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olinhu1973 发表于 2008-7-10 14:35:00

孙中山《五权宪法》

孙中山《五权宪法》

(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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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著《五权宪法草案》由叶夏声*承命起草,(不求推荐,图片奥一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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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讲题为“五权宪法”。五权宪法是兄弟所创造,古今中外各国从来没有的。诸君皆知近世一二百年以来,世界政治潮流趋于立宪。“立宪”二字,在我国近一二十年内亦闻之熟矣。到底什么叫做宪法?所谓宪法者,就是将政权分几部分,各司其事而独立。各国宪法只分三权,没有五权。五权宪法是兄弟所创。自兄弟创出这个五权宪法,大家对之都很不明白。到底五权宪法有什么来历呢?讲到他底来历,兄弟可以讲一句实在话,就是从我研究所得思想中来的。至讲到五权宪法的演讲一层,十数年前在东京同盟会庆祝《民报》周年纪念的时候,兄弟曾将五权宪法演讲过。但是兄弟虽然演讲,在那个时候大家对于这个事情都没有十分留心。此事说来已十余年了。在当时大家的意思,以为世界各国只有三权宪法,没有听见讲什么五权宪法的,大家觉得这个事情很奇怪,以为兄弟伪造的。但兄弟倡此五权宪法,实有来历的,兄弟倡革命已三十余年,自在广东举事失败后,兄弟出亡海外;但革命虽遭一次失败未成,而革命底事情仍是要向前做去。奔走余暇,兄弟便从事研究各国政治得失源流,为日后革命成功建设张本。故兄弟亡命各国的时候,尤注重研究各国的宪法,研究所得,创出这个五权宪法。所以五权宪法可谓是我兄弟独创的。
  当美国革命脱离英国之后,创立一种三权宪法,他那条文非常严密,即世人所称之“成文宪法”。其后各国亦效法他订定一种成文宪法,以作立国的根本法。兄弟亦尝研究美国宪法。而在美国底人民自从宪法颁行之后,几众口一辞,说美国宪法是世界最好的宪法。即英国政治家,也说自有世界以来,只有美国底三权宪法是一种好宪法。兄弟曾将美国宪法仔细研究,又从宪法史乘及政治各方面比较观察,美国底三权宪法到底如何呢?研究的结果,觉得他那不完备的地方狠多,而且流弊亦不少。自后欧美底学者研究美国宪法,所得的感想亦与我相同。兄弟以最高尚的眼光、最崇拜的心理研究美国宪法,毕竟美国宪法实有不充分之处。近来世人亦渐渐觉察美国的宪法是不完全的,法律上运用是不满足的。由此可知凡是一个东西,在当时一二百年之前以为是好的,过了多少时候,或是现在亦觉得不好的。兄弟比较研究之后,有见于此,想来补救他的缺点;即美国学者也有此思想。然而讲到补救的事,谈何容易。到底用什么法子去补救呢?既没有这样的书可以补救,又没有什么先例可供参考。
  说到这里,兄弟想到从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有一位教授喜斯罗,他著了一本书名叫《自由》,他说三权是不够的,他主张四权。他那四权底意思,就是将国会底弹劾权取出来作个独立的权。他的用意,以为国会有了弹劾权,那些狡猾底议员往往行使弹劾权来压制政府,弄到政府动辄得咎。他这个用意亦未尽完善,但是兄弟觉得他这本书在美国固可说已有人觉悟了,他们的宪法不完全,想法子去补救。但是这种补救方法仍是不完备。
