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什么情况下属于亲上加亲?
2,客家地区是否有这样的"俗规"?
3,为什么不能亲上加亲?它源据于什么?是否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请各位前辈讲解下!
冰子,就是别找姓“何”的做男朋友阿 原帖由 文武氏 于 2006-3-15 13:14 发表
另一種親上加親是說兩个不同家族的家庭,例如妳的哥哥娶了老婆,於是兩家人已經成了親家。但是妳也中意上了你嫂嫂的兄弟,如果妳们俩个也成親了,那也算是親上加親,那樣的親上加親就决對冇道德上的問題。
好象就是这样的了 自己喜欢就行,那有这么多规矩? 是啊
我们那很多同姓结婚的 原帖由 文武氏 于 2006-2-5 06:24 发表
从基因遗传角度來看有隐性遗传病的人相親的確會曾加病率的顯現,要是我們從正面來看有優良性遺傳基因的人相親應該也會出現「優上加優」的成果。 如果为了优生,那麽有優良性遺傳基因的人「親上加親」從道德的觀點 ...
哈哈,我和老婆分别是广东和浙江的,难怪生了个女儿聪明有漂亮~~~~~~~~~~~~ 呵呵!!假如你有个结拜姐妹或者结拜兄弟的话
让你们的后代结婚
是不是叫亲上加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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