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意识”应该从学生培养起
“民主意识”应该从学生培养起据2009年4月3日的《新快报》报道:“4月2日下午,华南理工大学召开第33次学生代表大会,首次实施了“代表任期制”,并由300多名与会学生代表审议通过了《华工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办法》(下简称“代表任期制办法”),规定学生代表必须通过各学院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两年。据悉,这在全国高校中尚属领先之举。新通过的“代表任期制办法”规定,学生代表必须由各学院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两年。任期内,代表们须充分发挥“学生代言人”的作用,凭借代表证等有效证件,开展关系学生的各项工作和事务,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同时,监督学生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为学生组织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学生会以及各学院代表团也将组织各位代表参与培训、素质拓展、咨询会等活动,提高学生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
据说华工这些举措在目前国内高校来说属一种领先的之举。其实从去年开始,中大、武大等国内一些高校,已经有这方面的尝试了,“直选”学生会干部成了一种风气,这应该可以看做是近年来学校改革的一种进步。
有时候都想问问:为什么解放60年了,改革开放30年了,还是老有人在不断强调国民的民主素质低,所以中国目前不适合搞民主制?如果真的是国民民主素质低,那又要如何解决呢?笔者认为关键就是没有一个培养“民主”氛围和环境的机制,没有从小培养公民的“民主意识”。“民主意识”应该从小培养起,从小学甚至是幼儿园培养起,如果全国都这样做,那么就可以在中国逐渐造就一个“民主意识”浓厚的社会环境,为中国社会制度现代会提供相应社会条件。
记得幽壹当初上学的时候,有的老师开明一些,就会让同学们自己选举班干部;有一些老师保守或懒惰一些,就自行指定班干部,反正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一定要民主选举或不准民主选举。在当前中国教育体系内,能不能实现民主选举班干部或学生会干部,主要还是看各学校的环境及老师的个人意识。
在此,我在想教育部门能不能将这类“学校民主制”做一个明确规定呢?规定各学校在选班干部或学生会干部的时候,必须经过学生们的民主选举产生,以制度的形势推动学生干部民主化,培养学生们的民主意识。
学校不“民主”的代价是:从学校里出来的学生,往往是盲从的多,缺少独立思考精神,欠缺一种勇于入世,甘为社会贡献和担责任的精神。这也直接导致了国家的整体创造力低下,无法真正实现民族复兴。
“学校民主制”还可以给机会学生们锻炼的机会,可以锻炼学生们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表达能力、领导能力、社会竞争能力等,这对学生们来说是很有好处的,从长远来看对国家也十分有利。我觉得国家不可能永远都不实行“民主制度”(哪怕是党内民主),难道再过60年,还能再以国民总体民主素质低下来推诿、搪塞,而不实行民主制度吗?
因此在学校中推行民主制,也是为国家将来实行民主制做准备,打好基础。总之个人建议在国内各大小学校强制实行“学校民主制”,规定必须民主选举班干部和学生会干部。(QQ:33079930)
幽壹
2009年4月4日晨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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