  何以言之?在美国各州,有许多官吏是由民选而来。但是民选是很繁难底一件事,民选的流弊亦很多。于是想出限制人民选举的法子:要有资格才有选举权;以职产为资格者,必有若干财产才有选举权,役有财产的就没有选举权。但这种限制选举与现代底潮流平等自由主旨不合,且选举亦可作弊,而对于被选的人民亦没有方法可以知道谁是适当。想补救他呢,单单限制选举人亦不是一种好的方法。最好的方法就是限制被选举人。人民个个都有选举权,这个就是“普通选举”,是即近日各国人民所力争的。但是普通选举固好,究竟选什么人好呢?若没有一个标准,单行普通选举,毛病亦多。而且,那被选的人不是仅仅拥有若干财产,我们就可以选他。兄弟想当议员或作官吏底人,必定要有才有德或有什么能干,若是没有才没有德,又没有什么能于,单靠有钱是不行的。譬如有这种才德能干资格的人只有五十人,即对于这种资格的人来选举。然则取得这种资格的人如何来定呢?我们中国有个古法,那个古法就是考试。在中国,从前凡经过考试出身的人算是正途,不是考试出身的不算正途。讲到这个古法,在中国从前专制的时代,用的时候尚少。因为那君主即在吃饭睡觉底时候亦心心念念,留心全国的人材,谁是人材好,叫谁去做官。君主以用人为专责,他就可以搜罗天下底人材。在今日的时代,人民实没有功夫可以办这件事,故在君主时代可以不用考试,在共和时代考试则不可少。于是兄弟想加一个考试权。考试本是一个很好的制度,是兄弟亡命海外的时候考察各国的政治宪法研究出来的,算是兄弟个人所独创,并没有在那一国学者中抄袭的。兄弟想这个制度一定可以通行有利。
  从前在东京同盟会时,本以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为党纲,预计革命成功就要实行五权宪法。不想光复之后,大家并不留意及此,多数心理以为推翻满洲就算了事。所以民国虽成立了十年,亦没有看见什么精彩,比前清更觉得腐败。这个缘故,我们也就可以知道,不用兄弟细说,必以五权宪法为建设国家底基础。我们有了良好的宪法,才能建立一个真正的共和国家。
  自兄弟发明五权宪法之后,一班人对于这个五权宪法都不很清楚。即专门学者亦多不以为然。记得二十年前有个中国学生,他本是大学法科毕业,在美国大学亦得了法学士的学位,他后来还想深造,又到美国东方的一个大学读书。此人兄弟在美国纽约城遇见,兄弟问他:“此回你又入美国东方底大学,预备研究什么学问?”他说他想专门学宪法。兄弟听他说是要学宪法,就将我的五权宪法说与他听,足足与他讨论了两个星期。他说这个五权宪法比什么都好。兄弟心喜他既赞成这个五权宪法,就请他到了学校里,将这五权宪法详细研究研究。其后他就在美国东方耶路大学三年毕业,又得了个法律博士底学位。这耶路大学是美国东方狠有名誉底大学,他得了这个大学底博士学位,他的学问自然是很好的。他自耶路大学毕了业,后来他又到英国、法国、德国考察各国的政治宪法。辛亥革命成功,他亦回到中国,兄弟又遇见了他,我就问他:“当日你因赞成我的五权宪法,现在你研究之后,可有什么心得?”他说:“五权宪法,各国都没有这个东西,这个恐怕是不能行的。”当时兄弟听了这话,就很不以为然。谁知我们那班同志听了他这话,以为这位法律博士说各国都没有这个东西,想来总是不大妥当,也就忽视这五权宪法了。还有一个日本底法律博士,兄弟在南京的时候请他做法律顾问,有许多法律上的事情与他商量。后来讨袁之役,兄弟亡命在东京,遇到了这位博士。他问兄弟什么叫五权宪法,兄弟就与他详细讲解,相处两三个月的功夫,合计总是二三十小时,后来他也就明白了。此时,兄弟觉得这位法律博士,还要讲了许多的时候才能明白,若遇着一班普通人民又将如何,难怪他们不懂了。适才所说的这两个博士,一个是中国的博士,一个是东洋的博士。那中国的博士,在纽约遇着他的时候,讨论了两个星期,他很赞成这个五权宪法。在这个时候他不过是个学士的学位,只算是半通的时候;待他得了博士的学位,可算已到大通的时候了,他说各国没有这个东西。又那个日本的博士,兄弟与他研究了好几个月的功夫,他才明白。兄弟想这个东西实在很难,现在虽没有人懂得,年深月久,数百年或数千年以后,将来总有实行的日子。
