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雨街 发表于 2007-1-20 22:05:29

医院见死不救现在已被默许

医院见死不救现在已被默许


                  刘兴华

经常从电视中看到这样的画面,某人得了大病急病,被匆忙送进医院,但患者家属能拿出的医疗费有限,医院便可随时停止治疗。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医院对生命的尊重,也看不到病患家属对此做法的愤怒,看到的是患者家属如热锅蚂蚁一般四处借钱,甚至卖房卖地,以及不现实地想卖自己的器官。

而病人则躺在医院里生命垂危,有如倒计时一般,还要经常饱受医生或护士的白眼,言:“快点筹钱呀,不然病人可挺不了几天了。”患者家属唯恐被赶出医院,还要强忍着内心的痛苦向医生或护士献媚笑脸。但没有一个人敢在这里大吼一声:“你不给患者治病这是杀人,我要告你们。”

几年前我记得有这样一则报道,某省一位乡长大人的高级轿车,被焦头烂额的一帮村民拦住,乞求他将垂危病人送到医院去,无奈乡长大人公务缠身,自然是绝尘而去,以至因延误救治而丧命。在此我看到了医护人员高尚的救死扶伤精神和精湛的医疗水平,因为在场的医护人员无不众口一词:“如果早送来一二个小时,病人一定会转危为安!”村民愤怒了,将乡人大人告至法院,乡长大人败诉不说,连官也丢了。可如今,病人就躺在医院里,因为没钱你就可以停药,从情形看,此举比那位乡长大人更恶劣,但为什么没人上告呢?告肯定有人为此告过,但恐怕没告羸这倒及有可能。医院总有医院的理由,我是企业,不是慈善堂,就如同一个将要饿死的人或将要冻死的人想白吃饭店一个馒头或白住旅店一张床一样,天下也没这样的客人,为什么希望有这样的医院呢?在这里医患关系已经变成了买卖关系,有钱,你就可以向阎王买命,没钱,你的命便要交给判官处置。也许法官大人也默认了此理。所以,至今我还没看到一个病患家属为此将医院告上法庭。

更为可笑的是有许多见义勇为者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一则发生在多年前,上海一位女士,将被车撞伤的老人送进医院,白替老人支付了先期的医疗费不说,还被老人反咬一口,说人是这位女士撞的,让她承担全部医疗费。受此不白之冤,此女士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写一牌子站在老人被撞的路边寻找当时的目击证人,几年后证人虽然找到了,但那位女士的心我想也已经碎了。还有一起发生在河北的邢台,也是一位老人被撞,一位热心的小伙子将其送到医院,也被老人反咬了一口,不仅让他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还要让他赔偿精神损失,两者相加竟有十几万之多。以下的情景与上海的那位女士如出一辙,自然也要寻找目击证人,还好,这次没用了那么长时间,数周之后证人便找到了。事后当记者问他为什么肯为老人垫付医药费时,小伙子说:“老人当时很危险,不垫钱医院不给治呀!”看看,这就是医院,病人多危险和我医院无关,谁送病人来,即使是见义勇为者,也要为其支付医疗费。所以说,以后你要想挺身而出的话,还要先摸摸自己的衣袋里有没有钱才行。

高价或者说是天价的医疗费已经让这个社会的某些人丧失了起码的人性与良知,比如那位见死不救的乡长大长,比如那些反咬一口的老人,因为他们知道,天价的治疗费不是让此家倾家,就是让彼家荡产,相比起良知与人性来,生活下去毕竟更显得重要。

医院见死不救现在已被默认了,善良的人之间互相残杀也就会显得犹为激烈!

苛然 发表于 2007-1-21 14:35:41

呵呵如今这种社会,见死不救还算是人道主义了,你们没有看到的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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