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妹
发表于 2004-10-27 10:11:05
如果你真的是想嫁人了就不难了,因为你早已心里有数。只要是想好了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排除自己不想遇到的是什么?本人觉得事情也就完成差不多啦!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7 11:39:08
Posted by 珠妹 at 2004-10-27 10:11
如果你真的是想嫁人了就不难了,因为你早已心里有数。只要是想好了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排除自己不想遇到的是什么?本人觉得事情也就完成差不多啦!
時間到就該自首了!:D:P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7 11:58:58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7 11:39
時間到就該自首了!:D:P
把结婚比喻成自首,
婚姻可不是犯罪的了。;)
珠妹
发表于 2004-10-27 12:22:18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7 11:39
時間到就該自首了!:D:P
只要是合法婚姻登记,唉!就不需要去自首了,除非是未婚同居,那就应接受法律制裁呀!嘿嘿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7 12:24:40
Posted by 珠妹 at 2004-10-27 12:22
只要是合法婚姻登记,唉!就不需要去自首了,除非是未婚同居,那就应接受法律制裁呀!嘿嘿
我是說:時間到了還是得結婚!(自首投案):D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7 12:28:05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7 12:24
我是說:時間到了還是得結婚!(自首投案):D
你的意思是说“奉子成婚”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有子的时间到了,就一定要结婚了。
:)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7 12:53:05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7 12:28
你的意思是说“奉子成婚”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有子的时间到了,就一定要结婚了。
:)
時間是指26歲那年是我的适婚年齡!
但是我有可能逍遙婚外至50歲哦!
:D
hagar
发表于 2004-10-27 13:42:53
Posted by 珠妹 at 2004-10-27 12:22
只要是合法婚姻登记,唉!就不需要去自首了,除非是未婚同居,那就应接受法律制裁呀!嘿嘿
不會阿??台灣未婚同居 試婚者一大把???也沒有事??:D:D:D
hagar
发表于 2004-10-27 14:01:49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7 02:09
hagar你真的是博愛呀???:D
這跟博愛扯上啥 關係??事實上也是如此阿??:D:D:D
珠妹
发表于 2004-10-27 14:03:50
Posted by hagar at 2004-10-27 13:42
不會阿??台灣未婚同居 試婚者一大把???也沒有事??:D:D:D
是吗?其实这事那儿都有啦!就大学校园里面都多着呢!说得看看亚林的紧张局势,时间到了就考虑投案自首结婚了。:)
hagar
发表于 2004-10-27 14:06:07
Posted by 珠妹 at 2004-10-27 14:03
是吗?其实这事那儿都有啦!就大学校园里面都多着呢!说得看看亚林的紧张局势,时间到了就考虑投案自首结婚了。:)
他阿 屁話 大話 比會說???實際上有待觀察???:D:D:D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7 14:11:16
Posted by hagar at 2004-10-27 14:06
他阿 屁話 大話 比會說???實際上有待觀察???:D:D:D
是呀!我得觀察一陣子詞才會投案!:D
hagar
发表于 2004-10-27 14:15:32
Posted by 珠妹 at 2004-10-27 14:03
是吗?其实这事那儿都有啦!就大学校园里面都多着呢!说得看看亚林的紧张局势,时间到了就考虑投案自首结婚了。:)
他 何只緊張 簡直 神經兮兮的????:D:D:D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7 14:16:57
Posted by hagar at 2004-10-27 14:15
他 何只緊張 簡直 神經兮兮的????:D:D:D
你根本不了解有妻徒刑的痛苦!:D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7 14:17:34
Posted by hagar at 2004-10-27 14:15
他 何只緊張 簡直 神經兮兮的????:D:D:D
他还有点傻傻的,快要进精神病医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