  我们要想把中国弄成一个庄严华丽的国家,我们有什么法子可以使他实现呢?我想亦有法子,而且并不为难,只要实行五权宪法就是了。兄弟在东京庆祝《民报》周年的时候讲演五权宪法之后,到现在差不多二十年了,而赞成五权宪法的人仍是寥寥,可见他们心中都不以为然。今天我们想要讲五权宪法本是很好的事情,但是要将五权宪法详细的说明,虽费几天底功夫亦说不了,而且恐怕越说越不明白。兄弟想了一个法子,要想就五权宪法之外来讲,侧面底讲比正面底讲容易懂得。中国不尝有句成语吗,就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个意思,就是必离开庐山一二百里,才可看到庐山底真面目,若在庐山里头,反看不出庐山的真面目。兄弟今天讲五权宪法,亦是用这个法子。
  诸君想想,我们为什么要这个宪法呢?要知道我们要宪法的用意,应先把几千年以来的政治取来看看。政治里面有两个潮流,一个是自由的潮流,一个是秩序的潮流。政治中有这两个力量,正如物理之有离心力与归心力。离心力之趋势,则专务开放向外;归心力之趋势,则专务收合向内。如离心力大,则物质必飞散无归;如归心力大,则物质必愈缩愈少。两力平均,方能适当。此犹自由太过,则成为无政府;秩序太过,则成为专制。数千年底政治变更,不外夫这两个力量的冲动。中国历史,是从自由而入于专制;西国历史,是从专制而入于自由。孔子删书,断自唐虞。唐虞之世,尧天舜日,号为黄金世界,极平等自由之乐。而降及后世,政治弄到如此不好,这又是什么缘故呢?其故就是人民享得自由太多,因此而生厌,遂至放去其自由,而野心之君主继之,以致积而成秦汉以后之专制。外国底政治乃从专制而渐趋自由,其始人民有不堪专制之苦,故外国有句话叫做“不自由毋宁死”。他的意思,是人民不能自由,宁可死去。此可见当时外国政治专制之烈也。中国的政治是由自由而进于专制。中国古代人民“耕田而食,凿井而饮”,原是很自由的。而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治”,亦是表示人民极自由的意思。当时的人民有了充分的自由,不知自由之可贵,至今此习仍存,故外人初不知其理,甚异中国人民之不尚自由也。若在欧洲底历史,则与此不同。欧洲自罗马亡后,其地为各国割据,以人民为奴隶,在近世纪的时候有许多战争发生,都是为争自由而战。
  兄弟从前倡革命,于自由一层没有什么讲到,因为中国人只晓得讲改革政治,不懂得什么叫自由。中国历代的皇帝,他只晓得要人民替他完粮纳税,只要不妨碍他祖传帝统就好,故外国人批评中国人不晓自由。近来有几个少年学者,得了点新思想,才晓得“自由”两个字。本来中国人民是不须争自由的。如诸君在此,晓得空气是什么东西。空气要他作什么?我们在这房子里空气是很够的,人之在空气中生活,如鱼之在水中生活,鱼离水就要死,人没有空气,亦是要死的。但人不晓得空气之可贵,到底是个什么呢?因为空气不竭也。试将人闭之于不通空气的屋子里,他知空气可贵矣。欧俗人不自由,故争自由。中国人尚不竭自由,故不知自由。这两个的潮流,一专制,一自由,就是中国与欧洲不同的地方。
  政治里面又有两种人物,一是治人者,一是治于人者。孟子所谓:“有劳心者,有劳力者;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人者必有知识的,治于人者必无知识的。从前的人可说是同小孩子一样,只晓得受治于人,现在已渐长成,大家都明白了,已将治人与治于人的阶级打破。欧洲近世纪已将皇帝治人底阶级打破,人民才得今日比较的自由。兄弟这个五权宪法,亦是打破治者与被治者的阶级,实行民治的根本方法。
