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論客家文化行政工作之角色
如果把1988年「還我母語」遊行以及之前創刊的「客家風雲」雜誌,視為客家族群文化自覺運動的開端,並且是終戰後冷戰環境下,台灣軍事統治對島內經濟生產和意識型態控制的歷史回應的一部份。現今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的成立,則可能是客家族群面臨對外自由化和內部文化自治的新歷史階段。冷戰崩解,繼之而起的是以美國意志為主導的全球化自由經濟──看不見的手前面還有一個擋不住的拳頭!台灣在有限的經濟市場和政治實力的現實環境下,服膺於資本擴張邏輯和符合美國的政治利益,種種現實條件恐怕很難在薄弱的批判傳統上建立自覺的文化意識。台灣在獨裁型的強政治控制解體後,主事者對於文化政策的擬定,大都遊走於國際經濟位置和民族主義意識上亦步亦趨的被動提出回應,族群問題通常是置於經濟開發的邊陲角色放任自理。客家族群面對現代經濟體系內的文化重組與再結構,官僚科層制度因應問題的侷限性;以及對外自由市場下的文化商品化與自由競爭,也許是現在客家族群面對文化行政需要集思廣益的地方。
官僚科層文化行政最常被詬病或批評的部分,大體上不脫「酬庸化」或是「庸俗化」、「商品化」幾個面向,這些說法也點出了目前文化行政的困境和限制。社會分工發展越趨精密繁雜,處理公務需求的官僚職能也不斷擴大,官僚職能的擴大帶來預算和權力舞弊空間的可能性,因此又必須要設計相對制度機制提供制衡──從而又擴大體制,並導致客觀量化技術的強烈需求,應付龐大制度在「客觀性」、「公平性」和「合理性」的規範下無礙運作。這種相對客觀量化技術呼應了社會分工和龐大體制,然而這種趨向工具理性的擴張,也常常造成文化行政面對文化自身主體價值的追尋時,不得不被迫於「工具化」看待,為了便於執行的理由也同時避免留下「疑義」的空間,這種疑義空間通常是政治權力鬥爭聚焦的箭靶,這種可能性又回頭進一步形塑文化行政的保守性格。而且因為工具化是量化的一種需求,文化行政的工具化的結果是容易形成與人的主體價值的疏離,造成文化行政更大的侷限。
而官僚科層行政在人員聘用──公務人員聘用資格的取得和訓練上,也難以反映專業精英的培訓。公務人員的基本能力要求首重於龐大體制運作和法令規約的了解,主要能保證體制規約完善運作而非專業的發展,從而確立科層體制能遂行無礙,同時龐雜的行政流程也變成對人員持續的公務馴化,阻礙專業人員創造性發展的可能性。所以公務人員表現在文化行政本身是在於量化管理的基礎上,而非依據文化專業分工而自主決策的主體。
另一方面,客家文化行政在面對市場自由化的呼聲上也有一些尷尬的處境。「採購法」的制定將文化業務納入採購規範,強調「公開」、「透明」各項採購業務和金額明文規定在更嚴格的規範和流程。一般政府預算大約分為資本門和經常門:資本門是固定資產的採購和修建,這種屬工程類的採購受採購法的規範自是不在話下;另一類則是經常門,除人事費之外與文化行政關係較為密切的就屬業務費和補助費的部分。通常文化業務面對採購法最常運用的是採購法第二十二條,針對公開招標方式特殊條件的不足之處設計有條件的評選,其中對於弱勢團體的保護限定於原住民、殘障團體和慈善團體。客家族群本身並不在採購法保護之列,而且客家族群本身是"少數"或是"弱勢"內部也是個爭議的問題。摒除弱勢團體的保護之列,客家文化行政要面對的就是市場自由化的競爭,而這恰也是少數族群面對市場自由化不利的地方:
為防公開招標弊端而改採公開評選的方式,在評選迴避原則、執行專業技術和資源背景的考量下,文化團體不見得能與大公司佔到便宜;同時評選時是否達到鼓勵文化發展或是鼓勵了商機則殆有疑義...。
(鄭寶珠:北市府民政局古蹟股股長)
