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北京商会成立
龙岩北京商会成立------------------------------------------------------------------------------------
25日下午,北京福建企业商会龙岩分会、龙岩市总商会北京商会(简称龙岩北京商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市金樽酒店隆重举行。这是继龙岩上海商会成立后我市在外设立的又一个商会组织。
全国妇联副主席陈秀榕,中央党史研究室室务委员、第一研究部主任黄修荣,中国残疾人基金会理事长江上舟,光明日报社副总编何东平,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张胜友,省政府副秘书长、驻北京办事处主任王桂凤,北京福建企业商会会长陈春玖,市领导雷春美、黎梓元、黄海英、卢泉昌、杨汉章,老同志郑霖、谢克金、李达,北京闽西老区促进会执行会长、北京军区空军勘察设计所原室主任张家诚,老促会副会长、89750部队原司令、少将上官世盘,龙岩市直有关部门领导、企业家代表,闽西籍在京乡贤等260多人出席了成立大会。北京闽西老促会会长、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原院长涂通今为大会成立欣然题词:“依法经商,善于经营,顾客至上,物美价廉,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奋斗!”福建省工商联、北京福建企业商会、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等向大会发来贺信。
改革开放以来,一批又一批闽西人在家乡发展的同时,发扬坚韧不拔、执著追求、艰苦奋斗、勇于拼搏的老区精神,走出闽西,寻找新的创业舞台,在北京闯出了一片新天地。目前龙岩在京经商人士和从业人员约有4-5万人,涉及电子信息、机电、建材、餐饮、娱乐、商贸等10多个行业。龙岩北京商会的成立,使龙岩在京工商界人士终于有了自己的组织,为企业与政府建起了沟通的平台,为服务和推动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也为加强龙岩与北京工商界人士的联系与交往,促进龙岩与北京的经贸合作与交流,架起了新的桥梁和纽带。
市委副书记、市长雷春美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商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关心支持龙岩发展的领导、乡亲和朋友们表示感谢。她说,近几年来龙岩紧紧抓住福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机遇,全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发展势头,持续的发展带来了更多商机,交通的改善拓展了市场空间,成本和要素的优势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投资环境的优化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得到了中央、省各级领导和方方面面的肯定。家乡发展取得了令人关注的成绩,不仅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与在京闽西籍工商界人士和乡亲们的关心、支持分不开的。雷春美指出,“十一五”时期是龙岩发展的关键时期,希望商会和在京龙岩企业家携手同辉、展示形象。龙岩北京商会要突出团结与服务两大主题,切实履行职能,努力把商会建成广大会员干事创业的家园;要借梯登高,乘势而上。要进一步用好北京这个大都市、大平台的优势,借梯登高、借智成势、借力兴业,促进企业的发展上新台阶;要致富思源,回报桑梓。继续关心、支持和参与家乡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将自身的优势与龙岩的发展紧密对接,为促进龙岩与北京的经济技术交流,推进家乡的新一轮大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北京闽西老促会会长张家诚、北京福建企业商会会长陈春玖在会上作了讲话,向大会的成立表示了热烈的祝贺。
会议选举产生了龙岩北京商会第一届理事会,北京金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木长当选为会长。龙岩市项目中心负责人还向与会人员作了专题市情介绍。
稿件来源:闽西日报 福建省龙岩市总商会北京商会、北京福建企业商会龙岩分会第一届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于2006年5月25日下午在北京市鸿福金樽大酒楼成立了。
我不是商会会员,但我还是受邀前往了。
龙岩市位于福建省西部,通称闽西。全市总面积1.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86.7万人.辖新罗区、漳平市和永定、上杭、武平、长汀、连城5县。
全市以客家人为主,著名的土楼位于永定——我的家乡;古田会议会址位于上杭;冠豸山、梅花山、龙崆洞都是风景秀丽的旅游胜地。投资环境仅排在厦门之后居全省第二(已超过省会福州和著名侨乡泉州漳州)。在不久的将来,龙岩将会是祖国东南的一颗璀璨明珠! 怎么不能直接上传照片? http://www.cnhakka.com/bbs/attachment/Mon_0611/19_17_71595c029a1e7a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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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简介
商会简介在北京闽西老区建设促进会、龙岩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以及在京闽西籍工商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福建省龙岩市总商会北京商会和北京福建企业商会龙岩分会(统一简称:北京龙岩商会)于2006年5月25日在京成立,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会址设在北京闽西店。
商会遵循“交流经验、团结互助、排忧解难、服务会员、促进合作、共同发展”的立会宗旨,为会员提供信息传递、法律咨询、讲座培训、融资牵线、排忧解难、组团考察、职称评定、办证代购、沙龙论坛等方面服务。
目前,商会会员近100人,从事行业涵盖餐饮酒店、食品调料、农副产品、烟酒茶叶、农艺花卉、日用百货、商贸物流、不锈钢材、石木建材、装修家具、房地产业、电子信息、机电设备、石油化工、汽车修配 、广告传媒等十几个领域。
按章程规定,商会组成常务理事会,开展商会各项工作,以更好地服务会员,促进企业发展。常务理事会现由会长、常务副会长3人、副会长15人、常务理事5人、秘书长以及专职副秘书长组成,成员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龙岩市总商会北京商会章程
龙岩市总商会北京商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福建省龙岩市总商会北京商会,挂靠北京福建企业商会,又名:北京福建企业商会龙岩分会。统一简称:北京龙岩商会。
第二条本会在北京闽西老区建设促进会和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的牵头下,由在京的以龙岩籍和曾在龙岩学习、工作和生活过为主的工商企业界人士自愿联合成立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
第三条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其宗旨是:交流经验,团结互助,排忧解难,服务会员,促进合作,共同发展。
第四条本会业务主管单位是龙岩市总商会和北京福建企业商会。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乙1号北京闽西酒店三楼3604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
(一)加强本会与北京龙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促进两地的经济技术和贸易的合作与发展。
