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10-14 11:14:46

客音飛揚菁英挑戰報名

   
〔屏東訊〕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舉辦「高雄市客音飛揚菁英挑戰」,即日起至十一月三日受理報名,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呼籲屏東客家鄉親踴躍報名參加,相關內容可上網高雄市客家事務局。

  縣政府客務處說,高雄市政府客委員為薪傳客家優美文化,鼓勵客家語文發展、提升藝術表演水準,促進客家語文生活化及藝術化、提昇高高屏地區民眾休閒生活品質,從三年前首次辦理「高雄市客音飛揚菁英挑戰賽」比賽,至去年共計辦理三屆,屆屆都熱鬧非凡。

  客務處表示,這項擂台賽獎金高達三十四萬四千元獎金,等您來挑戰,比賽分兒童、青少年組、一般大眾組、口說藝術比賽,歡迎個人或團體參賽,同時報名傳統客家歌謠組及現代客家流行歌曲參賽。


2008-10-14╱台灣時報╱第12版╱屏東縣焦點╱林燕明

babytonya 发表于 2008-10-18 17:30:20

『Hakka-Ya高高屏客音飛揚擂台賽』報名須知

比賽辦法及報名須知


一、參賽組別:
1.兒童、青少年組─
A.個人客家歌謠。 B.團體客家歌謠。
    ★團體─凡10人以上所組成之團體。
2.一般大眾組─
A.個人傳統客家歌謠。 B.個人現代客家歌謠。
C.團體傳統客家歌謠。 D.團體現代客家歌謠。
    ★團體─凡10人以上所組成之團體。
3.口說藝術比賽─
以說、學、逗、唱方式,以客家的語言表達客家文化之美,採1-2人參加,或多人參加均可。

二、參賽資格:
1. 對象限制:
A.兒童、青少年組歌唱比賽:
    年齡18歲以下者參加(民國79年11月01日以後出生者,※含當日11月01日)
B.一般大眾組傳統、現代歌謠比賽:
    年齡18歲以上者參加(民國79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者,※含當日10月31日)
C.口說藝術比賽:不限年齡。
2.凡高高屏地區民眾,不分族群、性別,均可報名參加。
3.參賽之團體及個人,可同時報名傳統客家歌謠組及現代客家歌謠組參賽,代表團體參賽者,就參賽者意願擇一隊伍參加,
不得同時代表兩隊報名參賽;另職業歌唱人士或已在餐廳、公共場所駐唱滿2年以上者,不得參賽。
4.凡獲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補助之表演團體,均需報名參賽,其比賽績效列入年中成果評鑑考核成績。
5.自選曲中之自創曲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不得單以詞或曲參賽。

三、各組別之獎項、名額及獎金:
1.兒童、青少年組─
A.個人-冠軍$12,000、亞軍$10,000、季軍$8,000。
B.團體-冠軍$25,000、亞軍$15,000、季軍$10,000。
2.一般大眾組─
A.個人傳統-冠軍$15,000、亞軍$10,000、季軍$8,000。
B.個人現代-冠軍$15,000、亞軍$10,000、季軍$8,000。
C.團體傳統-冠軍$25,000、亞軍$15,000、季軍$10,000。
D.團體現代-冠軍$25,000、亞軍$15,000、季軍$10,000。
3.社團老師指導費
A.兒童、青少年組團體-冠軍$5,000、亞軍$3,000、季軍$2,000。
B.一般大眾組團體傳統-冠軍$5,000、亞軍$3,000、季軍$2,000。
C.一般大眾組團體現代-冠軍$5,000、亞軍$3,000、季軍$2,000。
4.口說藝術-冠軍團體$15,000、亞軍$12,000、季軍$8,000。
5.其它獎項之獎金如下:
   最佳台風─ A.個人組:1名-$3,000。
            B.團體組:1名-$4,000。
   最佳造型─ A.個人組:1名-$3,000。(由民眾票選)
            B.團體組:1名-$4,000。(由民眾票選)
   最佳人緣─ A.個人組:1名-$3,000。(由民眾票選)
            B.團體組:1名-$4,000。(由民眾票選)
   最佳創意─ A.個人組:1名-$3,000。
            B.團體組:1名-$4,000。
   團體精神一名-$5,000。
6.參賽者若為團體,則由團體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7.以上各獎項並頒發獎牌。