「酬庸化」或是「庸俗化」這些說法點出了過去文化行政的困境和限制,然而這些問題恐怕不是「酬庸化」或是「庸俗化」可以涵括的了。當然,也有說法這些問題端看文化行政主管是否有足夠魄力解決問題。就官僚科層架構或是採購法的設計來說,精英化的傾向的確都賦予政務官一定的權力來行使決策,可是這些仍只能是在體制規約和一定的政治環境的考量下來做決策,而且文化發展機制的形成應該也不是在於官方能夠承擔。在這裡想要說的是:從政府的體制設計和統治立場,政府的角色比較接近是一個"管理者",而不是歷史的先鋒或是改革的創發者。
所以從政府的管理者角色出發,過去我們在文化政策上對政府的期待一直具有精英化的傾向,甚至希望在文化發展保存和延續上能擔負先鋒開創性的角色,以致於民間的期待和政府的角色功能之間常發生大小不等的衝突,有時也會見到政府做了逾越本分的事而徒勞無功。近幾年來一些非政府、非營利組織(NGO、NPO)的存在,尤其是進入社區形成新的客家社會力量來源的社區團體,逐漸成為公共領域上取代政府而能有效匯集民間力量的積極組織。相信民間期待和政府角色功能衝突下,類似這些社區團體的形成將愈形重要,取代政府機構所無法負擔的功能。同時對於族群文化行政,相信這些團體才是真正提供來自民間社會文化專業、以及創造文化開創性的地方。
客家族群在台灣因為在地化而呈現多元而豐富的面貌,同時又因應各種社會問題而展現驚人的社會力量,這些社會力量形成台灣客家族群面對現代化發展的重要基礎。客家委員會的成立為客家族群帶來新的發展階段,但也將面對科層機構的侷限和自由化的直接挑戰,民間社區文化團體和客委會之間,在彼此理解角色定位的侷限下充分發揮有機的合作,或能夠開展文化行政更大的空間。
(本文作者為客家社區文化工作者)
〔本欄投稿不代表本會立場〕
起族群研究與現實關懷的橋樑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研究中心簡介
設置緣起
隨著台灣社會的益趨開放及族群意識的日漸覺醒,揭舉臺灣各族群文化間的相互理解與尊重的呼聲日益高張,有關臺灣這塊土地上的族群歷史文化的研究愈來愈受到重視。而在歷史政治情勢下原本模糊的臺灣歷史面貌,由於許多學者的投入,漸漸有了全面且開放性的探討。於是繼臺灣史研究、原住民研究,有關客家族群的研究近來也逐漸成為海內外關注的範疇。
然而相較大陸地區相繼成立專責研究機構推動客家學術研究,國內各大學有關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現況,尚無類似客家研究中心的設置,亦缺乏專門客家課程設計或研究刊物的出版。有鑑於此,本校位於桃園縣境,為客家人在台分布的重要地區,為提昇國內客家研究水準,促進本校人文科學的均衡發展,本校以地緣優勢,結合地方與學校發展特色,乃率先推動客家研究中心的設置。
客家研究中心的設置在針對客家文化的歷史與現實課題,透過人文社會科學跨領域的研究,兼顧理論與實務,提供政府與國內外社會各界具體可行的建議。其重要發展方向為:
1、 透過跨學科的整合,全面系統地研究客家族群的源流遷徙、社會經 濟、語言文化、宗教禮俗、族群關係等課題,並規劃進行台灣客屬 文化與海外地區的客家文化比較研究。
2、 為保存傳揚客家文化資產,規畫客家語言與藝術推廣教育活動,培 育專門師資與研究人才,並定期舉辦各類客家文化研習活動。
3、 以學術研究基礎研擬客家社群所面臨的問題與因應方針,包括客家 聚落生態環境、建築空間、傳統產業、文化資產與社經參與的課 題。
現況概述
本中心於2000年5月奉准正式成立,成為台灣首創客家專責研究單位;現有主任一人,由本校文學院院長賴澤涵教授兼任,另有編制內研究人員,負責規畫執行學術研究及教育推廣,並設有校內外專家學者組成之諮詢委員會。
為落實研究教學與社會服務的功能目標,本中心除與海內外相關機構進行交流參訪之外,近年來陸續推動下列活動:如客家民俗文化研討會、第四屆國際客家學研討會、客家專題講座、跨世紀客家研究座談會、族群關係與地方開發座談會、新世紀客家研究的理念與實踐座談會、臺灣客家文學營、客家母語種子教師研習、客家文化廣播講座、社區市民講座、客語研習班、客家民謠賞析班、客家民宅聚落田野考查、兩岸客家風情畫展;以及研擬「台灣客家社會與文化研究調查計畫」、「桃園縣傳統客家建築與聚落研究種子培訓」計畫、「台北市客家人口與產業調查研究」計畫等;協助編製客家母語教材、客家諺語有聲書、彙編客家文化研究書目、出版客家文化研究通訊;並進行台灣有關客家學術論文之影印整理,及相關文獻資料蒐集建檔工作。
