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梅州客家古民居在保護中漸消失
2006-05-23 13:29:34 梅州日報網路版日前,記者來到遠近聞名的梅縣雁洋橋溪民俗村採訪時發現,不知何時起,這裡竟冒出了數幢新樓房,有幾座民房明顯是佔道而建,把本來不大的旅遊村道擠佔得更顯狹窄,另有個別民房還被設計裝飾成小洋樓,與這客家古村落裏被評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6座古民居建築群顯得很不協調……時隔不到一年重遊此地,本來古樸自然的村莊就因人為搶建而變得有點不倫不類,不禁使人感到惋惜!
其實,記者所看到的一些破壞現象並非最近才有,也不是個別現象。去年3月一個風狂雨驟之夜,盜賊潛入橋溪村的繼善樓內,一夜之間挖走28塊有百多年以上歷史的屏風木雕;此外,據了解,在被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的梅縣南口鎮南華又廬、鬆口鎮愛春樓、白宮聯芳樓和棣華居等古民居,近年來也先後出現私人擅自修建、文物失盜或變賣流失、年久失修和無經費維護等不同程度的破壞,究竟是什麼原因使梅州市客家古民居保護工作遭遇如此“尷尬”?
產權屬私人管理有“硬傷”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一個普遍性的問題:散佈在梅州市各地並列入文物保護單位的客家古民居產權基本上都是私人的。以梅縣為例,據梅縣博物館不完全統計,僅梅縣境內上世紀40年代前建設的各類客家民宅便有2900多座,其中不乏一二百年前甚至更早時期建設的頗具客家特色的“絕世之作”,目前屬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有1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6個、縣級文物保護單位9個。這些民居成為文物保護單位之後,大部分產權仍舊屬於私人,由業主繼續使用。這就造成了一對不可避免的矛盾:一方面私人有權居住,甚至出租給外人居住,有的還想進行改建或擴建,甚至變賣古民居內的一些珍貴文物;另一方面政府對列入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民居又有責任出面保護和干預。由於政府的監管在明處,私人的行動在暗處,因此,古民居和相關文物在私人手中受到破壞或流失也就自然而然地發生了。這不能不說是古民居保護管理體制上的一種“硬傷”!
記者在採訪橋溪村時了解到,為了解決這個矛盾,政府部門和有志於把橋溪村開發成旅遊區的企業都曾嘗試把該村古民居群的產權從私人手中買過來,但卻遭遇到了這樣的情況:一是有的村民認為祖屋不能賣,賣祖屋會被認為是“敗家子”;二是有的村民肯賣但要價過高,造成政府或企業望而卻步;三是有些村民存在嚴重的“小農意識”,認為與其讓別人發財,不如自己留著,或者乾脆搞短期行為,在村落裏亂搭建小洋房當旅館或飯館來賺錢,嚴重破壞了古村落的整體風格和環境。
老弱來守護文物流失多
令人遺憾的是,目前梅州市被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客家民居多是空宅,原住居民幾乎都遷入新居,只留下一二位老人守護。梅縣南口鎮僑鄉村的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南華又廬樓上樓下有108間房間,但現在已是十室九空。潘氏後裔多在國外發展,偌大的古屋只留下70多歲的潘老伯夫妻和一名侄女留守,要照看維護這麼大的一個祖屋,談何容易!2003年,潘家籌集了一筆錢,自己作主對南華又廬枕屋和炮樓進行維修,結果被當地文管部門制止。“自己的房子自己還不能修?”對此事潘老伯至今仍不理解和難於釋懷。
類似的問題也同樣存在於雁洋鎮橋溪村,該村16座古民居建築群的核心古民居——繼善樓。共有70間房,但只留下81歲的朱堤發和他80歲的妻子陳榮華兩人看守。提起去年3月被盜賊挖走的28塊木雕,朱堤發老人至今仍痛心疾首!在白宮的聯芳樓裏,原本有不少珍貴的文物,如年代久遠且工藝精美的瓷器大花瓶和古董傢具等等,但由於屋主的後人經不住“小利”誘惑,這些古董幾乎已被善於鑽營的民間商販低價收購一空。
目前,許多沒人居住的文物保護單位的民居業主,乾脆放棄日常的打掃維護,在有人來參觀時開門鎖門便是履行保護的全部內容。記者日前到古民居愛春樓採訪時,對於眼前的保護現狀感到失望:銹跡斑斑的大門打開,小小院子裏荒草雜長,連接正大門的迎賓亭木樓和屋內二樓的桁條樓板幾乎被蟲蟻蛀空,現在誰也不敢上二樓;進入樓內,霉氣撲鼻,坍塌的後堂桁角崢嶸、瓦礫遍地,更是讓人不敢靠前。
誰來破解這個難題?
有專家指出,梅州市客家古民居保護工作出現“尷尬”的“癥結”不外乎兩個:一是管理體制沒理順,二是文物維護經費匱乏。在古民居的產權無法從私人手中順利轉讓時,怎麼辦?不久前,記者隨梅州市旅遊局到福建省永定初溪土樓群採訪時了解到,這些土樓群成為文物保護單位後,在私人產權不變的前提下,由當地政府統籌管理,既有效保護了古民居,又使業主受惠。他們由縣、鄉政府牽頭,成立統一的管理機構,劃定保護區範圍,投入資金進行諸如規劃、道路、停車場、景區標識標誌、公共設施等建設。由專家組對各古民居進行評估、審查、定級,政府頒挂保護牌匾,並由政府與業主簽訂保護與租借合約,每年由政府付租金給業主;管理處只設唯一參觀門票,收入統一開支,業主不參與門票收支事宜;但所有業主可在指定區域從事自負盈虧的旅遊產業經營。正是由於保護與開發結合得好,目前福建省永定土樓已成為國內外著名旅遊風景區,正在申報世界遺產。永定土樓群在管理體制上的成功實踐,不正可以給梅州市客家古民居的保護工作提供有益啟示嗎?
按《文物法》規定,文物保護單位誰使用誰出錢保護,所以梅州市的地方財政對這些民居的平時養護和維修資金並沒有納入預算,而這些文物保護單位向遊客開放後門票收入也只是杯水車薪,養護和維修資金來源自然成了問題。沒有錢談維護豈不是一句空話?一些文物保護專家在接受採訪時呼籲:梅州市一是可通過業主與企業合作的方式,在確保文物安全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進行旅遊開發保護,以解決日常維護與修繕的資金問題並使業主得到回報,激發業主保護文物的積極性;二是設立梅州客家民居文物保護基金,由政府出資啟動,熱心人士捐贈積累,以由文物保護基金和業主共同出資的方式對項目進行維修。
客家古民居既是建築藝術的傑作,也是客家人生生不息的“歷史記憶”,儘管梅州市仍然是欠發達的山區市,但祖先留下的這筆寶貴遺產我們有責任保護好,不能讓這份“歷史記憶”在這一代人中消失了!(編輯:馮怡駒) 不管是客家民居还是开平人的碉楼,都是中国乃至世界的物质文化遗产,毁坏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梅州)客家建築在ABBS建築專業論壇
都是置頂,點擊率高,獲得廣大迴響的討論主題.
A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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