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民俗旅游的文化政治
民俗旅游的文化政治刘 晓 春 (http://www.chinesefolklore.com)
[作者简历]刘晓春,男,1967年生,江西兴国人。 1989年7月毕业于赣南师范学院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 1994年7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 1998年7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获文学博士学位 现任职于暨南大学中文系,主要从事民间故事、客家文化、当下民间文化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民俗文化与中国现代文学之间关系等研究。发表学术论文、文艺评论等共30篇,另有译著一本(《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人民出版社),专著一本(《民间视野—90年代中国文化片断》,上海文艺出版社)。
1990年代以来,在很多场合下,民俗文化不再被权力政治一味地贬损为“落后”、“迷信”、“原始”、“蒙昧”,而是被发明为宏扬民族传统文化、向外来旅游者展示本土形象的旅游资源。一时间,中国大地上大大小小的民俗村、民俗城、民俗园数不胜数 ,位于边疆地带的少数民族地区打破了昔日的宁静古朴,一批批来自国内外的游客穿梭往来,许多已经消失的民俗事项被知识分子挖掘发明出来,策划、包装成为动态性、参与性展示古代民俗生活的旅游产品。
据旅游研究者的说法,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由于它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已经成为旅游行为和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标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而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却达56.7%。如此看来,民俗风情旅游不仅仅成为政府部门发展经济、吸引外资的重要文化资源,而且也已经成为满足西方人想像、“了解”中国人生活方式的一种途径。但是,当我们怀抱全球化的语境联想,以此审视中国当下文化情境中的民俗旅游的时候,当我们考虑到民俗作为一种生活文化所具有的生态性原则的时候,我们有理由忧虑的是,民俗风情的旅游越来越抛离其原生的文化生存语境,已经彻底仪式化了。当民俗生活失去其生存土壤,被抛置于戏剧化、仪式化的场景之中,成为观赏和被观赏的对象,不是一种自然的、原生态的生活状态的时候,我们需要追问的是,民俗文化曾经被现代性话语斥之为“落后”、“迷信”的被改造的对象,曾经代表着现代化的过去,是古老天真、混沌蒙昧的代名词——尽管在当下中国的文化情境中,民俗文化在很多情况下依然被想像成为天真蒙昧的代名词——但是,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被如此界定的民俗文化是如何纳入到民族国家的现代化话语之中?在全球化的语境下,民俗文化又是如何被编织为民族文化的主要象征?民俗文化旅游事业的兴旺,其背后所支配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意识形态与权力?我们不得不承认,民俗文化旅游由于权力政治与资本的原因而注入了意识形态与商业经济的因素,作为一种具有独特文化意蕴与价值的符号体系,越来越成为空留下承载原有意义的形式外壳。不仅如此,在全球化背景下,民俗旅游已经成为全球化的一种表征,越来越成为人们娱乐休闲、摆脱生活压抑的一种方式,民俗风情旅游已经成为发达地区人们寻异猎奇的对象,是满足西方人对中国社会的想像之途径,随着民族国家内部地区间经济文化的差距日益凸显,也已经成为地区间文化想像的文化符号。
实际上,民俗文化旅游体现了后现代时期文化的诸多特点,真实的实在转化为各种影象,时间碎化为一系列永恒的当下片断,用一种典型化的或者缩微的方式展示某一族群或者社区具有深厚历史意蕴的民俗文化,真实的生活物化为一堆了无生气的建筑、戏剧化地想像为一套千篇一律的仪式,这本身就已经将一个族群或者社区的历史与文化凝聚于当下的时空当中,历史与文化平面化、瞬间化了。旅游部门一再强调,民俗文化旅游的意义与价值在于体验异文化情调,而且是活生生的、真实的生活展现,旅游者将看到原汁原味的民俗文化,体验一次充满异域情调的旅游探险,种种煽情的语言激起旅游者的无限遐想。但是,民俗文化旅游从策划、设计规划、投资建设、推向市场等等一系列步骤都表明,旅游部门向大众推出的是一种可供消费的文化产品。在这一文化的再生产过程中,无论是采用主题公园、博物馆的形式,抑或原生自然式的民俗生态旅游,都首先着眼于文化再生产与市场的逻辑,民俗文化在当下市场境遇中所具有的交换价值主宰着旅游者对民俗文化的接受。