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三屆全省客語童詩創作大賽
2005年第三屆全省客語童詩創作大賽詳細介紹
●指導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台灣省政府、 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
●主辦單位: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新豐扶輪社、新竹縣議員徐茂淦服務處
●協辦單位:新竹縣文化局、新竹縣衛生局、湖口扶輪社、新埔扶輪社、羅世績診所、竹北市公所、新埔鎮公所、新豐鄉公所、正翔診所、朱先營診所、力霸房屋、新苗汽車、世霖建設、泰旻鋼鐵
【活動宗旨】
第二屆的客語童詩大賽,我們有了豐碩的成果,稿件從台灣各地如雪片紛飛而來,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深感客語的復興將從認識客語的文字開始,事實證明,我們看到無窮盡的希望,所有的得獎作品業已付梓,在熱烈的迴響中,第三屆客語童詩大賽今,年要提前開鑼。為響應政府健康台灣政策,今年特別增加了「健康童詩」的類別。內容涵括健康飲食、健康促進、菸害防治等健康議題。期望能藉著客語童失的童心童語,提醒及鼓勵大家共同關心健康。
根據很多的資料顯示,客語文化的迅速流失,是所有客家鄉親最憂心的問題。要找回客語並讓它在台灣這塊土地上能夠落地生根進而茁壯,讓我們下一代認識並學習客語發音,將是帶動客家文化流行最大的力量。
站在文學立場而言,童詩的感染力與擴張性,要比其他的文體更能深入人的性靈,我們希望藉由客語童詩大賽,真正的將客語深植與傳承,並藉由創作得獎者童詩的朗誦與出版,讓客語流傳更為廣泛。
【徵文作業要點】限定10行以內,每行不得超過15字。 須以童詩創作方式書寫。
【組別】分學生組(國中、小學生)及社會組。
【參加對象】
A.學生組:全省國中、小學生。
B.社會組:高中職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C.健康童詩組:對象不限。
上述參加者均須以客語發音創作
【獎金】
1.學 生 組:首獎獎金新台幣六千元、貳獎獎金新台幣三千元、參獎獎金新台幣兩千元、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一千元。
2.社 會 組:首獎獎金新台幣一萬元、貳獎獎金新台幣六千元、參獎獎金新台幣四千元、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一千元。
3.健康童詩組:首獎獎金新台幣六千元、貳獎獎金新台幣三千元、參獎獎金新台幣兩千元、佳作五名獎金新台幣一千元。
※前三名另贈獎座,佳作者頒發獎狀一面,另擇優各錄取入選十名頒發獎狀、獎品各一份。
【參選規定】
1.參選作品以「篇」計,參選作品以每人二篇為限,作品需註明使用腔調。
2.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四千元者,預先扣繳15%所得稅。
3.送件時需填具報名表。(報名表及簡章請逕洽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索取或至新竹縣文化局網站下載列印http://www.hchcc.gov.tw。洽詢電話:03-5596560、5597968)
【收件日期】
民國94年7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將稿件掛號郵寄至新竹縣新豐鄉員山村信義街40號-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收(信封上加註「 2005年第三屆客語童詩創作大賽」字樣)。
【揭曉】
民國94年8月20日,頒獎時間另定。
得獎名單將於報章媒體及新竹縣文化局網站公告,並專函通知。
【參選須知】
1.作品需以A4直式,橫書14號細明體繕打。作品需列印三份,不得署名、加註任何記號或圖畫。若有用格稿紙繕寫,亦請影印(含原作)三份,並附報名表於首頁上。
2.參選稿件一律不退稿,請自留影印本。
3.得獎作品之著作權為原創作者與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所有,原創作者必須簽署同意書,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並有優先出版權,不另計稿酬。
參選作品需以未曾發表者為限,不能有抄襲、翻譯、改寫之情形;如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名次,追回獎金、獎座外,作者應自負法律等責任。
活動分類 營隊
地點 新竹縣新豐鄉員山村信義街40號
時間 開始: 2005/6/14 星期二 下午 4:45
結束: 2005/7/30 星期六 上午 9:00
聯絡人/單位 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
聯絡方式 e-mail :
電話 :(03)5596560
傳真 :
活動網站 http://www.hch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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