  现在再讲宪法底出产地,宪法创始于英国。英国自大革命后,将皇帝的权渐渐分开而成为一种政治底习惯,好象三权分立一样。其实英人亦不自知其为三权分立也,不过以其好自由之天性行其所适耳。乃二百年前有法国学者孟德斯鸠,他著了一部书叫做《法意》,有人亦叫做《万法精义》,发明了三权独立的学说,主张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但英国后来因政党发达,已渐渐变化。现在英国并不是行三权政治,实在是一权政治。英国现在的政治制度是国会独裁,行议会政治;就是政党政治,以党治国。孟氏发明三权分立学说未久,就有美国的革命,订定一种宪法。美国即根据孟氏的三权分立学说,用很严密的文字订立成文宪法。孟氏乃根据英国的政治习惯,草成此种三权分立主张。后来日本底维新及欧洲各国的革命,差不多皆以美国为法订立宪法。英国底宪法并没有什么条文,美国则有极严密的条文,故英国底宪法又称活动的宪法,美国的宪法是呆板的宪法。英国以人为治,美国以法为治。英国虽是立宪的鼻祖,然没有成文的宪法。以英国的不成文宪法拿来比较我们中国的宪法,我们中国亦有三权宪法,如:考试权立法权中国宪法君权-兼行政权第一图弹劾权司法权比较宪法立法权-兼-弹劾权外国宪法行政权-兼-考试权司法权就这个图看来,中国何尝没有宪法:一是君权,一是考试权,一是弹劾权。而君权则兼有立法、行政、司法之权。考试本是中国一个很好的制度,亦是很严重的一件事,从前各省举行考试的时候,将门都关上,认真得很,关节通不来,人情讲不来,看看何等郑重。但是到后来,也就有些不好起来了。说到弹劾,有专管弹劾的官,如台谏、御史之类,虽君主有过,亦可冒死直谏,风骨凛然。好象记得广雅书局内有十先生祠,系祀谏臣者,张之洞题有一额曰“抗风轩”,言其有风骨能抗君王的意思。可知当日设御史、台谏等官原是一种很可取的事情。美国有个学者巴直氏是很有名的,他著了一本书叫《自由与政府》,谓中国底弹劾权是自由与政府间的一种最良善之调和法。
  刚才兄弟讲底这两个潮流,自由这个东西,从前的人民都不大讲究。极端的自由,就是无政府主义。欧洲讲无政府主义,亦是认为一种很新的东西,最初有法人布鲁东①[今译蒲鲁东。]、俄人巴枯宁及现已逝世之俄人克鲁泡特金。在他们讲这种主义,不过看了这种东西很新,研究研究罢了。近来中国的学生们,他无论懂不懂,也要讲无政府以为趋时,真是好笑。讲到无政府主义,我们中国三代以上已有人讲过。黄老之道,不是无政府主义吗?《列子》内篇所说底“华胥氏之国,其人民无君长,无法律,自然而已”,这不是无政府主义吗?我们中国讲无政府主义已讲了几千年了,不过现在底青年不懂罢了。象他们现在所讲的无政府主义,就是我们已不要的。兄弟讲自由与专制两个潮流,要调和他,使不各趋极端。如离心力与归心力一样,单讲离心,或是单讲归心,都是不对。有离心力,还要有归心力,片面的主张总是不成的。两力相等,两势调和,乃能极宇宙之大观。
  宪法的作用犹如一部机器,兄弟说政府就是一个机器。有人说尔这个譬喻,真比方得奇。不知物质有机器,人事亦有机器,法律是一种人事底机器。就物理言,支配物质易,支配人事难。因科学发明,支配物质很易,而人事复杂,故支配人事繁难。宪法就是一个大机器,就是调和自由与统治底机器。我们革命之始,主张三民主义,三民主义就是民族、民权、民生。美国总统林肯他说的“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ooPle”,兄弟将他这主张译作“民有、民治、民享”。他这民有、民治、民享主义,就是兄弟的民族、民权、民生主义。要必民能治才能享,不能治焉能享,所谓民有总是假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今欲破除之,亦未尝无方法。