因此,无论民俗文化村展示的各族群的民俗文化如何逼真,甚至让你感受一种所谓的真实体验,从其作为一种文化工业的再生产过程而言,它与许多地方为了获得文化的交换价值蜂拥而上拙劣地展示的地方民俗文化之间没有多大区别,都是在当下文化情境中的文化复制。民俗文化实际上已经沦为一种仪式的展演,失去了民俗生活所具有的历史感与当下性,貌似展示了无限丰富的地方民俗文化生活,民俗文化旅游的市场化实质却分明戳穿了民俗文化旅游的个性化、地方化的谎言。作为一种文化工业,它威胁着文化的丰富个性与创造性,其实是一种同质化的大众文化。民俗文化的主题公园试图以奢华浮靡的宏大排场来展示、汇集不同族群民俗文化的典型场景,这种民俗博物馆的形式只不过就是对世界的仿真物,人们在参观游览的时候,并不探求一个可靠的、仿真之前的实在,而只需要投入当下的情感去体验现实的游戏。民俗文化主题公园实际上是一个消费、娱乐、休闲的场所,在中国当下的社会文化情境中,它是社会性与工具性的产物,主题公园遵循的是消费主义的市场逻辑,它是大众欲望、权力政治与大众媒介等等诸多社会关系的产物,消费主义的逻辑渗透到主题公园设计的每一个环节。以深圳民俗文化村为例,在中国56个民族中,只选取了其中的21个民族作为展示的对象,入选的标准完全是围绕市场化的运作逻辑。以所谓文明发达的眼光作比照,如果一个族群的文化和风俗习惯比较奇异,能够使异文化的外来者产生一种文化震撼,而且具有很高的表演性和观赏性,能够满足海外游客对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想像,则符合民俗文化村的入选标准,摩梭人的入选,是因为至今仍然保持着母系社会的生活方式,其民居建筑也比较独特,具有较高的观赏性。流风所致,各地旅游部门开发的民俗文化旅游项目无一不是截取本地区民俗文化的片断,以所谓历史的逻辑将不同时期的民俗文化连缀起来,形成一个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带,其实所遵循的逻辑就是文化资本的市场价值。经过市场逻辑筛选的民俗文化旅游事项,作为一种消费文化,无论其如何运用厚重的历史文化来粉饰、包装,它都是一种无深度的后现代文化现象,一些地方性的司空见惯的民俗生活具有了审美意义,纳入全球化进程的大中城市的民俗文化主题公园,连同城市购物中心、城市广场的梦境般的幻觉、壮观的场面、混乱的符号一样,旅游者穿梭流连于这些空间之中,这些与背景分离、变化的景象,刺激着人们的好奇与记忆,让人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神秘联想,人们投身于一系列泛化的感官体验与情感体验。
与此同时,旅游部门的项目策划或者有意识地将地方性的文化纳入到民族国家现代化话语之中,或者迎合了旅游者关于异文化的时空想像,或者仅仅是出于经济资本的投资目的。一旦民俗文化因为上述原因而推入旅游市场,那么,作为文化消费者的旅游者的消费行为则不仅仅是单纯的满足个人需求的被动消费,而是被纳入到一种关于权力政治、市场以及全球化的时空想像之中,也就是说,旅游者在民俗文化旅游过程所体验的异文化震撼不仅仅是个人性的体验,而且被整合到全球化时代地方性的权力政治与市场体系之中,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旅游者的所体验的民俗文化旅游具有了政治意义,成为一种政治力量。
民俗文化旅游被权力政治资本发明为能够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资本,意欲通过民俗文化的异文化震撼产生社会效益,带动饮食、住宿、购物、交通、就业、招商引资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融入全球化市场体系。在中国当下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文化资本也开始介入到许多地方的现代化建设运动之中。文化资本的某些特殊形式,如地方性的民俗文化、富有历史韵味的传统文化等等,从原先的民族国家现代化话语的边缘开始上升为一种能够转化为经济资本的文化资本,并且日益商品化,正是在这一商品化的过程中,民俗文化以及其他传统文化才有可能在现代性话语中获取合法地位,进而获得广泛的社会声誉,提高民俗文化在社会符号等级体系中的位置。原有的符号等级在现代性和诸如普遍历史、进步、权力政治和审美理想等支配观念之外,拓展了一种相对主义的空间。从低俗的、遭人鄙弃的“封建”、“迷信”传统,到权力政治与经济资本趋之若骛的文化商品,可以说,这也是民俗文化从一种迷失状态进入了另一种迷失状态的过程。因为,民俗文化在具有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塑造地方形象等方面作用的同时,也因为权力政治与经济资本剥离其生存状态而越来越变形走样。