(二)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保护会员的正当经营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会员与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作用。
(三)接受龙岩和北京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承办经营方面有关事宜,协助搞好行业管理。
(四)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加强沟通交流,增进友谊团结,促进优势互补,实现协作发展。
(五)积极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法律咨询,讲座培训,融资牵线等各项服务,帮助会员企业开拓市场,发展经济。
(六)走访会员的公司企业,了解经营状况,帮助会员排忧解难,促进业务发展。
(七)帮助会员协调在商贸活动中与会员之间、行业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关系,调解纠纷,化解矛盾。
(八)兴办商会的服务事业和经济实体,为会员提供服务和便利。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北京的龙岩籍或曾在龙岩学习、工作、生活过的人士的公司、企业或经营管理者;
(二)拥护本会章程;
(三)履行会员义务。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批评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由、退会自由的权利;
(五)符合本会章程的其它权利。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信息,完成本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履行符合本会章程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监事;
(三)审议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通过重要决议;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由各县(市、区)的会员组成及其它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每届任期3年。会员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决定聘任顾问、名誉会长;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八)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由各县(市、区)的常务理事组成。各县(市、区)至少有一名代表为常务理事会的组成人员。
常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常务理事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兼职副秘书长若干名及专职副秘书长一名。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同会员大会相同。常务理事会会议分全体会议和会长常务会议。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监事会由各县(市、区)代表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其主要职责:
(一) 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 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本会章程开展活动;
(三) 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四) 对本会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常务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十八条 会长常务会议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商会日常工作,其职责为:
(一) 召集并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部署重大工作事项;
(三) 研究增补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四) 增聘顾问和名誉会长;
(五) 决定聘用副秘书长;
(六)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 常务理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十九条 会长常务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兼各县(市、区)召集人和秘书长组成。
根据需要,顾问和名誉会长可出席会长常务会议。
第二十条 会长常务会议每两月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二十一条 会长为本会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常务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常务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提名秘书长人选;
(五) 决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 常务理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二条 本会秘书长的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常务会议的决议;
(二)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 做好会员之间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四) 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二十三条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为本会的主要领导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三) 关心和支持会员的事业;
(四) 热心商会工作,有奉献精神。
第二十四条本会设立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其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十五条本会聘任顾问和名誉会长。
第五章 资产和财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会资产为商会共有财产,只用以促进有利于本会宗旨实现的各项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利息;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经费支出范围:
(一) 办公费;
(二) 差旅费;
(三) 办公场地租赁费、水电费;
(四) 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福利费;
(五) 会务费;
(六) 招待费;
(七) 本会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支出;
(八) 与本会有关的其它正常支出。
第二十九条本会会费实行年费制,交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会费收费标准由常务理事会制定执行。会员以及担任理事以上职务者,均按会费收费标准缴纳会费。
第三十条财务管理原则:
(一) 建立健全商会财会管理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结算,注意节约。
