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届客家民俗文化艺术节展演节目调演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由国务院侨办批准的世界客属第32届恳亲大会将于2023年11月7日至9日在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举办。活动期间,将举办首届客家民俗文化艺术节,艺术节包括客家民俗文化论坛、客家民俗文化艺术展演、客家非遗展等内容。经研究,决定从各省(区、市)遴选客家民俗文化艺术节目参加展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进一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惠民导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注重吸引公众更多参与,通过“巡、展、研、演”客家民俗文化系列活动,努力增强公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力争把本次活动真正办成客家文化的盛宴,人民大众的节日。
二、活动主题
千年客韵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江西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中共龙南市委、龙南市人民政府、赣州市文广新旅局、赣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日
(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
五、征集范围
拟邀请各客属地区组团参与。如江西赣州、吉安、宜春;福建龙岩、三明;广东梅州、韶关、河源、惠州、深圳;湖南郴州;广西桂林;四川成都、云南、贵州等有客家民俗文化传承的地区;另视情况,特邀港、澳、台地区客属团队参演。
六、节目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向社会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二)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创新表达方式,大力彰显客家民俗文化魅力。要善于从客家民俗文化资源宝库中提炼题材、获取灵感、汲取养分,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与时代特点和要求相结合,运用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进行当代表达,将具有鲜明地方文化特色的民俗艺术,融合现代题材和当下观念,使其以文质兼美的状态呈现在人们面前,推出底蕴深厚、涵育人心的优秀文艺作品。
(三)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坚持客家是世界的客家的理念,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取长补短、择善而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
七、申报要求
(一)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3月31日参演团队向各省民协进行自愿报名,各省初筛后统一报送;
2.4月1日至4月30日导演专家评审组进行参演节目资料筛选;
3.5月1日至5月31日导演专家评审组赴各入选节目地区进行参演节目现场审阅;
4.6月1日至11月7日,入选节目打磨、提升、联排、彩排。
5.11月8日,准备就绪,正式演出。
(二) 资料要求
1.填报首届客家民俗文化艺术节展演节目报名表(附件)。
2.推选节目视频,要求:MP4或MOV格式,视频高清、音量适中,无过爆、杂音等情况。
3.推选节目音频,要求:MP3/APE/FLAC格式,歌曲流畅,音质清晰、无卡顿。
4.推选节目须提供演出文本和演出照片或合影3至5张,要求:JPG格式,像素精度至少为300 DPI,不小于1MB。
有关省(区、市)请将初筛后的节目汇总。以上4项申报材料汇总至U盘或光盘,邮寄至首届客家民俗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建议使用顺丰速运或EMS邮寄),并通过邮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wgxjswg@163.com;主题为“首届客家民俗文化艺术节展演节目+报送机构”。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行政中心431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许乐0797-3511022
八、其他
(一)各客属地区深入发现挖掘当地具有浓郁客家民俗文化特色的节目,原则上江西、福建、广东、湖南等省报送3个以上展演节目,其他客属地区报送1个以上展演节目。
(二)每个展演节目时长不超过6分钟。经组委会组织专家初评和现场审定后,确定参加展演团队。活动期间参加展演活动人员往返交通费、落地接待费由组委会承担。
(三)组委会为参加首届客家民俗文化艺术节节目展演团队颁发参演证书。
(四)为配合活动的公益性宣传推广,组委会有权或许可第三方在印刷品、宣传片、互联网、公众场所等使用提交的所有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活动期间,所有参演节目将收录进库,进行公益性宣传推广。
(五)未入选的展演节目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网络来源:福建民协、中国民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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