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辉光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政协主席)
1961年9月至1965年5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东罗矿务局安全科、生产科助理技术员,局办公室秘书、工程师。1965年5月至1974年1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东罗矿务局南山矿副矿长、局生产组技术员、客兰矿党总支书记。1974年11月至1980年11月任广西东罗矿务局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局长。
1980年11月至1983年3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炭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其间:1982年9月至1983年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
1983年3月至1985年6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自治区经委主任、中共南宁市委书记。1
1985年6月至1990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1988年任自治区第六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1993年1月当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政协主席。
1998年1月至2003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政协主席。
是中共第十二届(1985年9月增选)、十三届中央委员,14、15大代表。全国政协第8、9届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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