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壹 发表于 2009-11-6 16:13:11

我是中华标题党党员

我是中华标题党党员

    2009年11月4日,郑州一都市报刊登一篇调查稿《“养犬办”被指只管收钱不管事》,文中记者质疑1200万元的养犬管理费的去向,采访了郑州市养犬办负责人王平,希望公布相关账目,王平让记者直接问财政局。记者通过郑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上了该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城建处处长王冠旗。“你是不是党员?”王冠旗质问记者:“如果你要采访这笔费用的开支,就必须获得我们局党委和新闻发言人的批准!办公室让你直接采访我是违反规定的!”

    从该处长的答复可以看出,“权力”很牛很暴强!请问:是不是党员关乎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吗?难道只有共产党员才可以问询?非共产党员就只能靠边站,任其帐目不明不白?这位处长显然没闹明白,绝不仅仅是党员才有权利问询政府部门款项的去向。

    假如该处长是问我:你是不是党员?

    我的答复将是:我是!我是中华标题党第001号党员。

    这当然是开玩笑的恶搞说法。事实上,如果说我只是中华标题党党员的话,那么上述相继发表“雷语”的官员,则个个都是“中国忽悠党”的党员,从他们的“雷人雷语”中可以看出,他们随时准备着对上对下进行大忽悠。

    由这起官员“雷语”事件再联想到下面几句发生在今年的经典“官话”,可以说今年是国内官员频出“雷语”,引领 “网络时尚潮流”的一年。

    6月,记者就郑州市须水镇经济适用房用地建别墅一事,采访时任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的逯军时,被劈头一问:“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10月份的十一届全运会跳水比赛期间,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国家跳水队领队周继红面对记者问询跳水金牌全部内定的问题时,两次询问发问记者:“你是哪个单位的?”

    10月27日,广州交通整治会上,记者提问“道路封闭,是否该提前公布封闭措施”时,与会的一位中年男子突然说:“那么我是不是拉屎也要告诉你啊?臭不臭也要告诉你?”

    上面诸起网络“官话”事件,其骨子里透露出的信息就是部分官员的心态出现了问题,这些人持着公权在手:我是“有身份”的官老爷,岂是你们小记者轻易能采访和质询的?这充分体现了“权力”的傲慢和对社会公众知情权的藐视和漠视。对于这些官员来说,社会公众是否知情根本就不重要,他们没有这个义务,对社会公众公布得太多对他们来说反而“有害”。因此他们认为只要应对好上级就行了。

    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到底由什么制度来保障?

    幽壹认为:如果不尽早在立法上尽快确立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定时向社会公开政务、财务信息,则此类“雷人”事件不可避免地还会相继频繁发生。因此,在谴责、批判“雷语官员”的同时,尽快对政务公开进行立法才是关键。(QQ:33079930)

   幽壹
2009年11月6日于深圳

情系珠江 发表于 2009-11-6 16:42:13

“你是不是党员?”王冠旗质问记者:“如果你要采访这笔费用的开支,就必须获得我们局党委和新闻发言人的批准!办公室让你直接采访我是违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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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党员?”这句问的是“懂不懂组织原则?”党报跑这条线的记者通常是党员,或者是这方面的积极分子。王冠旗说的是实话,每个单位都有一个新闻发言人或着单位授权接受采访的人,如果没有局党委和新闻发言人的批准,谁都不能代表单位发言。这跟在街边拦住一个路人问一件见闻完全不一样。香港乃至西方国家的政府机构也是一样,只有得到授权的发言人才能面对公众(或媒体)作出答复。香港曾经有警察私自泄露破案过程让媒体记者大炒作,被逮起来。记者应该去找新闻发言人或者负责这方面的处室,那才是得到单位方面的答复。王冠旗属于个人表态。当然,王冠旗的态度简单粗暴,如果婉转一点讲,一样的意思,但听者感觉就不一样,就能理解。王冠旗所说的意思,并非说记者不能问这个问题,而是不应该直接找他问,而应该找新闻官。企业也是一样,有一个公关之类的部门负责这方面的工作。

情系珠江 发表于 2009-11-6 16:46:05

10月份的十一届全运会跳水比赛期间,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国家跳水队领队周继红面对记者问询跳水金牌全部内定的问题时,两次询问发问记者:“你是哪个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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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回答了是哪个单位的,也没问题。光是这样问,也没什么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他怎么解释,事后核实证明的情况如何。

上面两个例子,看到的只是表达的问题。

情系珠江 发表于 2009-11-6 16:58:32

10月27日,广州交通整治会上,记者提问“道路封闭,是否该提前公布封闭措施”时,与会的一位中年男子突然说:“那么我是不是拉屎也要告诉你啊?臭不臭也要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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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难看的是广州的这个例子,在全国丢尽颜面。懂行的人会欣赏郑州王冠旗处长的原则性、很实在(办公室直接让记者去找他是不妥的),而对广州的“拉屎官”摇头、感到无可救药。本来记者采访的是交警,交警也在解答中,没有他的什么事,这小子狂性大发,插嘴干嚎“那么我是不是拉屎也要告诉你啊?臭不臭也要告诉你?”令人侧目。而其只不过是施工单位的一个中层负责人,交警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协调的时候会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也不是他。交警还没答复,也没有询问施工单位,就算询问施工单位也没轮到这小子放屁,这小子就跳出来耍威风,而且素质低、言辞丑陋,当然引起舆论哗然。其公司领导、市领导都第一时间痛批这种蠢行,是必然的。

springLGZ 发表于 2009-11-6 17:08:20

“你是哪个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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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提问之前有没有表明身份?如果没有,则是记者失职,忽悠,不专业。
如果记者表明身份则那个官员是欺弱怕强的官调。

情系珠江 发表于 2009-11-6 17:23:21

讲一点常识:如果一个人代表一个单位发言,那么这个人只能是单位的领导或单位授权代表单位的。单位的处或科,负责的是业务,没经过授权是不能代表单位向外发布信息的。负责新闻报道的处或科(包括最近成为热点的网络发言人)当然不是万能,其对外发布的信息实际上来源于业务处(或科),两个不同的处(或科)之间也不是“你问我要我就给”,而是要经单位领导审核。党委(或党组)是领导机关,管干部、抓大事,不是说只学学政治书、发展党员这么简单。政务公开是大势所趋,没有哪个训练有素的政府官员会说政务不应该公开,所说的只是该由谁公开的程序而已,郑州王冠旗所说的其实是程序问题,讲明必须符合信息发布的规定,只是记者太敏感,上纲上线。王冠旗如果圆滑一点,就跟你打哈哈,什么都不说,“开会”去了:lol,就没有这种问题。

上面的例子,只有广州这个假“官”(与包工头同样性质的工地项目负责人,跟政府沾点边就牛X烘烘出丑)的言辞属于公然挑战公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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