四、擂台賽活動期程:
1. 比賽資訊公佈: 10月03日-11月08日止(網路、歌謠歌唱班、校園)
2. 報名日期: 10月03日-11月03日(各類報名方式,詳見報名方法)
3. 報名方法:
    郵寄報名:10月01日- 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80750高雄市三民區懷安街35號 Hakka-Ya比賽小組收
    網路報名:10月01日 ~ 11月03日止(網路報名)˙2008高雄客家文化藝術季-『客藝相逢‧來作客』活動網站
    傳真報名:10月01日-11月03日止(傳真報名後需電話確認)
    傳真號碼:(07)380-6919 Hakka-Ya比賽小組收
    櫃檯報名:10月01日-11月03日止 高雄市三民區懷安街35號(Hakka-Ya比賽小組)
   活動洽詢專線:(07)394-7009
4.比賽日期:
初賽:11月08日(個人組)、11月09日(團體組)
初賽結果公佈:11月10日(公佈決賽入圍名單並通知)
決賽:11月29日(個人組)、11月30日(團體組)
結果公佈:比賽結束現場公佈。
頒獎典禮:12月06日客家文化藝術季主軸活動晚會中頒獎。
4.比賽地點:
賽前說明會:11月01日高雄市客家文物館(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5號)
初賽地點:高雄市客家文物館大禮堂
決賽地點:高雄市鹽埕國小大禮堂(高雄市鹽埕區五福四路183號)

五、比賽內容:
1.兒童、青少年組不指定歌曲,自行選唱客家歌曲比賽;一般大眾組,以指定曲及自選曲兩首歌參賽。(指定曲及自選曲:限客家歌曲)
2.口說藝術比賽,每人或每團限5~10分鐘。
3.初賽請自備伴唱帶。如有自備樂器現場演奏者,請事先告知承辦單位。決賽由承辦單位提供之樂團現場伴奏演唱。
5.自選曲可選擇自行創作歌曲(含老歌重新編曲)。
6.創作曲者,需附歌詞(需另附上翻譯歌詞),及簡譜一份。
7.個人及團體演出時間以5-10分鐘為限制,換場時間須5分鐘內完成。

六、比賽注意事項:
1.參賽者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及抽籤。
2.報到必須備妥身分證及第二證件以便核對身分資料。
3.報名後無故不到場者,視為自動棄權參賽。
4.比賽時唱名三次無回應者,視為自動棄權參賽。
5.為確保比賽公正,自選曲目伴唱帶,請於11月07日,下午3時至5時逕交音控人員試帶,否則自行負責自選曲CD所產生的問題,
   且報名參加比賽者,自選曲與指定曲不能重覆。
6.初賽順序請於11月07日,下午3時至5時於比賽場地抽籤,不克前來者,可委託他人(需填寫委託同意書附件4)或由承辦單位人員代為抽籤,對於抽籤結果不得異議。
7.指定曲於比賽當日報到時抽籤決定,指定曲CD由主辦單位提供,若提供之伴唱帶與參賽者參賽版本不同,請參賽者自備伴唱帶。
8.自選曲若為創作歌曲,須簽署証明書。日後若有智慧財產權糾紛者,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之。
9.參賽者請確實填寫報名表,若有不明處,將由工作人員代為通知並補齊,三次通知未補齊者視為自動棄權。
10.為提升客家音樂人才之水準,凡比賽獲得優勝之參賽者,需配合客委會各項活動推廣巡迴展演及記者會…等。
11. 自創曲規範:
a.自創曲須未曾在媒體(網路、電視、電台、其他比賽等)中發表,若經檢舉則以取消資格論。
b.自創曲需為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若有剽竊他人作品之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
   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c.自創曲內容嚴禁涉及他人著作財產權、暴力、人身攻擊、色情及妨害社會正當風氣之詞句。
12. 本活動報名簡章可直接向(Hakka-Ya比賽小組)索取,或自行上網至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網站及本活動網站自行下載、列印、影印使用。
13. 參賽者若經他人檢舉為職業歌唱者,或PUB、餐廳、露天咖啡等地駐唱,資歷滿兩年以上者,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
14. 初賽之團體及個人,依評審評定分數擇優錄取,參與決賽。
15. 主辦單位得視報名人數及實際情形更改比賽時間及內容,並予通知;比賽結束時間,依現場參賽人員全部演唱完畢時間而定。
16. 參加比賽者必須依照大會規則,並服從評審之規定,不得異議。
17. 報名人數過多處理方式:只唱指定曲,並只唱歌曲第一遍即可。
18. 各組報名人數不及10人(組)以上,即不列入比賽成績計算,改以表演性質演出。並酌發車馬補助費新台幣1,500元整。
19. 現場不提供餐點。
20. 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而修訂之,另將公佈於相關網站上,恕不另行通知。

