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族谱字辈问题研究 四川内江市档案局 叶自明
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珍藏着许多族谱,它们是研究历史的重要史料之一。笔者查阅了馆藏的部分清代族谱,对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字辈(名称不统一,本文称字辈)进行了一些探讨,谈谈清代族谱字辈问题,以期有助于对清代时期这一问题的历史、文化及民俗现象的认识。一
在馆藏十三姓二十二种清代族谱(家谱、生庚薄、清明坟会薄。下称《某谱》)中,我们从各姓入蜀的时间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元末明初入蜀,明末清初避乱外逃,清初稳定后回籍,或落业原籍附近,或落业它县。有内江马姓、钟姓、邓姓、染坊坝和跳墩坝张姓,资中李姓,威远罗姓(罗世文族谱),安岳陶姓。最为典型的是钟姓。钟在明在元末至正十二年(1352)入蜀,居内江县大通乡梧桐里草延镇金紫桥,传十二世。明末清初因“蔺贼奢崇明”、张献忠及部下三次过邑和“吴三桂又变”,族人“避兵远徙,窜入夜郎”,钟植伦“三走遵义,数年吴逆平”回原籍,老业被别人报占,因祖坟所在,“故不忍远离,仍就近居焉。”二种是清初康熙至乾隆年间(1662—1795),“湖广填四川”等入蜀落业。有内江朱姓、雷姓、叶姓,资中陈姓、周姓,威远叶姓,资阳叶姓,简阳河东和简阳城钟姓,安岳陈姓(陈离族谱)、王姓。《周谱》记载了康熙三十一年(1692)御批湖南填川文,周嘉虞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入川。同年入川还有朱姓的朱光先。他们是这些填川者中最早入蜀的。最迟的是资中陈姓和简阳城钟姓,分别是乾隆元年(1736)、三年(1738)入蜀的。
我们再从各姓入蜀来源看,他们分别来自湖广(含湖南、湖北,楚)、广东、江西、陕西等省(承宣布政使司)。湖广有十姓,其中来自麻城县的是内江钟姓、染坊坝和跳墩坝张姓、李姓、罗姓、安岳陈姓,桃源县的是内江、威远叶姓,新化县的是周姓,新宁县的是朱姓,陵零县的是邓姓、王姓,衡阳县的是资中陈姓。广东有三姓,其中来自长乐县的是简阳河东和简阳城钟姓,永安县的是资阳叶姓,博罗县的是雷姓。陶姓来自江西。马姓来自陕西扶风县。
各姓回籍和入蜀落业后,大多数获得一定土地,随着清初逐步稳定,以及清代统治者赋税政策的优惠和生产上的一些扶持,蜀中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由于生产的继续发展,客观上需要劳动力的支持,加之主观上壮大宗族(家族)力量、封建伦理多子多福思想的影响等等,促进了人口快速增长。宗族内人口增多,为维护宗族制度,族谱的编修和续修成为了重要的内容之一。《雷谱》说:“迄于今,生齿渐繁,基址宏开,衣食既足,礼义宜兴。倘不将谱参阅校订修明,数世而后则昭穆无所考证,凡我同宗亲疏等相遇,恐视至亲如秦越者也矣。”《朱谱》也说:族谱“列以尊卑,纲纪正焉;序以昭穆,人伦明焉。纲纪正而人伦明,则一本之绪传不紊,斯百世之宗派自清,且一脉所流班次可据,名号可考,包括无余,胥备至当矣。”《马谱》还说:“家谱之修何为乎?上稽宗祧,述遗徽,彰祖德;下定班行,依字派,正人伦也。”《陶谱》称“谱者,所以敬祖宗而合宗族也。”我国修续族谱的历史悠久,郑樵说:“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通志》卷25《氏族略第一·氏族序》),“由汉到唐,崇尚门阀谱系”(《古代的礼制和宗法》李学勤)。