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赞
阳 光 赞为编纂《广东温氏发展史》等事,我与温阳光宗亲共事六年多。宗亲兄弟对他的口碑,他热心公共事业的精神,我耳闻目睹,深知他是一个孝顺、充满奉献精神的可褒可嘉的人。对于他,我总觉得想写点什么。
今天早上,我站在家居的楼顶上观望,无垠宇宙,阳光灿烂。近处,公路车水马龙,城中百业兴旺;远处,绿油油的禾苗茁壮成长,万物勃勃生机。我灵机一动,心想就写阳光赞吧!
我触景生情,而且又用“阳光”这个名字来命题,读者很容易联想到太阳的光辉,以为我把温阳光比作太阳。请不要误会,他是一个很平常的人。他的功绩,不但绝对不能与太阳相比,就是跟那些为祖国为人民作出重大贡献的名人相比,也只是“沧海之一滴”。我赞美他,只是赞美他那些平常人都能够做但有些人就是不愿做这种鲜明对比所表现出来的高贵品质。
1945年8月26日,从化县五区流溪乡玉溪村一位农民的儿子出生了,他——就是当今从化市建设兴发公司经理温阳光。
他读小学和初中的年代,正是经历“反右斗争、大跃进至使国民经济特别困难,人民生活苦不堪言的年代”。父母以及全体社员顶着寒风、踏着冰霜在田间日以继夜的劳动的情景;孩子生病,父母连夜送往诊所或医院治疗,背着孩子、哼着儿歌、轻轻地拍着或抚摸着孩子来回地走着、游来游去到天明的爱护儿女之心;节衣缩食,甚至吃野菜、蕉头、黄狗毛头充饥,含辛茹苦地供养孩子上学读书尽义务的抚育之情。温阳光从小就耳濡目染,深感父母养儿育女的恩情如天高、比海深,特别是母亲——她更伟大。这种父爱、母爱的深厚亲情,他从童年时代就铭刻于心,养亲敬老,回报父母的恩典之情就像种子一样在心中生根、发芽。
1966年七月,温阳光在从化中学高中毕业之后不久,二哥也成家自立了。那时,家中仍一无所有,贫困如洗,兄弟三人温阳光是小三。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仍然勇挑赡养父母的重担。为了敬养父母和建设家庭,他艰苦奋斗,利用节假日搞些副业来维持生计。1976年扩建了一间平房,结婚时购买床、床凳、被帐及添置一些家俬,欠下500多元的债务也是1970年被选拔去公社厂场工作以后才逐渐还清的。
因为温阳光有一颗知礼仪、孝顺父母以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心,工作踏实、肯干并有成绩,所以于1991年又被选拔为建设兴发公司经理。
1997年,温阳光的母亲已经93岁高龄了。她临终前那半年多的时间,陷入了不能处理以至卧床不能行走的阶段。但阳光不但为母亲端茶倒水、送汤送饭,甚至亲自喂食,倒屎倒尿,从不间断。而县域每隔两三天又为母亲洗澡(冲凉)、洗衣服,真正让母亲过上一个得到安慰的称心如意的幸福的晚年,以实际行动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这种知礼仪,有孝心的好行为、好品质,难道不令人钦佩吗?相比之下,对于那些不尊敬父母,不但没有孝心,而且还嫌弃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的人,不应给于唾骂吗?
尊长爱幼、孝顺双亲,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香九龄,能温席;融四岁,能让梨。这两个人的高尚情操,尊长爱幼、孝顺父母的美德,从古至今,几千年来,人们都歌颂他们,把他们视为典范,永远铭刻于心。温阳光勇挑赡养父母的重担的精神,为失去自理能力的老母亲洗澡的高贵品行,更是我们的楷模啊!
有爱心的人,对于集体的公益事业是尽职尽力义务的。
从1998年初开始,温阳光利用几乎全部节假日的休息时间,不辞劳苦,自费走访了广东省内五十多个县的温氏村庄,并亲自发出函件三百多封,挂出电话上千次,与广东以至海外的温氏宗亲进行广泛的联系,调查了解,收集资料。召开(在从化温泉)广东温氏宗亲联谊会,发动并主编《广东温氏发展史》。经过年五年的时间,这本史谱合一、内容丰富的书出版之后,他又紧锣密鼓地发动、组织续篇他们这一宗支的族谱《太原堂温馀公系续谱》。从此,又兢兢业业的沉迷在紧张的工作之中。除此之外,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北星村建设村委办公楼时,他捐资人民币10元(当时是捐资数量的第一名)。此后,为建设北星村小学校捐资200元,为五华县重修昆山温公祠捐资100元,为佛岗县仓边村温氏宗祠献匾捐资300元,为编写《广东温氏发展史》捐资1328元,为《温馀公系续谱》捐资1328元,为新丰县重修温氏书院捐资1000元。从1998年至2000年,为温氏人祭祖、联亲、采访等活动无私奉献车费。2004年4月13日,在繁忙工作中,参加纪念民主革命家温生才烈士会议。学生年代,曾救助过吴松新和郑水容两名受伤的同学。近年来,又为本村解决了几十名村民就业的问题。凡此种种,均表现忠义、仁爱、孝顺之美德和奉献精神,的确值得我们学习啊!如果人人都自觉地把这些美德发扬光大,那么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温坤荣
200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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