七、評審資格與評分標準:
※評審委員:
初賽與決賽分別邀請 5位評審。
評審團評審包括:唱片製作人、電視節目製作人、音樂總監、創作歌手、金曲評審或對客家文化、歌謠、舞蹈等具有研究、瞭解、造詣之學者專家。

‧評分標準
◎ 個人組
評分標準:
台風10%、造型15%、音質20%、歌曲 (技巧、發音、音準)40%、
自選取加分15%
注意事項:
1、指定曲將於現場抽籤;決賽指定曲與初賽不可相同。
2、初賽時所須樂器或道具請自備。
3、決賽時由現場樂團伴奏。

◎ 團體組
評分標準:
台風10%、造型10%、團體默契20%、音質10%
歌曲(技巧、發音、音準)40%、自選取加分10%
注意事項:
1、指定曲將於現場抽籤;決賽指定曲與初賽不可相同。
2、決賽指定曲與初賽不可相同。
3、決賽時自備伴唱帶、或鋼琴老師伴奏。

◎ 口說藝術組
評分標準:
台風10%、音質10%、語音15%、技巧表現25%、創意10%
注意事項:
1、參賽內容書賽與決賽可相同。
2、參賽時所須樂器或道具請自備。
3、表演內容時間以十分鐘為限。

[ 本帖最后由 huangchunbin 于 2009-6-26 09:11 编辑 ]

babytonya 发表于 2008-10-18 17:40:30

補充說明

>>活動網站<<
>>比賽文件下載<<

參賽組別:
1.兒童、青少年組─
A.個人客家歌謠。 B.團體客家歌謠。
   ★團體─凡10人以上所組成之團體。
2.一般大眾組─
A.個人傳統客家歌謠。 B.個人現代客家歌謠。
C.團體傳統客家歌謠。 D.團體現代客家歌謠。
   ★團體─凡10人以上所組成之團體。
3.口說藝術比賽─
以說、學、逗、唱方式,以客家的語言表達客家文化之美,採1-2人參加,或多人參加均可。

各組別之獎項、名額及獎金:
1.兒童、青少年組─
A.個人-冠軍$12,000、亞軍$10,000、季軍$8,000。
B.團體-冠軍$25,000、亞軍$15,000、季軍$10,000。
2.一般大眾組─
A.個人傳統-冠軍$15,000、亞軍$10,000、季軍$8,000。
B.個人現代-冠軍$15,000、亞軍$10,000、季軍$8,000。
C.團體傳統-冠軍$25,000、亞軍$15,000、季軍$10,000。
D.團體現代-冠軍$25,000、亞軍$15,000、季軍$10,000。
3.社團老師指導費
A.兒童、青少年組團體-冠軍$5,000、亞軍$3,000、季軍$2,000。
B.一般大眾組團體傳統-冠軍$5,000、亞軍$3,000、季軍$2,000。
C.一般大眾組團體現代-冠軍$5,000、亞軍$3,000、季軍$2,000。
4.口說藝術-冠軍團體$15,000、亞軍$12,000、季軍$8,000。
5.其它獎項之獎金如下:
最佳台風─ A.個人組:1名-$3,000。
            B.團體組:1名-$4,000。
最佳造型─ A.個人組:1名-$3,000。(由民眾票選)
         B.團體組:1名-$4,000。(由民眾票選)
最佳人緣─ A.個人組:1名-$3,000。(由民眾票選)
         B.團體組:1名-$4,000。(由民眾票選)
最佳創意─ A.個人組:1名-$3,000。
             B.團體組:1名-$4,000。
團體精神一名-$5,000。
6.參賽者若為團體,則由團體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7.以上各獎項並頒發獎牌。