唐末农民战争对门阀制度毁灭性打击,“谱遂大废”(《嘉祐集》卷13《谱例》)。经过北宋苏洵、欧阳修等编修本家新族谱的大力倡导,族谱修续又兴。四川在清代是一个移民大省,通过修续族谱追叙宗族和先辈创业历史,增强宗族凝聚力尤为重要和突出。因此,四川在整个清代期间,以至民国,族谱的修续工作方兴未艾。在各族谱中,修谱时间最早、续修次数最多的是《李谱》。第一次修谱是康熙甲午年(1714),第二次续修是道光十年(1830),第三次续修是光绪丁丑年(1877),第四次续修民国元年(1912)。
各姓在修谱前,族谱的传、存主要有四种情况:一种是在明末清初之乱遗失明代族谱,回籍后无谱而修谱。李姓称:“我族在有明一代,谱凡数数修矣,……无如献贼屠川,川南卅县户口百无一存,而谱牒亦因之荡失。”邓姓也是“当明季之乱,旧谱失遗” 。二种是清初入蜀未带谱牒,或无谱可稽而修谱。威远叶姓 “昔高祖辈入蜀,未带谱牒” ,朱姓“旧谱未传于蜀地,新谱宜修于家庭。”三种是入蜀落业后回原籍抄来族谱。周姓旧谱是入蜀落业后,由周尚金、周尚银于雍正元年(1723)回楚抄来。四种是明代族谱在明末清初因乱散失外地,回籍后辗转访寻抄回旧谱。内江钟姓族人避乱携族谱逃遵义等地未归,而钟志吾“窜黔回蜀时未有老谱” ,咸丰五年(1855)才抄得黔省老谱。基于这些情况,各姓在清代修续谱时,资料来源不一。有老谱的依据老谱,或寻得老谱后,修订已修的谱。如《周谱》依据“旧修于宋淳祐戊申(1248)理宗十七年(1241,戊申为理宗在位的二十四年,有误),重修于明洪武甲寅1374)十七年(1384,甲寅为洪武七年,有误)”的旧谱而修。《雷谱》也远追雷开宪于元成宗二年(1296)所修族谱。内江《钟谱》嘉庆十年(1805)修,后获得散失黔省老谱,“较原地更为清楚”,咸丰六年(1856)续修时进行了说明。无老谱的凭先辈口授传闻,或记录的零星有关材料,或参考史书、县志记载,甚至搜寻族中明时旧墓旧碑文字修谱。许多族谱在叙述明代或入蜀前宗族中族人事情都有不少口授传闻,有一定文化的有一些文字记录。内江《钟谱》、跳墩坝《张谱》等在记述明代事时,参考了内江县志、《明史》等。《邓谱》对族中先辈“生卒有考庐墓”。跳墩坝《张谱》对入蜀或回籍后修谱情况则说的非常详细:明时族中名宦乡贤“有县志可稽,家乘、修祠记足据”,“兵燹后文献无征”,“爰是据觉悟公碑阴之记,中丞公临难自叙之谱,且更据县中遗志,遍采各祖墓碑”而谱之。对于入蜀和回籍后宗族中族人事情,各姓则按照实际搜集记述或续记谱中。但在缺乏先辈传闻、文字记录,或族人分散,收集材料困难,以及修谱者水平局限,甚至修谱时间比较晚的,谱中有些记载也不准确。内江、威远叶姓为一族,威远《叶谱》修于道光十四年(1834),属入蜀后第五代,但不清楚清初由何省入蜀。而内江《叶谱》在同治年间(1862—1874)编,清楚记载入蜀第二代叶国征生于湖广常德府桃源县,依靠先辈生庚簿准确记录传存,这明确了威远叶姓入蜀来自湖广常德府桃源县。这是我们档案馆研究族谱需要重视的问题,要根据族谱资料来源理性地对待族谱中的史料和价值。
