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壹 发表于 2009-7-15 02:13:04

还要出台多少“无厘头”的规定?

还要出台多少“无厘头”的规定?

据2009年7月13日的《齐鲁晚报》报载:7月10日上午,济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市公安系统实行违禁问题“零报告”制度。从当天开始,每位民警下午上班后都要签注“今天中午我未饮酒”字样,以示违禁“零报告”。

另据济宁市公安局副局长赵长海介绍,“零报告”制度的时限和内容包括: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中第4条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的“零报告”。每位民警在下午2时30分前,自动在相关签字簿签注“今天中午我未饮酒”字样,以示违禁“零报告”;全面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五个严禁》和《山东省公安机关八条禁令》“零报告”。每名民警必须于每周五下午4时前签注“本周我未违禁”字样,以示违禁“零报告”。

同时,济宁市公安局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行“零报告”制度从根本上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纪律的约束和民警的习惯养成作用,每天实施“零报告”制度就像每个民警给自己敲警钟一样,达到筑牢防线、守住底线、远离“高压线”的目的,进而增强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读了这则新闻,幽壹不免有点忍俊不禁的感觉,难道每天按时签注了“今天中午我未饮酒”就证明他们没饮了?签注的目的是否只不过是为了应付上台的检查,为的是今后如有中午饮酒误事的时候,可以抬出来做“挡箭牌”而己?再说,当地出台这类禁令,是否表示在现阶段,当地民警中午饮酒现象很普遍,因此才会需要由政府专门出台一个文件,严禁民警们中午饮酒呢?

近年来,诸如此类的地方“无厘头”禁令可谓层出不穷,远的不说,就在7月2日,四川眉山政府出台的一个文件,发文要求“严禁官员与异性不正常交往”,也让民众闻之哭笑不得。不知道以后要不要单独发以下这些禁令:“严禁过马路闯红灯”、“严禁小学生上课不举手回答问题”、“严禁吃饭不吃菜”之类的“无厘头”禁令呢?其实这类“无厘头”地方文件基本上都是一样的性质,就是地方政府出台文件,严禁这类或那类本身早就有法律明文禁止或与道德相违背的事情,完全是“多此一举”,十足十的形式主义。

同时,济宁市这种作法也使我想起了当下年复一年的“禁毒日”宣传的时候,几乎总是会把一匹长长的白布往中小学校里往地上一摊,然后以班为单位,逐个在“远离毒品,珍惜生命”之类的主题下签上自己的大名,动辄就号称多少十万或上百万人“宣誓”远离毒品。每每看到这种新闻的时候,我就很纳闷:凭这个就能反得了毒品?签个名字,喊几句空话,究竟有什么用呢?疑问之后,却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因为形式主义在中国历来很吃香。唉,也不知接下来,还会有什么样的“无厘头”文件出台。(QQ:33079930)

   幽壹
2009年7月13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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