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qifeng 发表于 2009-3-23 21:33:52

有自家人建议本论坛组团参加在河源举行计23届世客会,大家样边想?

有自家人建议本论坛组团参加在河源举行计23届世客会,大家样边想?

捱觉得这个主意非常好!在世客会上亮出捱兜招牌!

[ 本帖最后由 linqifeng 于 2009-3-24 05:12 编辑 ]

yanxiuhong 发表于 2009-3-23 21:38:13

这个看起来不难,河源在客家核心区,深圳-广州-梅州去,都不远,赣南来也很近。

可以策划啊,社区友人谭元亨教授与市府组织者也熟悉,届时争取一点名额、名份去参加,亦无不可。在客家世界,本社区经略多年,多少也有点脸熟了。

2004年11月赣南那次,本社区骨干去了10名左右。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9-3-23 21:42:36

回复 1# linqifeng 的帖子

组团爱有客家联谊会之类个挂靠单位,主办单位正有办法按照程序给予安排,也正会显得正规。

本站个古小彬系香港崇正总会个一个副执行长,也许可以挂靠该社团。

linqifeng 发表于 2009-3-23 21:50:48

那捱兜开始筹备吧!叫上许名桥先生!马来西亚罗先生...

请大家踊跃报名,出好点子!

让勇往直前做广告宣传,他专业...

[ 本帖最后由 linqifeng 于 2009-3-23 21:52 编辑 ]

幽壹 发表于 2009-3-24 01:02:47

呵,这个支持,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yanxiuhong 发表于 2009-3-24 01:13:56

2010年11月前后吧,还有一年多。

三方村 发表于 2009-3-24 01:19:01

支持!

耕田老 发表于 2009-3-24 01:58:29

其他我不管,我期待来一场台湾客家歌手和大陆客家歌手同台表演。

JGSR 发表于 2009-3-24 03:42:41

还有一年多时间,大家斟酌一下是否以社区名义冠名,成立一个全国(球)性的客家联谊会之类的团体,大家探讨一下是否可具操作性。

      下面时关于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相关问题:

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经过哪些程序?
成立社会团体法人,须经过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两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1)发起人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文件;
?
??(2)民政部审查同意的,向发起人发筹备成立批复;

??(3)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活动,召开成立大会;

??(4)发起人提交申请成立登记文件;
??
??(5)民政部审查同意的,向发起人发成立登记批复;

??(6)社会团体领取证书后,应当刻制印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筹备成立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理由、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并由发起人签名并发起单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国徽章);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4)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注册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出资证明;
  (6)拟任负责人名单,各负责人简历(加盖单位人事章,并注明在社会团体的拟任职务)及身份证复印件;
  (7)会员名单(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并本人签字;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印章);
  (8)秘书长专职承诺书(承诺在社会团体成立后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不再担任其他社会职务,本人签字,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到民政部取验资通知单,按照要求进行验资。
  成立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写明于规定时间内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满足成立登记条件);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3)章程及其电子版(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4)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与筹备期未变则无需再次提交);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
  (6)《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
  (7)《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人一表);
  (8)《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号)

三: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全国性社会团体不低于10万元,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不低于3万元);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社会团体名称有哪些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学术类社会团体一般不冠以上述字样,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hjqxlgc 发表于 2009-3-24 08:44:49

要么挂在别的客家社团那,要么网络虚拟社区的客家人社区自己成立一个实质性的社团。

客家风情网本该走到后一步的,这样很多事情才好做起来,如客家音乐演唱会,出版杂志社,及其他网友活动等等。成立了就大有可为的。

有多少次因为客家风情网没有自己的实质性正式社团,而致使各种活动停留在纸上谈兵不欢而散上的!

012346 发表于 2009-3-24 12:34:43

watonpeng 发表于 2009-3-24 15:29:33

这个支持,相信河源这界会办得很好,而且提出的问题也会比较好倾.

springLGZ 发表于 2009-3-24 22:01:58

强烈支持11#

hky781103 发表于 2009-3-24 22:32:31

回复 11# hjqxlgc 的帖子

很是正确,   支持!!

勇往直前 发表于 2009-3-24 23:13:40

又是一个好点子, 最好先咨询一下组委会,看他们有什么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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