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人穿衣的三个“三年”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客家农村人在穿衣服方面有三个“三年”的故事,这就是:穿衣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这三个“三年”,客家人是永远不会忘记的。首先是“新三年”。过去客家农村不论是男是女,当计划要做衣服时,都是先到布店剪好布料,对布料要求只要耐穿的、布质厚厚的、价钱便宜的就行了。拿着布料到缝衣店,师傅便给你量身定做。衣服做好后拿回家来,平时不管是在旱地里干活或农田里耕作时,是绝对不会穿新衣服的。只有在离家外出“食酒”(轿下酒、结婚酒、满月酒、生日拜寿酒等等)时才会穿上新衣服。“食酒”或“转妹家”回来后,新衣服就脱下来洗干净,晒干后叠好放在橱柜里以备下次再穿。新衣服不是经常穿,但是穿过三年后,也就变成旧衣服了,接下来的便是“旧三年”。由于衣服旧了,穿在身上比较习惯,可以不再“吝惜”了,平时在田地里干活时也就穿起来了。再就是“缝缝补补又三年”。旧衣服穿了三年后,肯定会有些烂(有破洞)的,有破洞就要缝补。由于客家农村百姓家庭经济困难,缝补过的仍然舍不得扔掉,仍然要再穿三年。对于客家农村人来说,50岁以上的人对于这三个“三年”穿衣服的情况是绝对不会忘记的。上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晚辈也知道一些。然而,对于“80”后、“90”后和“00”后们,就不晓得这三个“三年”是怎么一回事了。现在客家农村里不管是男女老少,在穿衣服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天天穿新衣、季季赶时髦、重重新、件件新,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昔日客家农村穿衣服三个“三年”的景象,是再也一去不复返了。(曾本元)资料来源:http://help.3g.163.com/0416/16/0311/17/BHT4QA0L041600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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