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壹 发表于 2009-8-18 16:21:51

其实谁不想常回家看看呢?

其实谁不想常回家看看呢?

近日,看了汕尾郑溢涛先生所写的《常回家看看,多用心想想》一文,以及文中所述投资在建“陆丰内湖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项目的陆丰乡贤卓少东先生写的《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文字之后,作为一名海陆丰的外游人,幽壹不由得感触良多。

想我海陆儿女,历来爱国爱乡,不论在外漂泊多久;也不论是漂泊在何处,始终是心系桑梓,心怀家乡。例如马思聪,虽然飘扬过海到了美国,心里始终还是牵挂着家乡的咸茶。说到底,其实谁不想“常回家看看”呢?

我想,诸多海陆籍的外出儿女,不管是事业有成还是勉强混个温饱的,绝大多数都是“身在外,心在内”,不管在外面如何,内心深处始终是牵挂着家乡,都想“常回家看看”。然而却又屡屡迫于无奈的现实,变成想回却不敢回。试想,若是一片赤诚想回去投资报效家乡,却屡屡遭遇“吃、拿、卡、要”,到最后所投的钱血本无归,这样的情况下,谁又敢“常回家看看”或是“常回家投投”呢?

因此,我觉得“常回家看看”的前提是,回到家不会被当做可以任意宰割的肥羊,不会成为任人分吃的鱼肉。做为家乡政府,汕尾一定要在这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在制度上要为回家乡投资的乡贤提供帮助,打消他们的种种顾忌,切实解决诸多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赢得他们“常回家看看”。

另外,在鼓励在外经商的人士“常回家看看”的过程中,一定要认清一点,那就是“捐赠”和“投资”是有区别的。“捐赠”是实实在在的献出真金白银,在一般情况下,至多收获一些虚名,总体是不求回报的。“投资”则不同,是讲究回报的,不管投资者是哪里人,作为一个企业,首先必须追求回报率;必须追逐利润最大化,这样的企业才能生存。因此,不能片面地要求回乡投资者如何“唱高调”,做出多大无私贡献,一定要让他们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有利可图,这样的事业才能长久,才能做大做强。

也就是说,不管投资者是否是乡贤,一切都应该按照法律程序,按照惯常的处事规则来做,不能动不动就讲究“乡里乡亲”,把乡人投资的企业视同为“摇钱树”或“提款机”,什么事情都往里边摊派,直至把孵蛋的“鸡”逼死,一定不能让杀鸡取卵的事情发生。

相信许多在外面事业有成的海陆老乡,并不是不想常回家看看,尤其是在当前在珠三角等地遭遇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会或多或少地考虑是否回家乡投资办实业,这样一来可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确保自己的企业安全过冬;二来也可以报效家乡,为家乡的经济发展做贡献,可谓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在这里要再一次特别地醒提醒包括汕尾政府在内的海陆丰地方政府,千万不要对海陆丰“回家看看”的乡贤抱不切实际的想法,把乡亲们回去“投资”当成是“捐赠”,一定要认清“回乡投资”和“捐赠家乡”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不可混为一谈。

汕尾(海陆丰)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是我成长的地方,从那里出来的人,谁不对她满带一片深情呢?海陆外出的乡贤也不是铁石心肠之人,谁都会有一片拳拳之心,期望报效家乡,为家乡的发展献力量是大伙的心愿。然而,要完成这个心愿,单凭乡贤们的一厢情愿是不可能成事的,这还要家乡政府在各方面大力支持。首先一定要务实,不要务虚,以往那种空喊口号的行为是没用的。总的来说,务实就是要承认投资家乡的乡贤首先是一个“商人”,要在商言商,要彼此都能获利,不能一味要求回乡投资的乡贤做“雷锋”式的无私奉献状,要允许人家不唱“高调”。其实他们也根本不用唱什么“高调“,只要把回乡投资的企业办好了,赚到钱了,就你好我好大家好,就是对家乡的最好回报。


在汪洋书记视察汕尾,提出汕尾要改善“软环境”一周年之际,希望家乡汕尾能够少一点空谈,确实把“软环境”治理好了,那么“常回家看看”的乡贤们一定会更多,因为幽壹认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谁都想常回家看看。

   幽壹
2009年8月17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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