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年度客家电视台音樂綜藝類節目公開徵案說明
徵案類別音樂綜藝類
徵案主題
1、組隊參加的益智猜謎節目。2、猜謎內容包羅萬象,以知識性與娛樂性為主軸。製作規格
集數:39集節目長度:60分鐘播出時段:每週一晚上製作預算:每集以22萬元為限(含稅)徵案件數
擇優錄取送審檢附要件
一、申請資料須包含以下資料:1、申請表乙份。2、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乙份。
3、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許可證影本乙份。
4、製作公司簡介及工作團隊或人員名單。二、提案資料須包含以下資料:1、完整企劃書含預算。2、各集內容大綱。徵選須知
一、凡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如工作室)、公司或其他法人組織,並經行政院新聞局許可設立之廣播電視供應事業,且其經營項目包括電視節目製作之業者,均得申請本台委製節目之製作。二、申請製作本台之委製節目,應檢具營利事業登記證及行政院新聞局核發之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許可證影本各乙份,依本需知之程序辦理。三.業者申請製作音樂戲劇類節目,需填妥申請資料、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乙份;提案資料:完整企劃書(含預算)、各集內容大綱乙式十份;資料光碟乙份,提供本台審核。四.案經本台入選,並完成議價程序後,本台將與申請人簽訂節目契約。未獲入選或自動放棄製作者,本台將於徵選結束後,通知申請單位領回送件資料(本台將保留一份存檔)。若於通知後一個月內仍未領回者,本台將自動銷毀。評選辦法
一. 評選委員會:本台將設置評選委員會。組成委員共五名,由本台相關人員及外聘專業人士共同組成。二. 評選步驟分資格審查、初審、複審。
1. 資格審查:送審檢附要件不全者,自動喪失徵案資格。
2. 初審:由評審委員會召開會議,評審委員將根據企劃案內容之創意、製播之可行性等,評選出預定製播時數2至3倍之件數。
3. 複審:由評審委員會邀請初審通過之製播單位召開說明會。每個製作單位需在規定時間內說明製作方式、進度、預算
之運用等,再由評審委員會討論,決選出所需製播之件數。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辦法說明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台解釋。二. 送件資料經審查未入選者,請於接獲通知後一個月內取回(本台將保留一份存檔),若於通知後一個月內仍未領回者,本台將自動銷毀。三. 徵案辦法及須知請上網下載。徵案收件截止日期
郵寄方式:即日起至九十七年 十 月 三 日止(以當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九十七年 十 月 三 日上午十時至下午五時(其餘時間不受理親自送案)。聯絡方式
地址:104
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七十五巷七十號二樓 客家電視台節目部詢問專線:(02)2633-8200轉2016
網址:www.hakkatv.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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