人力非不可以胜天,要在能善用不能善用耳。世界有千里马日能行千里,有鸟能飞天、鱼能潜海,人则不能。假如我们人要日行千里,要飞天,要潜海,我们能不能呢?兄弟可以说能,我们只要用机器就能。我们用一辆自动车,何止日行千里;我们用飞行机,就可以上天;我们用潜航艇,就可以下海。这个就是人事可以补天功。从前希腊有一人日能行千里,但这种人是贤者,是天赋的特能,不可多得的。今日人类有了这种机器,不必贤者,不必要天赋的特能,亦可以日行千里,飞天潜海,随意所欲。我们现在讲民治,就是要将人民置于机器之上,使他驰骋翱翔,随心所欲。机器是什么?宪法就是机器。如:立法权司法权第二图五权宪法行政权弹劾权考试权这个五权宪法,就是我们的自动车、飞机、潜艇。五权宪法,分立法、司法、行政、弹劾、考试五权,各个独立。从前君主底时代有句俗话叫“造反”,造反就是将上头的反到下头,或是将下头的反到上头。在从前底时候,造反是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这五权宪法,就是上下反一反,将君权去了,并将君权中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提出,作三个独立底权。行政设一执行政务底大总统,立法就是国会,司法就是裁判官,与弹劾、考试同是一样独立的。
  以后国家用人行政,凡是我们的公仆都要经过考试,不能随便乱用的。记得兄弟刚到广州的时候,求差事的人很多,兄弟亦不知那个有才干、那个没有才干,其时政府正要用人,又苦没有人用,这个缘因,就是没有考试的弊病。没有考试,虽有奇才之士,具飞天的本领,我们亦无法可以晓得,正不知天下埋没了多少的人材呢!因为没有考试的缘故,一班并不懂得政治的人,他也想去做官,弄得乌烟瘴气,人民怨恨。前几天兄弟家里想找个厨子,我一时想不到去什么地方去找,就到菜馆里托他们与我代找一个。诸君想想,我为什么不到木匠店托他们代找,要跑到菜馆里去呢?因为菜馆是厨子专门的学堂,他那里必定有好厨子。诸君试想,找一个厨子是很小的事情,尚且要跑到那专门的地方去找,何况国家的大事呢?可知考试真是一件最要紧的事情。没有考试,我们差不多就无所适从。譬喻省议会到期要选八十个议员,其时有三百个人有这候补的资格,我们要选八十个议员,就在这三百人中选举。
  美国选举的时候,常常要闹笑话。曾记有两个人争选举,一个是大学毕业的博士,一个是拉车子的苦力。到将要选举的时候,两人去演说。那个博士学问高深,讲的无非是些天文地理,但他所讲的说话,人家听了都不大懂他。这个车夫随后亦上去演说道:“你们不要以为他是博士,他是个书呆子。他靠父兄的力能进学校里读书,我没有父兄的帮助,不能进学校读书。他靠父兄,我是靠自己的,你们看那一个有本领呢?”这一番话说得那班选举人个个拍掌,说那个博士演说的不好,一点不懂;这个车夫的演说很好,入情入理。后来果然车夫当选。诸君想想,这两个人,一个是博士,一个是车夫,说到学问当然是那个博士比车夫好,然而博士不能当选,这个就是只有选举而没有考试的缘故。所以美国的选举常常就闹出笑话。有了考试,那末必要有才有德的人才能当我们的公仆。英国行考试制度最早,美国行考试才不过二三十年,英国的考试制度就是学我们中国的。中国的考试制度是世界最好的制度。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亦都是学英国的。
  刚才讲过立法是国会,行政是大总统,司法是裁判官,其余弹劾有监察的官,考试有考试的官。兄弟在南京的时候,想要参议院立一个五权宪法,谁知他们各位议员都不晓得什么叫五权宪法。后来立了一个约法,兄弟也不理他,我以为这个只有一年的事情,也不要紧,且待随后再鼓吹我的五权宪法罢。后来看他们那个“天坛宪法”草案,不想他们果然又把自己的好东西丢去了!