擂台賽活動期程:
1. 比賽資訊公佈: 10月03日-11月08日止(網路、歌謠歌唱班、校園)
2. 報名日期: 10月03日-11月03日(各類報名方式,詳見報名方法)
3. 報名方法:
   郵寄報名:10月01日- 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80750高雄市三民區懷安街35號 Hakka-Ya比賽小組收
   網路報名:10月01日 ~ 11月03日止(網路報名)˙2008高雄客家文化藝術季-『客藝相逢‧來作客』活動網站
   傳真報名:10月01日-11月03日止(傳真報名後需電話確認)
   傳真號碼:(07)380-6919 Hakka-Ya比賽小組收
   櫃檯報名:10月01日-11月03日止。 高雄市三民區懷安街35號(Hakka-Ya比賽小組)
   活動洽詢專線:(07)394-7009
4. 比賽日期:
   初賽:11月08日(個人組)、11月09日(團體組)
   初賽結果公佈:11月10日(公佈決賽入圍名單並通知)
   決賽:11月29日(個人組)、11月30日(團體組)
   結果公佈:比賽結束現場公佈。
   頒獎典禮:12月06日客家文化藝術季主軸活動晚會中頒獎。
5. 比賽地點:
    賽前說明會:11月01日高雄市客家文物館(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5號)
    初賽地點:高雄市客家文物館大禮堂
    決賽地點:高雄市鹽埕國小大禮堂(高雄市鹽埕區五福四路183號)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10-18 17:48:57

呵,babytonya 策划个,赞!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10-27 11:23:10

客音飛揚菁英挑戰 记者会现场(图)

https://www.hakkaonline.com/attachment/forum/month_0810/20081027_b7dc104c741bd7f951f4DzSLUJxm4ULG.jpg

客家风情网嘉宾唐铭良老师



客音飛揚菁英挑戰 记者会现场(图由客家风情网嘉宾babytonya摄影,更多相片请登陆查看附件)

[ 本帖最后由 huangchunbin 于 2008-10-27 11:26 编辑 ]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10-31 10:46:56

首次辦理「高雄市客音飛揚菁英挑戰賽」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為薪傳客家優美文化,鼓勵客家語文發展、提升藝術表演水準,促進客家語文生活化及藝術化、提昇高高屏地區民眾休閒生活品質,自2005年首次辦理「高雄市客音飛揚菁英挑戰賽」比賽起至2007年共計辦理三屆,熱鬧非凡。

  今年為使更多民眾共同體會客家文化之美,增加活動的可看性及宣傳度,活動擴大辦理,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特辦理「Hakka-Ya高高屏客音飛揚擂台賽」,首次將對象擴展到高高屏地區的民眾均可報名參加比賽,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熱情邀請本縣客家鄉親及對客語有興趣的民眾踴躍報名參加,共襄盛舉。

  本此擂台賽獎金高達34萬4千元獎金,等您來挑戰!比賽分兒童、青少年組、一般大眾組、口說藝術比賽,歡迎個人或團體參賽,亦可同時報名傳統客家歌謠組及現代客家歌謠參賽。

  比賽報名自 10月3日至11月3日止,初賽為11月8日、9日二天;決賽為11月29日、30日二天。比賽結束現場公佈結果並將於97年12月6日夢時代購物中心前時代大道廣場,客家文化藝術季主軸活動晚會中頒獎。

  本活動報名簡章、報名表可直接向Hakka-Ya比賽小組(高雄市三民區懷安街35號)索取,或自行上網至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網站(http://w4.kcg.gov.tw/~chakcg)、本府客家事務處網站(http://www.pthg.gov.tw/planhab/)自行下載、列印、影印使用。

【請自行下載報名表】
http://www.pthg.gov.tw/File/News/20081013143841499.doc


資料來源:http://www2.pthg.gov.tw/planhab/News_Detail.aspx?ID=11868
客家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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