工书局,1983年;尹章义《台湾开发史研究》,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9年;邓孔昭《清政府禁止沿海人民偷渡台湾和禁止赴台者携眷的政策及其对台湾人口的影响》,载陈孔立主编《台湾研究十年》,厦门大学出版社,1990年;李祖基《论清代移民台湾之政策》,载《海峡两岸台湾移民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9年。
?7?陈秋坤:《清初屏东平原土地占垦、租佃关系与聚落社会秩序(1690-1770)--以施世榜家族为中心》,载陈秋坤、洪丽完主编《契约文书与社会生活(1600-1900)》,2001年,台北。
?8?《福建省诏安县霞葛江氏启昌公派下四房长房衍源族谱》,1993年,油印本。
?9?霞葛《江氏族谱》,手抄残本,年代不详。
?10?鹿陶洋《江氏祖谱》,第9页,2002年重修本。
?11?陈孔立:《“有唐山公,无唐山妈”质疑--有关台湾早期人口性别比例问题》。《台湾研究集刊》1997年第4期。
?12?“曾将”疑系姓名,“荣高”是他的字。
?13?引自熊氏《族簿转抄》,见于台北中研院民族所。
?14?引自江光元《江氏族谱》,第53页,1997年编印,台北。
?15?见张鸿祥《长汀县濯田镇南安村民俗田野调查》,载杨彦杰主编《汀州府的宗族庙会与经济》,第212页,香港:国际客家学会、海外华人资料研究中心、法国远东学院联合出版,1998年。
?16?见刘大可《闽西武北的村落文化》,第468页,香港:国际客家学会、海外华人资料研究中心、法国远东学院联合出版,2002年。
?17?七里村《蓝氏历代宗源》,杨彦杰着《闽西客家宗族社会研究》,第282页,香港:国际客家学会、海外华人资料研究中心、法国远东学院联合出版,1996年。
?18?参见陈春声、陈树良《乡村故事与社区历史的建构--以东凤陈氏为例兼论传统乡村社会研究的若干问题》,杨念群等主编《新史学》下册,第475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作者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 客家研究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1)
我们祖先的发迹也有鸭嬷生双蛋的故事。流传于平和九峰曾氏传下。 龍潭曾盛俊 唐山過台灣
http://blog.artlib.net.tw/author_blog.php?act=blogcontent&bid=2176&ename=sammytseng
辩证地用起各方面的证据,还愿历史原貌。 1、一般来讲,初期单身,站稳脚跟之后返回原住地携带家眷再来。
2、其他单身者前赴后继。
3、全家移民(含女性人口)
2重复1模式,最终,虽然相对数仍然是男多女少,但女性绝对数逐渐增多。这其中包括移民和自然增长(移民后代)两部分。男女比例会逐渐趋于平衡,这个时间或许很漫长,一般数十年。 感觉不太对头呀,背井离乡,是中国人最无奈的办法,有图片上的开心吗 是呀,先人的苦难我们要记在心里 本帖最后由 andrew 于 2011-9-16 00: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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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二年(1737)户律又规定,汉民不得擅娶番妇,番妇亦不得牵手汉民。违者, 即行离异。 起因乃是因为罗汉脚藉入赘平埔族(母系社会)取得土地后,不但违反汉人不可进入平埔族地界开垦的禁令,且常引起汉人跟平埔族人的纠纷。 因此"有唐山公、无唐山妈"的情形在1737年户律规定之后必定减少甚至消失。.........
我们祖先的发迹也有鸭嬷生双蛋的故事。流传于平和九峰曾氏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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