(二) 收缴的会费在银行设立帐户,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经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三) 建立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经费开支实行会长“一支笔”审批制,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四)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会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章程的变更程序是:
(一) 对商会名称、负责人等重大变更,由常务理事会提出报告,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 涉及一般性变更,由常务理事会提出建议,交由会员大会审议决定。
第三十三条 商会的终止程序是:
(一) 对因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注销时,由常务理事会提出报告,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 商会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三) 对终止后的剩余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有未详尽之事项,由常务理事会制定细则加以规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会员大会。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2006年5月25日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入会邀请
入会邀请尊敬的 先生/女士:
由在京的福建省龙岩籍工商企业界人士自愿联合的组织—福建省龙岩市总商会北京商会和北京福建企业商会龙岩分会(统一简称:北京龙岩商会)于2006年5月25日成立,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会址设在北京闽西酒店。本会遵循“交流经验、团结互助、排忧解难、服务会员、促进合作、共同发展”的立会宗旨,为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一、信息传递。商会开通网站(www.lysh.org.cn),向会员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并且为会员企业提供广告宣传服务。
二、法律咨询。已聘请多名法学教授和律师为商会法律顾问,为会员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三、讲座培训。为会员企业举办或组织安排各种培训活动,为企业问诊服务。
四、融资牵线。会员可参与省商会组建的融资担保公司的有关活动,为会员融资提供便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难等问题。
五、排忧解难。走访会员的公司企业,了解经营状况,帮助会员排忧解难,促进业务发展。
六、组团考察服务。可参加省商会组织的会员企业参加各种类型的招商会、项目推介会,组团到国内外商务考察,寻找商机。
七、职称评定服务。组织或参加省商会组织的会员企业家参加省市人事厅、省市工商联的中高级职称评定(如中高级经济师、中高级工程师、中高级工艺师、中高级农艺师等)。
八、办证代购服务。为会员办理龙岩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手续以及为购买往返龙岩火车票提供便利。
九、提供沙龙服务。组织会员开展联谊、交流、论坛活动,加强沟通交流,增进友谊团结,促进优势互补,实现协作发展。
在龙岩,本会已邀请龙岩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的领导为名誉会长。在北京,本会已整合众多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各类专业精英组成顾问班底,为会员提供特别服务。目前,本会已邀请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作的龙岩籍现任领导,以及在中央党政军机关担任过要职的龙岩籍和曾在龙岩工作和生活过的德高望重的老前辈担任顾问,为商会发展出谋献策。
本会诚恳地邀请您加入商会!
北京龙岩商会
二00六年九月三十日
入会须知
入会须知一、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
二、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在北京的龙岩籍或曾在龙岩学习、工作、生活过的人士的公司、企业或经营管理者;
(二) 拥护本会章程;
(三) 履行会员义务。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入会登记表;
(二) 经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 由商会发给会员证。
四、会员的权利:
(一) 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权和监督权;
(三) 参加本会活动,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入会自由,退会自由的权利;
(五) 符合本会章程的其它权利。
五、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信息,完成本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 履行符合本会章程的其它义务。
六、会员退会应通知本会,交回会员证。会员拖欠会费达一年者,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会籍。会员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常务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北京龙岩商会第一届“商务信息交流会”通知
北京龙岩商会第一届“商务信息交流会”通知为了进一步促进北京龙岩商会各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建立友谊,为共同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机遇,北京龙岩商会决定于2006年11月11日在鸿福金樽海鲜大酒楼二楼宴会厅举办第一届“商务信息交流会”,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活动时间:2006年11月11日(9:00—16:00)
活动地点:鸿福金樽海鲜大酒楼二楼宴会厅
2 报到时间:2006年11月11日(9:00—10:00)
联系人:何添红 电话:63836532
3 出席嘉宾:北京龙岩商会领导,全体会员,特邀嘉宾
4 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上午: 9:00—10:00 am 报到
10:00—10:30 am 领导讲话
10:30—11:00 am 专题讲话(特邀嘉宾)
中午: 11:00—12:00 am 商务信息发布
12:00—2:00 pm 自助餐
下午: 2:00—4:00 pm 信息发布与自由交流(茶话会)
5 活动形式说明与相关资料准备:
1) 活动形式:
a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
b商务信息发布上台发言(5—10分钟),主要内容是:有关公司简介、业务或产品特点介绍、寻求合作项目等;(注:需发言者最好提前申请,便于会议安排。未及时申请的,也可在会议期间向会务组申请。)
c在会议期间可发放宣传材料,公司简介,个人名片等。
d有产品样品展示的,可以申请进行产品展示。
2)相关资料准备:会员要先自己准备如下资料:
1.发言稿
2.公司简介,产品介绍,合作项目书
3.个人名片
4.样品
3)各会员可以介绍准会员参加,会员可以申请台上讲话,发布信息。会员准备的资料,将被尽量地录入到商会的网站上。
有意参加者请于10 月25日前致电商会秘书处(63836532)
北京龙岩商会
200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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