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缘于一种自恋
写作缘于一种自恋傅翔
到底是如何写起东西来,心里已不甚了了。只记得上小学的时候,老师都有要求记周记和日记的传统。想起来,记周记和记日记便是我最早的真正的写作了。相对于作文课的那种命题作文来说,记周记和日记的作业是让人愉快的,因为它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随便写。不像作文,往往一个莫明其妙的命题就让我们束手无策,无所适从。如果说作文常常让我们作假,那么周记和日记就显得真实多了。也正是因此,周记和日记是只能给老师看的,因为它牵涉到了一定的隐私和秘密。因此,日记在某种意义上便是一种自我欣赏,自我感觉,自我陶醉,这种自我一旦形成文字,然后又预想着要给老师看,那它就成了一种自恋。
我喜欢记日记,特别是到了大学,记日记成了我每天的日常工作。当一天过去,我便会静静地面对日记本,从中找到一种充实的回忆与展望。这种工作可能是有点独特的,因为不是每个人都爱这么做。在许多人看来,这可能是一种需要毅力与坚持的工作,可我更愿意把它当作一种习惯,是内心的一种特殊的需要。记得从大学开始,一直到今天,我就没有停止过这种习惯。无论是工作的变迁,还是地域的变化,或是从单身到家庭,我想,这种习惯已经深深地扎根在我的生活之中。在我看来,这种习惯至少隐含着这几个目的:一是梳理,如一天来的收获与感想,心情与思想等等。二是记录,为了防止以后的忘却,弥补记忆的缺陷。三是自恋,想着将来的某一天,这些日记会成为别人研究自己的重要资料,即重要的物证。
我一直相信,一个人之所以写作,和记日记是有着非常隐秘的相似的。要么是自省与梳理的需要,要么是一种记录的冲动,再不然,就是一种自恋。写作的人,他有“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的很深的本能欲望。有的人没有这么强烈,因为他本来就做不到,而写作的人,他在这方面的欲望是远比一般人更强的。就像里比多与荷尔蒙一样,它总会较高地体现在伟大与著名的人物身上。
中国作家常常不爱写自己,或者是写得过于隐晦,往往移花接木,把自己分解嫁接到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尽可能不让别人看出来自己的痕迹。这点与西方作家有很大的不同,西方作家更多是把写作当成解剖自己的工具,他们喜欢在作品中暴露自己隐蔽的内心与黑暗,从而达到忏悔与净化心灵的目的,以此达成灵魂的安慰。看外国作家的作品,包括大多数小说,我们都能很强烈地感受到作家自己,就像是作家的自传与日记一样,能够清晰地感受到作家的心灵。外国名著之所以有着强大的感染力与营养,我想,与这点是息息相关的。
西方作家的自省意识在这点上显然远胜于中国作家,中国作家太喜欢写些道听途说的故事,特别是别人的故事,与自己无关的故事,都只想在别人的故事中取乐,找乐,最多也只不过是想挖掘出一点微言大义,就是想不到从自身出发,去研究自己。关于这点,我想是受了传统的影响的,因为我们的小说是在民间说唱的基础上形成的,而且小说从开始就没进入主流,只是小道而矣。说到底,就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登不了大雅的。正是因此,我们的小说家从来也没把自己当人来看,只要写人,就是写别人,从来不会想到还可以写自己。正如卢梭在《忏悔录》中所倡导的,写自己才是最真实的,因为没有人会比自己更了解自己。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是否敢于把自己放在手术台上。
因此,也可以这样说,写作实际上是缘于一种自省,是了解自己的一种冲动。人的复杂与奥秘正是文学得以生生不息的根本原因。当然,说自省还是太过于正面了,有道貌岸然之嫌,毕竟,还有那么多中国作家是配不上这种论述的。因此,还是让我们幽默一点吧,自恋就自恋吧,毕竟,写日记的人哪能不自恋的呢?
2008、6、5福州大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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