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以来长汀县人口变动与人口构成
《长汀县志》长汀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第一章 人口变动
第一节 自然变动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全县有61235人。民国三十八年(1949)增至199754人。558年间增加138519人,平均每年增加248人。人口生产处于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低素质状态,人口增长缓慢。
建国后,人们安居乐业,卫生保健措施不断加强,1970年以前未控制人口增长,因此处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状态。
1957年出生率达40.18‰,死亡仅8.08‰,自然增长率从1949年的15.4‰增至32.1‰,为建国后本县人口增长的第一个高峰期。
1958-1961年间,国民经济出现暂时困难,人口曾出现负增长,为建国以来人口生产的最低谷。
1962-1965年间,国民经济好转,人口出生率又急剧上升。1965年为43.6‰,自然增长率为36.5‰,为建国以来第二次人口增长高峰期。
1966-1968三年间,人口继续高速度增长。1969年为第三次人口增长高峰期,自然增长率为30.8‰。
此后,随着计划生育工作开展,1978年以来,人口出生逐步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的轨道。1987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69年的30.8‰下降为11.62‰。但1985年起,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有逐渐升高的趋势。
1949-1987年的38年,全县增加201627人,平均每年增加5307人。
第二节 机械变动
明代人丁有里甲、均瑶、杂役等税,负担奇重,田赋有增无减,人民流转异地。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至万历元年(1573)的180年中,全县人口由61253人减至28916人。
民国十八年至民国二十四年(1925-1935)建立苏维埃政府时,仅参加红军,包括最后参加北上抗日的青壮年便有17200人。
民国二十六年(1937)抗日战争开始后,厦门大学师生约千人迁来长汀。民国二十八年(1939)划出贴长乡,计人口1187人。民国三十三年(1944)六月,福建、江西前线吃紧,大批机关、学校、商人、难民迁来长汀,人口猛增7-10万之间。民国三十四年(1945)九月后,迁来人口陆续返回原籍。
民国三十八年(1949)六月,国民党军队逃往台湾,过境时掳去壮丁及其随其赴台的豪绅,共约有千人。
建国后,1951年中划出四堡区及罗坊乡,计人口12854人;1956年划出宣和区人口计7214人;1958年划出三平区,人口计19340人。
1969-1971年中,南安县上山下乡到长汀落户2803人,至1980年回迁。1981-1987年,迁入人口在608-2204之间,迁出人口在392-3194之间。
第二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民族 姓氏
一、民族
1982年7月1日人口普查全县共8个民族。汉族375830人,占县全人口总数的99.9%;畲族328人,大部分聚居馆前黄湖村,早已与汉族通婚;苗族1人,满族9人,壮族8人,高山族3人,彝族2人,回族1人,均因工作调动和婚姻关系迁入。7个少数民族共352人,占全县人口的0.1%。 http://kejiawc.vicp.net/upload/UPFILE/2007/20075171008490001.JPG
明清以来若干年份长汀县人口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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