各族谱的体例、内容、形式等诸方面各具风格,也具有许多共同点。其中,必须在各自族谱中记述宗族字辈,专门列出“派名”、“字派”、“命名派行”等专篇,或通过“族规”、“祠规”、“凡例”、“例言”、“条规” ,明确规定和要求宗族内族人取名遵守字辈,违反者要受到族内的责惩,确保字辈在宗族内的正常使用。如《周谱》、《李谱》等专门列有“派名”篇,《陶谱》有“班次说”等等,族谱“班次可据”。可见字辈在宗族和族谱内的重要性。甚至有的族人死后,在墓碑上还要刻上字辈。如《周谱》就记载周懿墓碑上刻有“讳懿,班次长,字运金”的文字,说明周懿属“长”字辈。不仅如此,如果宗族内字辈出现紊乱或者不明确,还会促进族谱的修续工作。内江《钟谱》说:“迄今传远而生齿日繁,死葬愈多,而班行又紊,不复起而修之,何以承先以裕后,异日椒衍瓜绵,后世子孙必有数典而忘其祖者,是不可不急讲也。”《李谱》称“家谱者,所以记名号而叙班次也,续家谱者,以名号班次之日繁复,从而记叙之也。”还说“所谓名号班次之日繁者,不思有以统系之,则族属散漫,咎将安辞。”因此,当宗族内字辈“紊”、“繁”时,必须修续族谱。(待续)yzm2033952@tom.com
清代族谱字辈问题研究(2) 内江市档案局 叶自明
二字辈,是宗族内规定族人取名统一使用的表明辈(代、世)次用字(偏旁)联缀的成语、对联或诗句。各族谱中对字辈的称谓不统一。称呼“字辈”的有资中《陈谱》;称呼“字派”的有《罗谱》、《马谱》、《王谱》、内江《钟谱》;称呼“班次”的有《朱谱》、《马谱》、内江《钟谱》、《邓谱》、《周谱》;称呼“班行”、“班排”的有内江《钟谱》;称呼“班派”的有《王谱》;称呼“班辈”的有跳墩坝《张谱》;称呼“班位”的有资阳《叶谱》;称呼“辈数”的有染坊坝《张谱》;称呼“派名”的有《周谱》、《李谱》;称呼“派弟”的有内江《钟谱》;称呼“派行”的有简阳河东《钟谱》;称呼“名次”的有简阳城《钟谱》等等。有的同谱内也称谓不一,《马谱》不同称谓有三种,内江《钟谱》不同称谓达五种。这是无规范统一的名称或同谱多修等原因造成的。我国按照字辈取名起源较早,称为“排行”,即“兄弟双名,其上一字或下一字相同”,“单名以偏旁为排行” 。《左传》中有长狄兄弟四人,名为侨如、焚如、荣如、简如,“这是排行之始。”汉末的刘琦、刘琮兄弟,三国魏的应璩、应玚兄弟,都是用“玉”作偏旁(《中国文化史词典》浙江古籍出版社)。《李谱》“派名”中说:“命名之谊详于中(申)繻,班次则肇始羲和。成周八士,分伯、仲、叔、季,后世昆季,以一字联缀,谊实本此。秦、汉以来,二名特少,如元方、季方,其仅见也。新莽禁二名,迄于魏、晋,此风少歇。右军、大令父子同派,斯实紊矣。”其中关于命名问题,提及了鲁桓公的嫡长子出生后,曾经问名于大夫申繻的典故(《左传·桓公六年》),但认为“班次则肇始羲和”是不可信的,羲和是神话人物,在屈原《离骚》和《山海经·大荒南经》中有记载;同时讲了先秦已经有了“以一字联缀”昆季的命名,但在秦至魏、晋间,“二名特少”,有王莽禁止二名的原因。至于认为王羲之和王献之因为“之”字而是同辈“实紊矣” ,则是不知道晋至南朝间的人,取名喜用“之”字缀后,父子间也如此,非以字辈取名。字辈在宗族中维护宗族制度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简阳河东《钟谱》“命名派行” 里有一段话,高度概括了字辈的作用。“世系源流,国史赖以序始终,而家乘则赖以序昭穆。乃近世之宗支混淆,昭穆亦因之失序者,果世系之不明与,亦派行之未立故耳。故兹者公同酌定……预派五十六字,……挨行命名。且命名不得犯此五十六字,混淆派行,庶几归于画一。虽错处九州,而行列相符,甫一问名,而即知尊卑,别亲疏也。尚何有昭穆之失序乎?”我们从具体作用讲,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字辈可以明确宗族内世系。宗族内族人通过字辈取名,确保宗族世系清楚明确,“一脉所流班次可据”。字辈未立,世系不明,宗支混淆,昭穆失序,这就关系着宗族制度的维护问题。《李谱》说:我族“子孙蕃衍,有名以辨之,派以统之,则伯霜仲雪,秩序厘然。于以永敦和睦,绵绵延延,传之无穷,不其伟欤!”
