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关于方言,客家方言的个人终极见证!!
拜政府推普政策所赐,全国的方言(广府话除外)都比较弱势,即使是广府话也不免受到北话的污染。1。我现在在苏州,这里吴语的情况比客家话还要惨!虽然这帮家伙总是在吹嘘自己吴文化如何精深,中国正统,,,!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现在口音与几十年前差别较大,有时甚至年轻人听不清老人所言何物。作为吴语代表的苏州话,快要在本地行不通啦!为何如此呢?经济固然是一个问题,但其发达一如长三角,还是没解决母语问题(甚至还起了反作用)。外来人口固然是一个问题,这也并不是根本问题,(例子如:以前开埠上海外来人不可为不多,但即使再造新口音也没有北话化,还有现在广府话)这里政府极力推普,以至现在又有学者对完全推普提出了质疑……所以为了正视这个问题,苏州政府去年举行了苏州话大赛。值得一提的是,据说还有一个老外参赛,而那些越年轻的苏州人说的苏州话就越接近于这位洋人!
2。广府话之强势在两广自不必言,但令人惊讶的是,在中国其他非白话区,其势亦咄咄逼人。
我在苏州大学上方言课的时候,母语是吴语的先生以不无崇拜的无知语气说”粤语“有九个语调故特别好听云云……下面的同学亦以强烈学习愿望回应之……
至于有人用拗口白话唱”粤语歌“更是司空见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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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话是否该吸取这样的反面和正面教训呢??
[ Last edited by hakka_chung on 2004-3-6 at 14:21 ] 对,这是事实 这就是教学语言的丧失造成,就算有强势的经济能力,没有母语的教学.语言始终会被消灭.客家老乡爱警惕!!!!!!不要以为讲普通话不讲白话,就能延续客家话.只怕客家话会给普通话吞噬.
[ Last edited by 新界客 on 2004-3-6 at 15:21 ] 白话依然能说强势是因香港存在.广州已向普通话教学过渡,广州白话已没前途,广州以前一直坚持白话教学.但现在不行了. 主要是媒体的力量,,如果没有香港电视台,没有这么多粤语电视台...
谈何影响力?? 那就是因为香港电视剧里的粤语歌起很大作用。
而客家没有! Posted by 傻虎黄大猫 at 2004-3-6 15:25
建议:用普通话教现代汉语,用方言教古文。
在老家兴宁读书那年,和同学们一样,遵照老家的规矩,上文言文的时候,先用客家话把古文读一遍,再用客家话翻译一遍。也许是以前自己比较刻意去咬过客家话的字音,所以我读得还算可以。 普通话是政府强制的,粤语不是强制的,普通话是学校必须说的,粤语不是。比如我们以前,许多学校都要求学生回家说普通话,我从小到大都和家里人说普通话,直到这两年才觉醒。
北方称方言是鸟语土话,必须消灭。
所以说谁会消灭客家话,还用问吗。
只说普通话不说客家话的客家人到处都是,还没见过有只说粤语不说客家话的客家人。倒是有很多会说客家话的广府人。
因为那些不说客家话的客家人心里认为方言是低等的。
普通话就象秦国一样强大,客家话与粤语不过是六国中的两个,如果不联合,就只有灭亡。
正统的客家话不是台湾客家话,而是广东客家话,广东客家话与广东广府话都是古汉语的正统,彼此相近,相互影响是必然的,两者是相互影响的相互同化的,绝非单纯客家话一方被同化,也非单纯广府话一方被同化。就象广东人的血统一样,客家人有广府的血统,广府人也有客家的血统。
[ Last edited by kejia on 2004-3-12 at 05:46 ]
我支持本论坛某一人士的观点
客家话,广府话和江西话都是同一种方言的分支。这三种方言完全可以联合起来。 【有 效 性】有效【法规名称】国家教委、国家语委关于对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
【颁布部门】国家教委 国家语委
【颁布日期】1994年09月14日
【实施日期】1994年09月14日
【正 文】
国家教委、国家语委关于对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
通知
普及普通话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国语〔1990〕19号、国语〔1992〕9号两个文件分别对小学和普通中学普及普通话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贯彻这两个文件精神,取得明显成效,有的省市还对中小学普及普通话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但也有少数地区对这项工作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措施不力,进展缓慢。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如期实现文件规定的目标要求,两委决定对全国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检查评估的标准
