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 林修明(蕉岭人)
【林修明】林修明(1885—1911),字德昭,新铺镇南山村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父亲林云轩,早年到东爪哇(印尼)吻哩洞当矿工,经多年惨淡经营,办起了小锡矿业,有子5 人,修明排行第三。修明7岁回国读书,19岁肄业于上海中国公学。光绪三十一年(1905),他赴日本体育学校攻读,以求强身救国。这一期间他与旅日中华革命党人过从甚密,遂于同年加入同盟会。光绪三十二年,受同盟会指派回国,在家乡县立中学堂任体育教员,向学生灌输革命思想,发展同盟会员,从事推翻清朝统治活动。光绪三十三年(1907),梅县松口革命党人谢逸桥、温靖侯等,请姚雨平、林修明和张醁村等到松口商议集资筹办松口体育会,决定以先贤温仲和的学堂“悠悠见南山之斋”为会所,作为党人进行军事训练的学校。林修明受聘为教员,教习体育和一般军事技术,以平易近人,教学认真,倍受学生的尊敬。任教期间,在校组织同盟会,秘密发展同盟会员。次年,又在丙村三堡学堂及松口中学任体育教练。宣统二年(1910)林修明奉命赴广州参加起义。行前他对有孕在身的妻室黄氏说:“吾不能与卿久住,不管生男生女均取名小明,以能继吾志则心宽矣!”旋即取道丙村到广州,参加了举世闻名的辛亥“三.二九”广州起义。下午5时,黄兴亲率所部先锋队由小东营向两广总督署衙门。他奋勇当先,力战清兵,激战中不幸中弹牺牲。
民国元年(1912),家乡集会悼念林修明,其师林岳东撰联云:
“修到此生,碧血史中留姓氏;明而处死,黄花岗上吊英雄。”
另有一副挽联道:
“结七十二烈士奋撼衙官,性命作牺牲,誓成碧血千秋业;为四百兆同胞谋造幸福,头颅真价值,合伴黄花万古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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