其次,字辈可以规范宗族内族人取名。依据字辈取名,使宗族内族人名字具有统一、整齐特点,有规可寻,“归于画一”。同辈间字辈相同,双名的姓名同辈就有两个字相同,单名字辈偏旁相同;不同辈间字辈不相同。
再次,字辈在宗族内可以分辩尊卑。字辈中每字的先后顺序依序反映了宗族内不同的辈次,字辈某字的前一字高一辈,依序前推高两、三、四等辈;某字的后一字低一辈,依序后推低两、三、四等辈。依照字辈取名,可以知道宗族内族人辈份高低。辈份高为尊,辈份低为卑。辈份低的要尊重、尊敬辈份高的,“列以尊卑,纲纪正焉”。在修谱时,字辈还可以对不详的族人依照所属字辈排序。《马谱》中规定:“旧谱有序其名而不详者,为何人之子者,仍依班次序于其后而已,何敢妄加注解。”实际也是按照字辈分辩尊卑。
第四,字辈在宗族内可以区别亲疏。字辈通常是以每一个宗族为单位制订的,同姓之间能够区别不同的宗族。同姓同字辈就同宗族,自然就亲;虽然同姓,但字辈不同,一般就不同宗族,当然就疏。《马谱》“马氏祠规”要求,“凡老谱所未载,来历不清,班排不合,不敢窜入,庶非妄拜汾阳。”以避免乱攀、妄攀而乱宗族。乱攀望族是修谱历史上的通病,虽然经过苏洵、欧阳修等创立族谱编修新方法的冲击,但其风未绝。因而,各族谱中对此都努力杜绝,确难以完全克服。依靠字辈寻得同宗的事在内江《钟谱》里有记载:邑南“长峰镇钟氏一支,其祖正文公系逃遵义回内江者,与吾祖正良公同属一派弟,不识为兄为弟,亲疏何若耳。先是其祖常言,欲识宗亲,须向破堰寻觅。乾隆年间(1736—1795),其孙成琏、成瑞来访,见有正良公、正乾公字派,不禁跃然曰得之矣!”并于嘉庆四年(1799)合族捐资在破堰桥同修祖祠。这个字辈寻宗事中,同时还反映出一个“同属一派弟”,“亲疏何若”的问题,也就是同宗族同辈也有亲疏之分。同宗同支(派、房)的相对亲,同宗不同支的相对疏。还有同宗内不同支各自制订字辈的情况,又在同宗内支与支之间通过字辈同否区别亲疏。一般辈数越远的越疏,而辈数越近的越亲。这是由于封建宗法制度决定的。以自己上、下四世内计算,即从高祖至玄孙纵向为九族,九族内为亲,出九族相对疏;其中祖父的兄或弟称为从祖父,从祖父的子开始称为族父,族父的子称为族兄弟,而族兄弟的子就已经称为亲同姓了,这从横向表明不同支的亲疏关系。跳墩坝《张谱》有“谱之远祖则略,近祖则详,以先后之势然也。本支加详,他支从略,以亲疏传闻异也”的修谱原则,也可以帮助我们深刻理解亲疏问题。(待续)
清代族谱字辈问题研究 内江市档案局 叶自明
:jump::shy::D:P;)三各姓字辈的形成和来源因宗族发展情况不一,各不相同,但存在着许多共同点。
第一,修续族谱制订字辈,字辈因谱而立。各姓在修续谱时,宗族内必须讨论、议订字辈,形成宗族内族人取名共同遵守的字辈,并且记载于谱中。一是修谱时归纳先辈取名用字形成字辈。其中,先辈取名有可能有字辈,依照字辈取名,或有意识按照字辈原理取名;也可能无字辈,随意取名。这种情况形成的字辈已经是过去的事实。有的族谱是归纳明代及以前的先辈取名,如《李谱》、资中《陈谱》等。《李谱》在第一次修谱时,就上追十二辈,从明代洪武时(1368—1398)的先辈取名开始归纳;有的族谱是从入蜀或回籍时的先辈开始归纳,如简阳河东《钟谱》、《周谱》、《邓谱》等,以入蜀或回籍的先辈为一世祖或入蜀始祖;还有的是从入蜀或回籍以后几代起,如《陶谱》是从回籍以后四世开始归纳的。二是修谱时新议、公议字辈。在归纳先辈取名形成字辈同时,还议定以后数辈字辈。《雷谱》在嘉庆元年(1796)修谱时,从父辈开始议定字辈。跳墩坝《张谱》在同治辛末年(1871)重修时,“前二十代皆无班辈,实望弟与吾议,自二十一辈以后,须遵班辈字样改名,……爰拟二十字载在谱后。”三是续修族谱时续议、改订字辈。续议字辈是在已有字辈外“增议”、“新议”字辈,与已有字辈各自独立;还有是在已有字辈后增补字辈,联系紧密,形成一体。《李谱》在原有二十八字字辈外,又独立“增议派名”十六字。《邓谱》也在已有二十字字辈外,光绪十六年(1890)修谱时,“合族又绪以二十字”字辈。内江、威远叶姓各自修谱时,于原有十字字辈基础上,又在其后续增十字,与原字辈形成完整的二十字字辈。