究其根本,旅游部门策划、展示的旅游项目,可以说是全球化背景下权力政治、经济资本与地方性文化资本共谋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是一种全球性的后现代文化现象。在全球化时代,人们对于文化的认识趋于多元,人们也认同各具差异的文化。不仅如此,地方政府的企业化行为,将地方文化的形象视为一种品牌进行打造,自然而然地,具有差异性特点的民俗风情文化则颇受各种权力政治与经济资本的青睐。在中国当下的情境中,全球化过程提供了新的文化形式以及更为广泛的符号体验,金融资本、权力政治、大众传媒、地方性文化的共谋,作为文化资本形式的民俗文化的商品化,便使异文化旅游者获得了一种全新的符号体验。
尽管旅游开发者试图让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获得一种真实的异文化感受,但是,民俗文化旅游实际上是多种权力与资本共同作用下生产出来的一种文化符号,它试图达到的目的并不是真正地再现一种文化,而是表达了消费时代权力政治与资本的文化想像。旅游开发者主张,在民俗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必须对内容进行精选。精选的原则是什么?是旅游吸引力。吸引力又主要决定于当地与游客产生地之间的文化差异,当地民俗文化越有特色,差异越大,越有吸引力,所以,在内容选择时应精选其具有特色的部分。这种特色与差异的效果,按照人类学的说法,当两种不同的文化互相碰撞时将会产生的文化震撼,文化之间的差异越大,文化震撼越强烈,而这种文化震撼的强度大小正是旅游部门策划民俗旅游项目的文化心理依据。不可否认的是,尽管当下的民俗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似乎对少数族群的文化予以充分的尊重,尽管政府对于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所作出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但是近百年来的现代化过程关于进步的信仰以及进化论的社会发展模式,在少数的、边缘的、民间的文化与“落后的”、“原始的”、“封建的”“非理性的”之间划起了等号,这种分类与界定,蕴涵着启蒙运动的理性霸权,理性的政治力量所挟持的求真精神,标榜将为人类社会带来历史和人的解放,其实这一现代性信条以“求同求全”的虚妄来压抑多元与差异,只不过是异于前现代的另一种传统制度而已。这种历史进步的观念以及关于文化分类的知识,被现代民族国家编织进了关于现代化建设诉求的话语之中,成为一种知识的规范,甚至体现于政治措施的实施过程。这种现代性知识于是演变成了一种规训、塑造、构成主体的权力,并不仅仅压迫着主体关于历史进步以及知识分类的思考,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种生产性的力量,渗透到整个社会生活领域之中 ,把每一个主体塑造成为符合民族国家现代性诉求的个体,使其服从并整合到民族国家规范的社会秩序之中,我们看到,产生于规训实践的知识在成为一种权力的同时,又强化了规训的实践。被近百年来民族国家现代化过程所规范的主体,教育制度、学科分类、传播媒介、图书馆、展览、历次政治运动等规训体系从制度层面强化了人们对于文化分类的认识,这种知识自觉与不自觉地规范着主体的社会实践,与民族国家的现代性诉求形成认同。现代民族国家现代性诉求的霸权性质,控制了人们对于边缘的、民间的、非主流的文化的知识想像,在高度现代性的境况下,人们关于社会生活对象的知识与想像,日益依赖于专家、媒体的教育、宣传与鼓噪。由此形成的效果不仅仅在于生产了一种关于文化分类的知识与霸权,更重要的是,这种知识与霸权业已内化成为人们自我认同的机制,并且反过来不断地塑造着现代社会制度关于文化分类的知识。自我认同机制的形成,意味着自己的趣味、欲望、意见和渴求与他者的趣味、欲望、意见和渴求等形成对照,进而在自我与他者之间形成相应的关于自我与他者的形象。长期以来,现代性话语对民间的、边缘的、非主流文化的排斥,使之赋予了一系列迷信、落后、愚昧的形象,民间的、边缘的、非主流文化的持有者也已经将这一系列迷信、落后、愚昧的形象内化成为自我认同的一个方面,成为现代性话语对他者进行压迫最为成功的手段之一。
因此,面对日益发达的民俗文化旅游,我们并不能就此认为,以民俗文化为代表的一系列被现代性话语命名为迷信、落后的文化现象,在中国当下的文化情境中,权利政治与资本已经平等地承认这些边缘话语,我们毋宁认为,权利政治、资本与地方性文化的互动所产生的民俗文化旅游的兴盛,既是“本土化的现代性”(inigenized modernity)的一个表现,也是文化政治之暴力的一种表述。我们在承认现代性服务于本土文化的重振过程的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这种重振过程实际上也在继续着现代性话语对于民间、边缘文化的霸权性质。