2001年亦舉辦「義民信仰與客家社會」兩岸三地研討會、第一屆客家研究生論文研討會、客家研究研習營,承辦桃園縣文化局委託執行之「桃園縣客家文化館營運管理研究調查計畫」、「桃園縣客家族群文化發展規畫」,以及研擬客家基礎資料田野調查工作、推動客家社會與文化等相關研究調查計畫等,並於全校性通識課程中開設客家相關課程 (如客家導讀、客家文化概論、(客家)鄉土音樂等)。
作為臺灣現前唯一專門推動客家研究的學術機構,中心未來將朝整合台灣客家研究資源邁進,形成以中央大學客家研究中心為核心的客家研究團隊,既可逐步建立一座全球化的客家研究資料庫,又可帶動國內客家及其相關社會科學之研究發展,以強化台灣族群文化資產的闡揚與研究。
未來展望
一 發展為別具特色之社會科學院,迎向新世紀優質大學。
台灣加入WTO之後,各大學將面臨國外大學來台招生的挑戰,為因應未來多元化的教育管道及新世紀具有特色重點型大學,發展具台灣本土化特色及國際視野研究領域之系所,為當前高等教育之發展目標。客家族群不僅是台灣主要族群,更在海外華人的遷移上扮演重要角色,未來客家研究中心即將綰合此本土與國際兼攝之意義,以海內外客家社會文化為研究重點,推動本校成為具有特色之台灣及全球首創之客家研究與教學之中心。
客家研究中心企圖以客家學這一獨特之主題,整合各傳統相關系所,成為一個以主題研究整合傳統系所,並且能培養跨學科人才的核心研究單位;使客家研究成為本校人文社會科學之特色,發展成一具有族群特色及國際視野之跨學域整合的社會科學院。
二 回歸公民教育的基點,培養草根社區參與之種子
理想公民社會的基本認知是將由國家主導的自上而下的社會改革逐漸引導至社會自發的集體力量,其特色在透過民眾的公共討論,凝聚共識,進而參與行動,以彰顯地方社會之活力與自我實踐之能力。因此激發居民的自主性,讓大家發現共同擁有的文化特質,從而使民眾樂於參與投入社區公眾事務的發展與改善生活品質,實為當前台灣邁向成熟公民社會之基石。
而高等教育之要務正在培養成熟人格之公民,促成公民參與社會之討論與行動,客家研究中心的設置即在培養對在地社族文化有深入體認、關懷與實踐能力之社區公民,除學習專業智能,解決在地發展之社會問題,更藉由關懷解決自己地方的實際問題,進而有能力帶動組織社區居民,塑造集體互動研商的機制,成為長期關懷社區、提昇社區人文素養的尖兵隊伍。
三 培養理論與實務人才,成為學術研究及政策諮詢中心。
為因應近年來政府強調文化保存與多元化發展的目標,積極發揮台灣本土文化的創造力,必須深入理解台灣各族群獨特的文化內涵。透過對客家族群語言文化、政經社會地位、族群生態之徹底研究,預期可以因此而對台灣開發史、族群生態關係史、客家族群人口及語言版圖之變化及現狀、客家民俗文化、宗教信仰等,有較為正確的紀錄及了解。不只可以作為相關領域繼續研究發展的基礎,以及政府制定政策及資源合理分配運用的根據,更可以將台灣奠基成為世界「客家學」研究的中心領導地位。
而客家族群社會的理解不僅有助解釋客家族群本身的社會歷史,作為台灣族群之一,更是台灣社會的縮影,其成果可用以揭示台灣社會的底蘊,成為研究台灣整體社會文化的基礎。因此,客家研究中心的設置將以各類人文社會研究所的研究與教學為基礎,培養社會所需的各類人才,如政經、文化建設、族群政策諮詢及制定人才,進一步成為台灣及全球客家事務諮詢的智庫中心。
(本文作者為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研究中心講師)
来自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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