改定字辈是在已有字辈上进行修改,形成新的字辈。最具典型的是简阳河东《钟谱》。道光辛丑年(1841)修谱“排行五十六字”,光绪丁酉年(1897)续谱时又认为“近因本族藩衍,名多雷同,除首句外,各房另拟二十一字,以免命名重复。”因此,原有字辈除首句保留外,完全废除,另外改定新字辈。《罗谱》记载,光绪时(1875—1908)任族长的罗笔峰规定有“万世永昌”为字辈,后增衍为二十字字辈,也形成新字辈;另有“长房萱公派国桢公系及笃之公系,别立‘文章华国’四字为字派。”在二十字字辈使用后,“不能再用,以昭统一而免混淆。”这也是改定和废除字辈的情况。
第二,入蜀前议订的字辈在入蜀后继续使用,新议字辈也来自入蜀前的原籍。《周谱》说:“吾族命名世次,始于南宋,以迄清初,新议班次,来自湖广,支派皆同。”所以,《周谱》中的“历代班次”和“新议班次”都来自入蜀前的原籍。在《朱谱》中也有入蜀前原籍议定的“楚次”字辈,入蜀后第三代使用完。《王谱》道光八年(1828)修谱,记载有“承登子”“三字乃湖广所议之派”。
第三,无族谱规定字辈,宗族内约定字辈遵行。许多姓在入蜀或回籍时没有族谱和字辈,就在宗族内由长辈或有威望、有学问的族长、族人约定、议订字辈,供宗族内族人取名使用。《邓谱》修谱前的字辈是因为清初邓联芳回籍,“鹭序之班未详”,所以,“咸丰壬子(1852)春,有族廷彪、思溥、思彰等倡首竖碑,培补祖茔,宣明班次,庶几云礽之次第可稽,瓜瓞之绵延不绝矣。”在“培补祖茔”同时,也向族人“宣明班次”,约定遵行。内江、威远叶姓皆从入蜀第二代开始约定字辈取名,编修族谱时记载谱内。还有的虽然没有形成字辈,但取名时有字辈用字的约定。《陶谱》中记载回籍第二世有五子,为“之”字辈,三世为单名,五子各自分别以“金”、木、“水”、“火”、“土”偏旁选字为自己儿子取名,第四世就开始统一按照议订字辈取名。
第四,入蜀或回籍后,因为宗族内族人迁徙或散居形成新字辈。许多宗族内族人由于多方面原因,不断迁徙,出现散居,这样就导致同宗字辈不相同情况出现。同宗字辈不同有多种形式。内江、威远《叶谱》记载,内江、威远、资中叶姓入蜀初约定“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 字辈,乾隆乙亥年(1855)冬叶国祥迁移威远,修谱时将“官清民自安”改为“家齐业必昌”,并续增“奉先思孝友,诗书继世长。”而内江、资中叶姓依然按原字辈取名,内江叶姓也续增有“世家真有道,裕后必光前。” 威远的“家”为第六代,“世”为十九代,而内江的两字分别为十二代,十一代。这样形成同宗因迁徙分处不同地域而字辈变化,甚至出现相同的字辈字辈次混乱。简阳河东《钟谱》“各房另拟”字辈是一种同宗不同房、字辈不同的情况,但它是有意识改定并记载谱内的,有椐可查。乾隆壬子年(1792)马纯程修《马谱》时,回籍后以马纯程以上两代、以下四代共有六代了,九支并散居,他“观前后之名讳,竞有混同,盖因谱未修而派未确也。”于是,“六世以后作六言四句,循字以立派焉。”结果,在六言中概括的取名字辈就有同辈多达八字(偏旁)的,查阅《马谱》中该辈名字,实际还没有概括完。这是同宗无字辈、宗支不同和散居造成的。因而,《马谱》“马氏祠规”告戒族人“凡排行同班一字,多拟数字则亲而反疏,决不妄改。”避免同辈多字辈。
(待续) 写的很好,学习到不少知识,希望看到全文,谢谢诶! 请问有蔡姓入川後的“字辈”?谢谢。 内江、威远、资中叶姓入蜀初约定“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 字辈
我也是湖广填四川后裔,蔡姓,我的字辈里也有“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真是奇了。楼主能留下较为方便的联系方式比如QQ或者MSN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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