具体而言,这种霸权性质至少有两个方面的表征。一种是对民间、边缘文化的功利利用,完全服务于权利政治与资本的利益。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存在着真实性开发与扭曲性开发之间的矛盾。博物馆形式的开发实际上抽离了民俗文化原有的生存空间,成为一种置换了生存场域的文化商品符号,抽象地、机械地而非生态地展示民俗文化的真实面貌,作为消费时代的文化符号,承载了太多的权力政治与资本的利益诉求,因而失去了民俗文化的生活真实。权力政治与资本将民间、边缘的文化建构成为只有历史参考价值的文化工艺品,抹杀了民间、边缘文化持有者仍然生活在地方性的文化状态之中,他们的仪式、服饰以及饮食等不同于其他族群或阶层的习惯正是他们的日常生活的基本内容,不仅具有历史的意义,更具有当下的意义。如此,民间的、边缘的文化则被现代性话语想像为与历史、过去相联系的“民族文化遗产”的一部分,他们的文化也被凝固为一种想像的过去式,与当下无关。而所谓原生自然式的开发方式,则使原住地居民承受巨大的文化震撼所产生的文化冲击,干扰、破坏了原有的社区生活秩序与民俗文化的自然状态,原住地居民对外来文化的盲目仿效与追随势必淡化原有的民俗文化的特点与韵味,在某种意义上,原生自然式的民俗文化旅游开发模式是一种自杀式的开发方式。旅游开发者也已经认识到,这种现象目前有不少少数民族地区业已出现,一些民俗旅游村落除了歌舞表演外,日常生活已面目全非,与外界趋同,旅游者求异求知的心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旅游点的市场吸引力日趋下降。从可持续性角度出发,我们应该首先从清除民间、边缘文化持有者的一种破坏性的自我认同开始,这就是现代性话语所强加的、已经内化为这些文化持有者的自我认同的形象,民间、边缘文化持有者的自我贬损是现代性话语对于边缘、民间话语进行压迫的最有效手段。应该使这些文化的持有者认识到,文化并没有优劣高下之分,都应该在世界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
另外一种情况是,民间、边缘文化的客体化过程。作为旅游产品开发项目的民俗文化旅游,权力政治与资本将其定位于一种消费性的文化符号,被纳入到旅游项目中的民俗文化始终都是以被观看、被消费的客体的形象出现,这种自我客体化的形象却怀抱着宏大的空间想像,它以全球化时代的空间逻辑为想像依据,将中国大陆以外的“洋”游客以及内地经济发达地区的游客作为自己的消费对象,也就是他们成为自己的仪式表演、奇风异俗的消费和观看主体。一旦确定了如此的主客体关系,我们便不得不承认,民俗文化的旅游形式暗含着一种19世纪以来人类学意义的文化政治意味。为现代性话语所塑造的人们认为,各种奇风异俗与他们熟悉的生活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文明落差,他们总是难免以一种高位文明享有者的姿态看待“奇风异俗”。正因为这一缘故,路易莎·沙因(Luoisa Schein)认为,1980年代以来中国旅游文化中少数民族少女的歌舞表演,与国内外对少数民族文化无休止的消费欲望有关,她将这种趋势称之为“内部东方主义”的兴起。她采用“内部东方主义”的说法来描述中国内部民族之间造就形象和文化/政治统治之间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主导表述的“东方主义”代理人变成了从事国内他者化的中国上层人士。她发现,文革后中国少数民族的他者形象,大多由女性代表,将女性表现为带有落后乡村特色却又青春盎然的融合体,并加以非汉族文化色彩的做法,成为屡见不鲜体现民族他者特点的一部分。1980年代以来的少数民族妇女的形象似乎是城市精英文化的对照,两者之间的差别既表明对现代性的渴望又体现了这种“进步”常常引起的怀旧情绪。
这种霸权是否意味着边缘的、民间的文化失去了其解码功能?在理解民俗文化的他者化过程中,必须认识到,文化霸权的实施,被支配者的解码与编码功能——主体性——并不因为霸权的存在而消弭,相反,文化霸权的真正实现必须通过将对立方的利益纳入到霸权体系中来。所以,在民俗文化作为旅游资源的展示过程中,民俗文化持有者自身充满了矛盾,他们既被他者化,又与外来旅游者存在一种合作与共谋关系,他们在展示自己的文化的同时,获得了“发展”这一现代性的诉求;民俗文化的持有者既与外来旅游者形成现代/传统、发展/落后的对比关系,进而在旅游者与民俗文化持有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寻求差异与震撼的旅游心理学,而正是他们各自的文化差异,又成为自我认同的标志。
——2001年3月15日于暨南园
[马萨尔·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何为人类学启蒙?》,载《甜蜜的悲哀》,王铭铭、胡宗泽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路易莎·沙因(Luoisa Schein):《中国的社会性别与内部东方主义》,康宏锦译,载马元曦主编《社会性别与发展译文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陈清侨编:《身份认同与公共文化》,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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