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保障房是个“怪胎”
其实保障房是个“怪胎”自从深圳市住建局赶在2011年元旦三天假期期间,于2010年12月31日最后时刻 “作贼”似的偷偷“公示”保障房二审名单,而且还被媒体曝出“有千万富翁也申请成功”的消息后,一时之间成为深圳网民热论的焦点。
事实上,关于深圳保障房的热议,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10年年中的初审公示时,就曾引起深圳网民和媒体的普遍热议,当时也被曝出有不少申请者本身是富豪的新闻。这一次经过半年的调查审核之后,深圳住建局公示的终审名单中又再次被曝出有涉嫌骗取保障房者的事情,再结合前不久被曝出马化腾等亿万富豪也领取房补的新闻,于是引发了网民和媒体的追问:“保障房究竟保障了谁?”
须知,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国度,一旦保障房连最基本的公平公正都无法保障,自然难堵众口。保障房的本意是为了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需求的问题,然而从实际运作的情况来看,它却成了拿公共财产去“补贴”富人的游戏。因为一再被媒体和网友曝出其中存在“猫腻”,已经使保障房早就不再具有多少公信力了。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深圳这些所谓的“保障房”如何分配,都已经无法平息民众的质疑和出离愤怒了。
说到这里,笔者想申明一个观点:其实所谓的“保障房”其本身就是一个“怪胎”。
试想一下:当政府通过行政权力,人为地将极少部分房子的价格压到远低于市场价后,再制定各种分配规则,将其象征性地分给极少数的幸运儿。这种作法一来解决不了大部分民众买不起房的现实问题,二来是在人为地制造一种数量极少又极具升值潜力的稀缺商品。在中国这种非法治社会下,当申请不会带来任何惩罚,不申请则明摆着是吃亏,而且一旦申请成功还存有极大的获利空间时,自然很难杜绝“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发生。因为在中国当今的社会现实环境下,伴随“特供”而产生的必然会是“腐败特权”。
因此,笔者觉得政府更应该考虑的是怎么把商品房的价格保持在一个较为合理,符合社会上大多数人收入水平的价位。这样当大多数民众可以买得起房,或者是存有短期内通过打拼可以买得起房的希望时,保障房就不会成为社会焦点了。当申请保障房成为无利可图时(大多数人买得起商品房),自然不会有这么多人来骗取保障房了。
现在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保障房上,而在调控房价上则无太多实质性的作为,显然是搞错了方向,使错了力。当然,笔者这里并不是说完全反对搞“保障房”建设,而是认为在当前房价严重脱离大多数民众消费水平的情况下,政府一再声称将着力于“保障房”,是一种极其错误的作法。
何况,就算目前这种所谓的“保障房”制度是在绝对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事实上是根本做不到公平的,这年头谁比谁更穷呢?中国过去曾经存在数十年的福利分房制度早已经证明,无论按什么规则分配,总会有一些条件更充足的人无法分配到房子),其能够惠及到的也仅是极少数有需求的低收入人员,大多数人的住房需求仍然无法得到保障。这就好像就算京城“75+2”元的房租是真的实,但是能够租到的它幸运儿也仅仅是极少数人员。因此保障房更多的只是象征意义,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广大民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
总之,政府如果再继续声称将把主要精力放在“保障房”上,那是在避重就轻,更是在逃避责任,为的是遮掩自己的无能(即无力调控涨幅异常的“房价”)。这种作法的最终结果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失败”。(QQ:3307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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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壹
2011年1月6日于汕尾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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