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祖屋逢雨屋漏
百年祖屋逢雨屋漏屋主欲修力所难及(图)
news.dayoo.com 2006年04月18日 10:29 来源: 广州日报
风雨侵蚀 虫蚁蛀蚀
交通不便 资金不足
核心提示
梅县是客家人集中居住的地方,据梅县博物馆不完全统计,仅梅县境内上世纪40年代前建设的各类客家民宅便有2900多座,目前属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座。
但这些民居成为文物保护单位之后,大部分产权仍旧属于私人,由业主在继续使用居住。按文物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谁使用谁出钱保护,所以当地地方财政对这些民居的平时养护和维修资金没有纳入预算;而这些文物保护单位向游客开放后门票收入也只是杯水车薪,养护和维修资金来源成了问题。目前对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大部分仍然依靠居住在里面的农民用耕田劳作的微薄收入进行日常简单维护。
目前,许多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重门深锁,杂物堆积,房间阴湿多虫,有的甚至失修坍塌。如何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维护已迫在眉睫。
梅县最大的客家古民居南华又庐。
成功维护个案———南华又庐
做广告收门票 洒扫除尘守宅院
南华又庐是梅县最大的客家古民居,建于清光绪30年(1904年),占地20亩,有108间房间,被称为“10厅9井”大屋。虽经历了102年风雨,至今仍保存完好,气势宏伟。
南华又庐楼上楼下虽然有108间房间,现在已是十室九空,潘氏后裔多在国外发展,偌大的古屋只留下年迈的潘先生夫妻和一名侄女留守。
但记者在南华又庐看到,偌大的古屋内外一尘不染,甚至屋梁上也见不到一根蛛丝。在庐内漫步,行走在青石铺就、雕梁画栋的长廊之间,听花园里群蜂采花时的鸣唱,闻果园柚树花四溢的清香,不胜惬意。
据潘先生介绍,南华又庐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南口镇政府专门出资在与之相邻的205国道边为南华又庐做了一个灯箱广告牌,不时有旅游团及外地旅客前来寻幽探胜,潘先生便每人3元5元的收些门票钱,每年也有五六百元收入。“钱虽少,却也能补贴祖传大屋日常维护的一些费用。”潘先生说。为了保持祖屋干净,潘先生的妻子几乎每天都要花3个小时打扫卫生。
潘先生告诉记者,南华又庐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他们虽然没有拿过公家一分钱维护补贴,但南华又庐却从此名声远播,这要感谢政府对他祖屋的关爱。
据了解,梅州现存的客家古民居建筑几乎都经历了百年以上的历史,南方潮湿多雨的气候,给大多数以土木结构为主的客家古民居建筑的防腐朽、防虫蚁蛀蚀等带来一系列难题,目前抗风险能力非常脆弱,它不像室外文物如桥梁、城墙等那么坚固,稍有不测,便可能发生坍塌等事故而造成遗憾。
加上这些古民居建筑大多建筑在地域偏僻之处,交通不便、资金不足,甚至原住居民悉数搬迁只留下少数老人留守等都给客家古民居建筑保护带来许多难题。
年久失修———爱春楼
楼板几被虫蚁蛀空
1987年被公布为梅县笫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地处梅县松口镇的爱春楼是一幢二层中西合璧清代建筑,为祖籍松口镇的旅居印尼华侨谢梦池所建。
然而当记者日前到爱春楼采访时却大失所望:锈迹斑驳的大门打开,小小院子里荒草杂长,连接正大门的迎宾亭木楼和屋内二楼的桁条楼板几乎被虫蚁蛀空,走在下面令人提心吊胆;进入楼内,霉气扑鼻,而坍塌的后堂桁角峥嵘、瓦砾遍地,更是让人不敢靠前。
为何会变成这样?屋主谢氏后裔、为外婆守望老屋的外孙道出了其中的苦衷。
他告诉记者,上世纪80年代初,爱春楼后堂的桁条瓦角已被人挖走不少。后来他外公出资维修了一次,但终因资金不足没能根治其中的安全隐患。外公去世后,便没人再提爱春楼维修的事,一是谢家没有闲钱,二是由于地域偏僻,来参观的只是一些专家学者,游客很少。爱春楼公布为梅县文物保护单位后至今20年,他们只有看守的份,从未收过一分门票钱,“如今要修复,最少要60万元以上,现在只能让它自生自灭了。”最后他沮丧地说。
同是笫四批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雁阳镇桥溪村16座古民居建筑群的核心古民居朱氏继善楼,有70间房之多,但只留下81岁的朱堤发老人和他80岁的妻子陈荣华2人看守。
去年3月一个狂风骤雨之夜,盗贼竟潜入屋内,一夜之间挖走28块木屏风上面百多年前留下的木雕,朱堤发老人至今提起来仍痛心疾首。
提示
据梅县博物馆朱馆长介绍,文物保护单位需要维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节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私人的家传祖屋也不能例外。
办理有关手续时,首先由业主提出申请,文管部门派出专家现场勘察后,提出维修方案,报相应级别的政府批准后,再由有文物维修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寻求可行举措
关键在于解决资金来源
据梅县政协委员、梅县博物馆馆长朱迪光介绍:虽然文物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谁使用谁出钱维护,但当地政府并没有对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式维护置之不理,虽然是私有产权,毕竟是见证客家人迁徙创业历史的历史实物,只要财力允许,政府都会投入。
但由于梅州目前仍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无法给这些成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私人古宅给予正常的维护补贴。在这种情况下,怎样做好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维护,可以说是山区文物保护工作碰到的新问题。
朱迪光认为,一是可通过业主与企业合作的方式,在确保文物安全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行旅游开发保护,以解决日常维护与进行大、中、小型修缮的资金并使业主得到回报,以激发业主保护文物的积极性;二是设立梅州客家民居文物保护基金,由政府出资启动,热心人士捐赠积累,在每年对各级客家古民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普查的基础上,以轻重缓急确定维修项目,以由文物保护基金和业主共同出资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维修。
他山之石
福建省永定土楼
政府统筹保护
与梅县相隔不足200多公里的福建省永定客家土楼群,起源于唐末宋初,距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现有土楼2万多座,其中圆楼360余座。
记者日前在永定土楼采访时了解到,这些土楼群成为文物保护单位后,在私人产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当地政府统筹管理,既有效保护了古民居,又使业主受惠的做法值得借鉴。他们由县、乡政府牵头,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划定保护区范围,投入资金进行诸如规划、道路、停车场、景区标识标志、公共设施等建设。由专家组对各古民居进行评估、审查、定级,政府颁挂保护牌匾,并依照民居级别、面积、历史价值等,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由政府与业主签订保护与租借合约,每年由政府付租金给业主;管理处只设唯一参观门票,收入统一开支,业主不参与门票收支事宜;但所有业主可在指定区域从事自负盈亏的旅游产业经营。正是由于保护与开发结合得好,目前永定土楼正在申报世界遗产。
文/图记者叶仕欣 通讯员饶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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