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原 发表于 2002-5-2 21:54:18

罗福星

罗福星,别名东亚。
1886年2月出生于荷属瓜哇岛巴城(今印尼雅加达)。中学毕业后,即随祖父到台湾,居住在苗粟县造桥乡。罗福星在台湾目睹日本统治者的暴虐罪行,劝其祖父抛售台湾产业,于1906年2月,全家返回广东蕉岭老家。路过厦门时,他秘密参加了同盟会。罗福星回到故乡后,在一间学校任体育教员。
1908年到南洋视察华侨教育工作。他先后在新加坡、瓜哇中华学校任校长,并积极组织侨胞参加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
1911年春,罗福星毅然辞去中华学校校长职务,潜回广州,参加“三·九”广州起义。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主张在台湾成立同盟会支部,抗日复台。深得孙中山赞许。
1912年7月,福建省同盟会特派罗福星等十二人,时称“十二志士”,赴台开展革命工作。十二志士 血为盟,分赴台岛各地宣传辛亥革命,发展会员。规模之大,来势之猛,引起日寇极大震惊,开展了空前的大清查、大逮捕。这使起义计划遭到破坏。罗福星,身陷重围,仍在敌人眼皮下进行革命活动。
1913年秋,罗福星在淡水不幸被捕。罗福星在台北监狱被囚禁时,日寇多次严刑拷打,逼问他起义组织和人员,他英勇不屈,泰然自若。
1914年3月3日,日本统治者判处罗福星等死刑。罗福星走上绞刑台前,取纸、笔疾写遗书:“不死于家,永为子孙纪念;而死于台湾,永为台民纪念耳!”写完掷笔于地,走上绞刑台,从容就义。
1985年2月24日,罗福星诞辰100周年,台湾邮局发行印有罗福星照片的纪念邮票四百万枚,并镌刻纪念邮戳一种,分发各地邮局,24日盖用一天,以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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