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政策性的不公平,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镇有一征地迁出户口的男青年,因为当时征地做铁路,户口农转非,成为城市户口,但他本人没有在城市住过,没有享受过一天的城市人口待遇。2000年他和一个当地的农村姑娘结婚,到今年已经生了二胎共二个孩子,都是女孩,二孩就要施行绝育手术,所以做了女扎手术。问题是按本省计划生育条例,农村人口生纯二女的,政府给予办养老保险(办给婴父母的),还给一定的奖励;但按城市人口或单非农人口的生育政策,二个女孩属于超生一个孩子,因为城市人口或单非农只准生一个孩子,这样我们就难办了,因为他们夫妇一方是非农人口,但他们从没有到城中住过,一直都在农村耕田,同样住在农村,为什么一个就要作超生罚款,一个就有优厚的待遇? 這個問題,你應該去問相關政府部門去,各地有各地不同的規定,包括一些不成文的規定,也並不是我們可以去解決的,只能望而歎之吧。 省人大代表应该在人大会上提出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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