为使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逐步规范化,并使各地检查评估的标准能大体一致,国家教委和国家语委制定了《城镇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评估指导标准》,便于各地有所遵循。该标准为市区和县(县级市)城关的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第二阶段(即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的优秀级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依据这个标准制定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检查评估的操作方案,并根据本地实际分别确定各项评估要素的良、中、差级标准和分值,但评估要素的条目原则上不得增减,三项指标分值的调整幅度不要超过20%。
二、关于检查评估的办法
1.首先由学校(含高校、部队和企事业单位所属的普通中小学,下同)进行自我评估;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地方主管教委(教育局)和同级语委联合对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并由上级教委(教育局)和语委对此评估结果进行复查(复查面不小于学校数量的五分之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局)和语委对地方检查评估的结果进行抽查;国家两委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查评估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试题、评估结果等,必要时对业经检查评估的学校进行抽查。
2.检查评估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听课、对师生进行普通话口语测试(对语文教师还需进行普通话知识笔试)等。
3.检查评估小组应由教育行政、督导、教研部门和语委的人员组成。
三、关于检查评估结果的认定
1.学校检查评估结果的认定:在百分制评估方案中,达到90分为“优秀”,达到80分为“良好”,达到70分为“合格”,不足70分为“不合格”。
2.地区检查评估结果的认定:在一个地区(市或区、县)内,90%的普通中学或95%的小学达到“合格”以上水平,可认定该地区为普通中学或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达标”。在地区“达标”的前提下,学校评估优良率(分别中小学,下同)达到60%的,该地区可评为“良好”;达到80%的,该地区可评为“优秀”。
3.在第二阶段检查评估中获“优秀”成绩的学校,由省级或地市级教委、语委授予“普通话校园语言示范校”称号。
四、关于检查评估的进度
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第一阶段的检查评估应于1995年底前完成,第二阶段的检查评估应于1997年底前完成;其他城市、县镇的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第一阶段的检查评估应于1997年底前完成,第二阶段的检查评估应于1999年底前完成。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或学校可以提前或直接进行第二阶段的检查评估。
农村普通中小学检查评估的标准和时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语委确定。
五、检查评估工作可单独进行,也可在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限内同教育质量综合评估,文明校、先进校评比等工作结合进行。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语委应及时向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和国家语委普通话推广司报告检查评估的进展情况。
七、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的检查评估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持续时间较长的工作。各级教委、教育厅(局)要给予充分重视,周密计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必要的人力和经费。各级语委要在普通话业务方面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有人见过“国家教委、国家语委关于对普通中小学普及粤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吗? 保护客家话,首先要从自己做起!我在广州上班,很多客家人的小孩不会讲客家话,他们的父母(双方都是客家人)竟然跟小孩说粤语,跟别说只有一方是客家人的家庭。而身边潮汕人的小孩,个个都会潮汕话! Posted by neptunecn at 2004-3-12 17:59
保护客家话,首先要从自己做起!我在广州上班,很多客家人的小孩不会讲客家话,他们的父母(双方都是客家人)竟然跟小孩说粤语,跟别说只有一方是客家人的家庭。而身边潮汕人的小孩,个个都会潮汕话!
说得非常有道理,保护客家话,必须得从自己做起,现在的确是很多客家人不和自家小孩说客家话,如此下去,流失的速度当然快.所以说这是个很值得大家重视的问题.希望大家无论在什么场合只要能说客家话就尽量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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