  五权宪法是兄弟创造的,五权宪法如一部大的机器。譬如你想日走千里路,就要坐自动车;你想飞天,就要驾飞机;你想潜海,就要乘潜艇;你想治国,就要用这个治国机关的机器。如:第三图冶国机关(①据黄昌谷编《孙中山先生演说集》(上海民智书局一九二六年二月出版),此处另作“军政部”。)
  这个就是治国机关。除宪法上规定五权分立外,最要的就是县治,行使直接民权。直接民权才是真正的民权。直接民权凡四种:一选举权,一罢官权,一创制权,一复决权。五权宪法如一部大机器,直接民权又是机器的制扣。人民有了直接民权的选举权,尤必有罢官权,选之在民,罢之亦在民。什么叫创制权?假如人民要行一种事业,可以公意创制一种法律。又如立法院任立一法,人民觉得不便,可以公意起而废之,这个废法权叫做复决权。又立法院如有好法律通不过的,人民也可以公意赞成通过之,这个通过不叫创制权,仍是复决权。因为这个法律仍是立法院所立的,不过人民加以复决,使他得以通过。就是民国的约法,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民权;在南京所订民国约法,内中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其余都不是兄弟的意思,兄弟不负这个责任。
前天当在省议会将五权宪法大旨讲过,甚望省议会诸君议决通过,要求在广州的国会制定五权宪法,作个治国的根本法。今天兄弟是就侧面底观察来讲五权宪法,因时间短促,意尚未尽,希望诸君共同研究,并望诸君大家都来赞成五权宪法。


  注释:
  据《孙大总统五权宪法讲演录》(广东官印刷局一九二一年版)
孙中山于一九二○年十一月从上海到广洲,重组中华民国军政府。这是他在筹建正式政府过程中到广东省教育会所作的一次演说。



叶夏声*

叶夏声(1889-?)字兢生,广东番禺江村(今属广州)人,1882年生。15风任香港《广东日报》、《中国日报》通讯记者。16岁后留学日本东京法政大学法律科。17岁参加同盟会。19岁返国后任教于广东法政学堂、两广方言学堂、高等警察学堂等。辛亥革命后,任广东都督府参议、教育部部长、司法部部长,南京临时政府秘书, 1913年被选为众议院议员,二次革命失败后流亡日本。1917年任护法国会众院议员,同年9月任元帅府秘书、军政府代理内政部次长。他长期追随孙中山参加民主革命,历任中华革命党港澳支部部长、南洋各埠特务委员、大元帅府秘书、中华民国军政府代理内政部次长。1922年6月,叶夏声奉命起草的《五权宪法草案》,可以说是反映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的一个弥足珍贵的法律文本.孙中山将其毕生奋斗的五权宪法思想及其实现任务,作为政治遗产,留给了后世.与三民主义一样,五权宪法思想的演进轨迹,也体现了非常鲜明的孙中山个人的特点,其五权宪法思想得到了继续发展.孙中山晚年,通过多次演讲,五权宪法思想近乎成熟。1925年后任北伐滇军总部参谋长、驻粤北江滇军司令、中央第七参谋长、广东高等法院院长、立法委员等,期间一度在穗执业律师,抗战胜利后,在粤复执律师业。著有《革命救亡论》、《国父民初革命纪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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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权宪法是孙中山对于宪法的创见,是孙中山的重要思想。孙中山在十九世纪就有这种酝酿,1906年12月2日始正式见于文字。五权宪法乃指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各自独立运作并互相监督制衡。
民国十年三月二十日(1921年),孙中山发表演讲五权宪法,说“五权宪法是兄弟所创造,古今中外各国从来没有的”。他认为传统西方宪法在政府机关采取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制度仍有流弊,因此认为应该再加入考试权与监察权。他说这是“破天荒的政体”。1947年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大致采取了这种政治体制。
五权制学说基础是孙中山的“权能区分”学说,即是“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政权归于人民,但中国国情不便全面行使直接民权,由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政权。国民大会可以选举并罢免总统,对监察与考试两院院长行使同意权,另有修宪权。政府只能行使“治权”,设置总统,作为元首,由国民大会选出。
总统提名行政院长,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对立法院负责。行政院长之提名需要立法院投票,由总席次超过二分之一的多数可决为同意,总统才能正式任命。总统发布政令必须经由行政院长副署。立法院近似西方国会,行使立法权与预算权。另外将西方国会的调查权分出,由新设的监察院行使,并赋予监察院中国古代的弹劾权,以及现代国会的审计权。监察委员类似古代的御史,由各省与各直辖市议会间接选举产生。另外把政府公务员考试与人事考核权由行政权分出,另设考试院,主管全国公职考试命题典试等业务。司法院则仍行使司法权,内设官会议,专司解释宪法。司法院下另有最高法院,为三级三审的终审机关;以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监察院通过弹劾之公务员的惩处,由此委员会主管。司法院也负责管理各级法院。
目前的中华民国宪法历经多次修改,总统由公民直选产生,国民大会被废除,行政院长近似总统之幕僚长,早已与原始的五权设计相去甚远。主要政党民主进步党基本反对五权宪法制度,认为是在中国大陆所制订,不适合台湾政情之现状,多数倾向全面修改或制订新宪,具体落实美式的三权分立总统制。---(五权宪法解释词来源于百度,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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